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进行期间的临时赡养费申请
致
伊斯坦布尔
被告 :姓名 – 地址
律师 :律师姓名 – 地址 – 电话号码
原告 :姓名 – 地址
律师 :律师姓名 – 地址 – 电话号码
主题 :申请临时赡养费。
解释
- 在本离婚诉讼中,原告对我方当事人提起诉讼,我的当事人及其子女完全剥夺了原告的经济支持。这一事实也得到了法院于……/……/……日作出的补充裁决的证实。根据该补充裁决,已明确认定我的当事人及其子女共同生活,且原告未提供任何经济支持。.
- 我的委托人及其共同子女(……)承担所有费用,原告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我的委托人无私地承担了子女的教育、医疗和基本生活所需费用。然而,随着我们共同子女(……)入学,出现了额外的开支,例如学费、校车费、书本费和文具费,这给我的委托人造成了经济负担。原告必须考虑到这些情况,履行其赡养费义务。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182/2条,原告有义务为共同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支持。.
- 我方委托人目前的收入不足以维持自身及子女的基本生活。为避免经济困难,我方委托人被迫兼职,这影响了子女的照护和教育。因此,为支付我方委托人及子女的基本生活开支,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169条,需要支付临时赡养费。最高法院的判例也支持这一观点,并与我们的请求相符。.
- 原告未以任何方式承担共同子女的学费、医疗费及其他基本生活开支,对子女的成长发育造成负面影响,并给我的委托人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这种情况危及共同子女的健康成长,也违背了土耳其民法典中保护儿童最佳利益的原则。因此,有必要紧急下令支付临时赡养费,以满足共同子女和我委托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结论与请求:基于上述理由,并经贵庭依职权审理,我谨请求并要求判令被告(我的委托人)获得临时赡养费……土耳其里拉,并判令我与我们共同的孩子获得……土耳其里拉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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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律师姓名及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