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章

9.1 否定性裁定诉讼申请

 

致巴克尔科伊初级商业法庭

原告:AA(土耳其国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律师:SY律师

地址:

被告:BB

主题:请求裁定不存在……TL的债务。.

 

解释

1)被告在没有判决的情况下,对我的委托人提起了不公正且毫无根据的执行程序。

被告虽然没有任何索赔理由,却在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通过伊斯坦布尔第412强制执行办公室,以各种发票为由,对我方客户提起强制执行程序,声称其欠款金额为………土耳其里拉,案件编号为…………E。我方客户于…………收到付款令,并于…………
提出异议,反对该不公正且毫无根据的强制执行程序,主要理由是管辖权问题,但也反对债务、利息以及所有附属索赔。

2)作为未经授权诉讼依据的发票内容
尚未交付给我的客户。

作为简易强制执行程序依据的发票中所列产品并未交付给我的客户,我的客户也未收到被告提供的任何货物或服务。被告在未交付产品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意图从我的客户处非法获利,其行为构成恶意,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3)相关发票未被提出异议并
已记入商业账簿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足以构成问题。

我的委托人(原告)未对涉案发票提出异议,且这些发票已记入商业账簿,但这并不足以证明存在商业关系,也不足以证明涉案货物和服务已交付。最高法院的既定判例也确立了这一点。最高法院在其既定判例中,
并未认为仅凭未对发票提出异议以及将其记入商业账簿是充分的;最高法院认定,货物或服务的交付必须以书面文件加以证明。首先需要证明的是,涉案货物和服务确实已交付。最高法院的判例也强调了这一点。

最高上诉法院第十五民事庭,案件编号2006/6537,判决编号2007/6823,日期:2007年10月31日。
原告声称其已完成发票所示工程,但未收到款项
。发票内容要具有约束力,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相关工程已交付,
发票已送达,且
在送达后八日内未收到任何异议。本案中,双方就电气工程的施工签订了合同
。如果确定相关工程已完成,且在发票已妥善送达的情况下未收到任何异议,则
该发票应视为最终发票
。

4)请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存入强制执行档案的款项支付给债权人被告。

为了防止对我的委托人(原告)造成进一步的损害,我们请求颁布临时禁令,阻止将存入强制执行档案中作为担保的款项支付给债权人。.

《强制执行与破产法》第72条第3款规定:“在强制执行程序结束后提起的否定性宣告诉讼中,
不得作出中止程序的临时措施决定。但是,债务人可以请求法院以临时措施阻止将强制执行金库中的款项支付给债权人,以换取其弥补因延误造成的损失,并提供不少于债权金额百分之十五的担保。”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债法、土耳其商法典及所有相关法律。

 

证据
包括:伊斯坦布尔第412执行法院编号为…………E的档案内容、商业账簿
和文件
;双方之间的合同、协议、本票、付款收据和发票;
通知、警告信、公证记录(KEP/公证通知);
土地登记记录、车辆登记证、商业登记文件;
银行/财务记录
;电子邮件、短信、WhatsApp/Telegram等通信打印件、通话记录、KEP记录、
服务器/主机日志(带时间戳);
闭路电视录像、照片、录音
;证人证词
;专家报告
;人口登记证明、犯罪记录证明、官方机构回复函、行政文件;
专家意见
;宣誓
;以及所有类型的法律证据。

 

结论和请求:基于上述理由,并由法院依职权予以考虑;我们谨此请求并要求:1. 裁定被告因伊斯坦布尔第412执行办公室第……E号档案启动的简易执行程序而无……土耳其里拉债务; 2. 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律师
,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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