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土耳其民法典第187条及女性姓氏
土耳其民法典第187条规定,已婚妇女必须随夫姓。根据该条款,妇女结婚后必须随夫姓,但只能将自己的姓氏与夫姓结合使用。多年来,该条款因涉及性别平等和个人权利而备受诟病。[
婚姻无效判决的理由]
宪法法院在宣布《土耳其民法典》第187条无效时指出,该条款违反了宪法第10条和第17条。宪法第10条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第17条则保护个人的尊严和荣誉以及自决权。法院认为,女性婚后保留原姓的权利与其个人身份直接相关,限制这项权利属于违宪行为。
该决定的社会影响
这项婚姻无效判决被认为是女性权利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它被视为迈向社会性别平等的重要一步,女性婚后使用娘家姓的权利被视为争取性别平等的一项胜利。另一方面,这项判决也确实在社会某些群体中引发了争议。主张维护传统家庭结构的人认为,这项判决可能会对家庭团结产生负面影响。然而,那些认为女性不应因婚姻而失去自身身份的人则对这项判决表示欢迎。宪法法院的这项判决将对土耳其的民事法律实践产生直接影响。女性婚后使用娘家姓的权利已经获得保障,并将开始在人口登记处和其他官方机构中实施。此外,预计这项判决还将影响未来的法规和司法判决。
随着这项于2024年1月28日生效的判决生效,女性即使在婚后也可以继续使用娘家姓。
宪法法院的一项裁决使得该法规生效前结婚的女性姓氏的法律地位问题变得更加复杂。目前,如果该法规生效前结婚的女性希望仅使用其娘家姓,尚无任何法律或法规适用。根据《人口服务实施条例》第24条,已婚女性如需仅使用其娘家姓,必须获得法院判决。负责审理此类案件的法院是夫妻一方居住地法院,或夫妻双方在诉讼提起前六个月共同居住地法院。.
法学院实习生
梅尔特·埃米尔·巴尔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