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案件中赡养费的类型、涉及外国因素案件中的赔偿和赡养费问题
离婚中的经济和精神补偿
离婚诉讼不仅解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还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个人生活的破碎。为了保护因离婚而现有或预期利益受损或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的配偶,立法者 在《土耳其民法典》第174条中 规定了物质和精神补偿制度
赔偿请求是否被接受以及赔偿金额的确定,完全取决于 过错程度 。在第一部分,我们将探讨赔偿的法律条件、过错平衡以及最高法院计算赔偿的标准。
1.1. 金钱赔偿的条件(土耳其民法典第174/1条)
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174/1条规定, 受损的无辜或过错较轻一方配偶,可以向过错方配偶要求适当的经济赔偿。要获得经济赔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货币补偿的四个基本条件:
├── 1. 离婚判决书 ───────> 必须有法院签发的最终且具有约束力的离婚判决书。.
├── 2. 过错平衡 ────────> 原告无过错或过错程度小于被告。.
3. 利益损害 ──> 现有利益(赡养费损失)或预期利益(继承权)的丧失。.
└── 4. 因果关系 ─────────> 所遭受的伤害直接源于离婚行为。.
- 什么是现有权益和预期权益? 现有权益包括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提供的经济支持(住房、生计、社会保障)。预期权益包括法定继承权或在配偶去世后领取配偶保险金的权利。这些权益在离婚后丧失。
- 共同过错障碍: 如果法院认定双方对婚姻破裂“负有同等过错”,则双方提出的金钱赔偿请求将被驳回。
1.2. 非金钱损害赔偿的条件(土耳其民法典第174/2条)
因导致离婚的事件而 个人权利受到侵犯的 ,可以向有过错的另一方索要适当数额的金钱作为精神损害赔偿。
- 侵犯个人权利: 根据最高法院的裁决,对配偶实施身体暴力、不忠(通奸)、在公共场合进行严重侮辱、指控配偶偷窃/不道德、散布毫无根据的谣言或将配偶锁在家中等行为构成严重侵犯个人权利,应获得非金钱损害赔偿。
- 过错要件: 与金钱赔偿一样,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配偶必须比另一方配偶有过错更少或完全无过错。如果双方过错相同,则不能判决精神损害赔偿。
1.3. 赔偿金额的确定和支付方式(土耳其民法典第176条)
立法者并未制定固定的赔偿金额标准。法官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 计算标准: 确定赔偿金额时,法官会考虑当事人的经济和社会状况(参见报告)、过错程度、被侵犯权利的性质、赔偿金的购买力以及该国的经济实际情况。赔偿不应成为致富的手段,也不应使支付方陷入贫困。
- 支付方式: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176/1条,物质赔偿金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按月定期支付) 。但是,精神赔偿金不能分期支付;精神赔偿金必须一次性支付。
我已经证明我的配偶出轨了。我可以获得多少经济和精神赔偿?
赔偿金额没有法定上限或下限。法院会审查配偶过错的严重程度(通奸是最严重的过错之一),以及双方的月收入和登记资产。对于收入较高且有过错的一方,法院会判决一笔公平合理的赔偿金额,以保障受害配偶的社会经济地位并弥补其损失。.
在离婚案中,我们双方都被认定有过错;我可以获得赔偿吗?
不。根据最高法院的既定判例,如果双方在导致离婚的事件中均被认定有过错,则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均会被驳回。要获得赔偿,对方必须“有过错”比你更严重。.
离婚时我忘记要求赔偿了;以后还能提起诉讼吗?
是的,您可以。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178条,因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所产生的诉讼权利,自离婚 判决生效之日起,诉讼时效为一年 。如果您在离婚诉讼中未提出赔偿请求,则可以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另行提起赔偿诉讼。
离婚赡养费的类型:临时赡养费、贫困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赡养费
为防止离婚双方及其子女在离婚过程中及离婚后遭受经济损失,土耳其民法典规定了赡养费制度,旨在保护经济能力较弱的一方。在实践中,从提起诉讼到最终判决及后续阶段,赡养费 三种不同的形式 存在
在本节中,我们将探讨临时赡养费的法律要求(从提起诉讼开始)、离婚后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的支付。.
2.1. 临时措施:临时赡养费(土耳其民法典第169条)
夫妻分居的权利自离婚诉讼提起之日起即产生。 《土耳其民法典》第169条 在诉讼过程中 临时措施 。
- 无需过错: 临时赡养费并非惩罚或补偿,而纯粹是一种社会和经济保障措施。因此,无论案件开始时双方是否存在过错,临时赡养费都应判给面临不公平处境且收入不足或没有收入的配偶,并用于共同子女的利益。
- 流程: 从提起诉讼之日起算,直至离婚判决生效之日止。判决生效后,临时赡养费自动终止,并(如果满足相关条件)转为配偶赡养费或子女抚养费。
2.2. 无限制赡养:贫困赡养费(土耳其民法典第175条)
因离婚而陷入贫困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无限期地索要赡养费,赡养费的数额应与另一方的经济能力成比例,前提是其过错不比另一方的过错更严重。
赡养费支付的基本要求:
├── 1. 必须有请求 ──────────> 法官不能主动裁定赡养费;请求是绝对必要的。.
