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措施请求
1. 引言
为保护权利而在争议最终解决前采取的 临时措施对俱乐部和运动员而言都至关重要。
这些由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作出的决定,涵盖了从推迟执行纪律处分到暂停转会禁令等各种措施。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规则》(2023年版) 第R37条规定了申请临时措施的条件。
本文将详细探讨如何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申请临时措施、临时措施获准的条件以及瑞士联邦法院对此事的态度。
2. 临时措施的目的和法律依据
CAS规则R37(1):
“每一方都可以在CAS专家组成立之前或之后请求采取紧急行动。”
临时禁令机制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损害并维护现状”。这项措施旨在防止在最终裁决作出之前权利受到损害,并保障权利的实际行使。
根据瑞士联邦法律,临时禁令 《瑞士国际私法》第183条 支持
“仲裁员有权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采取临时措施。”
3. 体育仲裁法庭临时措施主管机关和紧急仲裁员
CAS 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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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措施 ——在案件移交专家组之前,体育仲裁法庭(CAS)会就预防措施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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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执行 ——暂停执行纪律处分。
紧急仲裁员 制度自 2010 年以来一直在使用。
该仲裁员会在专家组成立前的 24 至 48 小时内对申请进行评估。
CAS 2019/A/6303 – 俱乐部诉欧足联:
“由于实施纪律处分会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因此已发出暂缓执行令。”
4. 申请临时措施的程序
4.1 申请期限
双方当事人可以连同申请表(R48)一并提交申请,也可以分别提交。
如果禁令申请紧急, “单方申请” (即不通知另一方)。
4.2. 正当请求
申请表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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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的主题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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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称,延误将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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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或证人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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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收据(1,000 瑞士法郎)。.
申请材料不完整,必须在五 (5) 天内补全 (R37 §5)。.
5. 预防措施所需的三项基本标准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判例法和瑞士法律规定,采取临时措施需满足三个条件:
a. 可能胜诉(初步证据)
申请人必须在主案中具有合理的胜诉可能性。.
CAS 2016/A/4562 – 运动员诉国际田联:
“只有当成功概率非常高时,才应该采取措施。”
b. 不可弥补的损害
如果继续进行相关行为将对相关权利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则可以采取保护措施。
例如,如果运动员被禁止参加比赛,则其物质和精神损失将不可避免。
CAS 2018/A/5632 – 游泳运动员诉国际泳联:
“未能参加奥运会前的比赛会对运动员的职业生涯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c. 利息余额
需权衡各方权利与公共利益。该措施不应给另一方造成不成比例的损害。.
6. 瑞士联邦法院的标准
SFT 4A_362/2019 号 ,通过以下标准限制了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临时禁令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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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措施应该是暂时的,不应取代主要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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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保持比例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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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必须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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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听取各方的辩护意见。.
这一决定完善了国际体育仲裁法庭 “迅速但合法”的 措施机制。
7. 在兴奋剂和纪律档案中的应用
7.1. 兴奋剂文件
体育仲裁法庭(CAS)一般不会在兴奋剂案件中发布临时措施,因为运动员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有悖于公共利益。.
CAS 2016/A/4642 – 自行车运动员诉国际自行车联盟:
“公众对体育运动公平性的期望,阻碍了对涉嫌服用兴奋剂者采取预防措施。”
7.2. 纪律处分和调任案件
在国际足联和欧足联的案例中,转会禁令或暂停纪律处分是最常见的处罚措施。.
CAS 2019/A/6123 – 俱乐部诉国际足联:
“由于在最终决定出台之前,转会禁令会造成竞争失衡,因此暂时解除转会禁令。”
8. 临时措施的解除和期限
临时措施是暂行的,在作出最终决定后自动终止。
但是,体育仲裁法庭专家组可以应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撤销该决定(规则37第8条)。
CAS 2018/A/6001 – 运动员诉国际奥委会:
“在最终判决送达之前,临时禁令仍然有效。”
9. 申请临时措施时出现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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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请求没有提供任何理由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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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证明存在不可弥补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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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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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申请,无需通知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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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附授权文件。.
CAS 2017/A/5053 – 教练诉联合会:
“单凭刑罚的严厉程度不足以构成采取预防措施的理由;必须证明存在损害。”
10. 与土耳其法律的联系
土耳其法律中,《民事诉讼法》第389条至398条规定的“预防性措施”与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的预防性措施制度类似。
两个体系的条件也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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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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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弥补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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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或保证条件。.
最高法院也承认国际仲裁措施可以得到承认。.
最高法院第十五民事庭,案件编号 2019/3412,判决编号 2020/2741:
“国际仲裁员作出的临时措施可根据《国际私法》第62条予以承认。”
11. 瑞士联邦法院对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临时措施的审查
虽然CAS的临时措施不如最终决定那样具有最终效力,但它们仍需接受SFT(特别财务审查)的审查。
然而,只有在存在明显的程序违规或缺乏管辖权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审查。
SFT 4A_486/2018:
“预防措施的适当性不能进行审查;只能审查是否存在违反权限和程序的情况。”
12. 实用建议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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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禁令必须与主诉讼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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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用确凿的证据证明损失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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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能,应补充关于胜诉概率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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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应以英文和法文两种语言撰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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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费用(1000瑞士法郎)必须立即支付。.
13. 结论与评价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的临时措施机制是国际体育仲裁中实现“快速公正”的工具。
然而,要使该机制有效,申请人必须证明以下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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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案例的成功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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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弥补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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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平衡。.
当这些要素均有法律和证据支持时,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发布的临时措施就能有效地保护运动员或俱乐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