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和自愿共享协议
第一条:当事人及遗产 在死者(死者)……………………(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号码:……………………)去世后,根据……………………民事法院(或公证处)签发的日期为……/……/20……、案号为………………案、判决书的继承证书登记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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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全名) ——(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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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全名) ——(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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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姓名) ——(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号码:……………………)已就遗产分割达成完全协议。
第二条:协议标的 本协议标的为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的规定,对已从死者转移给继承人且为共同所有制的动产和不动产进行分割,并在相关登记簿中确定所有权并进行登记。
第三条:分配原则(划分清单)
A)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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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1: 登记在……………………省、……………………区、……………………街区、……………………地块的不动产所有权将登记在继承人 (姓名姓氏) 和 (姓名姓氏) ,比例为 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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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 2: 位于……………………地址、……………………区、……………………省的不动产,其所有权(1/1 份额) (姓名 姓氏) 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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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 3:位于……………………省、……………………区、……………………岛、……………………地块的“商业场所”不动产的所有权份额将按以下方式登记: 30% (姓名姓氏) 、50% (姓名姓氏)和 20% (姓名姓氏) 。
B)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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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过户:车牌号为……………………,制造商为……………………,型号为……………………的车辆,登记在死者名下,现连同所有权利和义务一并过户给继承人(姓名姓氏) 。
第四条:声明与承诺 我们,以下署名的继承人,确认上述分配方案公平合理,符合我们的继承份额,且我们未遭受任何权利损失。我们一致同意按照本协议确定的比例在土地登记处、交通登记处及相关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五条:生效日期及签字 本自愿分割协议共五条,经双方阅读确认后,于20……年……月……日签署。
(姓名 – 签名) (姓名 – 签名) (姓名 –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