申请将缺陷商品更换为非缺陷商品
致伊斯坦布尔消费者法庭
原告:姓名(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号码:…)-地址
律师:律师姓名、姓氏和地址
被告:… 卖方代理人 - 地址
…公司 - 地址
主题:瑕疵商品
索赔金额:(……)土耳其里拉。.
解释:
1. 我的客户于…/…/…日从卖家处购买了一部(…)品牌、(…)型号的手机。到家后,他发现手机即使电量充足也会自动关机,于是将手机送到授权经销商处。虽然经销商告知他会更换新机,但当他把新手机带回家后,手机又自动关机了。这里存在一个隐蔽的缺陷。买家在购买手机时不可能发现这个缺陷,但这是一个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被发现的故障。.
2. 服务报告中所述的缺陷尚未得到修复,且未提供更换服务。我们已于……/……/……日期发出伊斯坦布尔公证处出具的公证函(登记号……),要求更换存在制造缺陷的手机,但未收到任何积极回复。因此,我们被迫提起诉讼。.
证据:1- 销售合同,2- 服务记录,3- 证人证词,4- 专家鉴定,5- 伊斯坦布尔公证处出具的日期为…/…/…、编号为…的通知,以及任何其他证据。.
证人:
1- 姓名(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2- 姓名(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法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结论和请求:鉴于上述简要解释的原因,我作为原告律师,谨此请求并要求法院下令更换我客户的电话,该电话因制造错误而存在隐蔽缺陷。.
…/…/…
原告
律师姓名及
签名
(准备者:实习生 Simay ŞіRі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