├── 2. 陷入贫困 ──────> 因离婚而无法满足最低生活开支。.
├── 3. 过错平衡 ─────────> 请求赡养费一方的过错不应比另一方的过错“更严重”。.
└── 4. 与经济能力成比例 ─────> 金额不应超过负有支付赡养费义务的人的经济能力。.
无限期赡养费的终止(土耳其民法典第176条): 尽管法律规定赡养费是“无限期”的,但在某些情况下,赡养费可以自动终止或由法院裁定终止。如果受赡养人 再婚 或一方 死亡 终止。如果受赡养人未婚却过着如同已婚人士的生活、摆脱贫困或过着不光彩的生活,法院也可以裁定终止赡养费。
2.3. 儿童的未来:子女抚养费(土耳其民法典第182/2条)
离婚判决生效后,未获得子女监护权的配偶有义务根据其经济能力比例承担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费用。这被称为“子女抚养费”。
- 这是关乎公共秩序的问题: 即使父母一方没有提出要求, 法官也会依职权(自动) 。即使获得监护权的父母表示“我不需要子女抚养费”,子女完全放弃这项权利的行为也可能被视为法律无效。
- 期限:直至子女达到法定成年年龄(18周岁)为止。但是,如果子女在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后继续接受教育(例如上大学),则子女抚养费支付停止,子女可以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364条的规定,亲自提起“赡养费”诉讼,要求继续获得抚养费。
职业女性可以获得赡养费吗?
是的,她可以获得赡养费。女性有工作这一事实本身并不妨碍她获得赡养费。如果女性的收入仅达到最低工资水平,且离婚后她的生活水平将远低于婚前水平,而丈夫的经济状况又非常良好,那么最高法院会裁定女性应获得赡养费。关键标准在于“陷入贫困”。.
赡养费金额每年都会自动增加吗?
如果判决书中明确规定,赡养费将增加。经双方当事人请求,法官可以裁定未来几年赡养费金额的增长百分比(例如,根据生产者价格指数 (PPI)、消费者价格指数 (CPI) 或固定的 20% 增幅)。如果判决书中没有此类增长条款,则每年必须单独提起“赡养费增加诉讼”以增加赡养费。.
我的前配偶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赡养费债务属于法律规定的优先债务。对于未支付的赡养费,可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此外,根据《强制执行与破产法》第344条,对于未支付赡养费的债务人,可以向强制执行刑事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符合相关条件,法院可以对赡养费债务人作出最高三个月的强制监禁判决。
延伸责任:赡养费(土耳其民法典第364条)及赡养费的变更/终止
赡养义务不仅限于夫妻彼此之间或对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土耳其法律体系构建了一个基于亲属关系和家庭团结的更广泛的保护网络。这种保护网络最典型的例子是 赡养费。
此外,由于双方财务状况会随时间波动,之前判决的赡养费可能需要调整或完全终止。本节将探讨赡养费的法律依据及其调整程序。.
3.1. 家庭团结的必要性:赡养费(土耳其民法典第364条)
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364/1条,每个人都有义务向其祖先、后代和兄弟姐妹提供赡养费,以防他们因缺乏援助而陷入贫困。在离婚法中,这项义务通常表现为“资助已成年子女的教育”。
- 与子女抚养费的区别: 子女抚养费 自动 终止。如果子女继续接受大学教育且无法自食其力,由于监护权已终止,父母双方均无权再代表子女行事。子女必须自行提起诉讼,请求“赡养费”。
- 父母继续履行照顾义务(土耳其民法典第 328/2 条): 该法律明确规定,即使子女成年,父母仍负有照顾义务,直至子女完成学业,“只要根据情况可以期望他们履行该义务”。
3.2. 赡养费数额的变更和减少(土耳其民法典第176/4条)
离婚或赡养费诉讼中确定的金额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失去效力和公平性。在通货膨胀高企、购买力下降或双方社会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通常会要求调整赡养费。.
需要调整赡养费的情况:
├── 1. 收入减少 ───────> 有义务支付赡养费的人失业、破产或收入大幅减少。.
├── 2. 增加的需求 ───────> 赡养费接受者(或子女)在教育、医疗或住房方面的支出增加。.
├── 3. 收入均等 ───> 领取赡养费的配偶通过就业获得定期且足够的收入。.
└── 4. 通货膨胀效应 ─────> 货币购买力下降(赡养费增加诉讼的依据)。.
- 公平原则: 在涉及增加或减少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会重新评估双方当事人当前的财务状况(根据经济状况报告)。其目的是维持双方当事人之间最初的公平经济平衡水平。
3.3. 完全终止赡养费的条件(土耳其民法典第176/3条)
要通过法院命令彻底消除贫困或赡养费,法律要求进行根本性的变革。.
- 自动终止(无需法院命令): 赡养费的接受方 再婚 或一方 死亡,赡养费支付将依法自动终止,无需任何法院命令。
- 通过法律途径解除职务的条件:
- 领取赡养费的配偶与他人同居,如同已婚夫妇一般,但并未正式结婚。
- 受助者的贫困状况完全消除(例如,他们继承了一大笔财富或找到了一份高薪工作)。.
- 赡养费的接受者 过着不光彩的生活 (例如赌博、卖淫或加入犯罪组织的生活方式)。
我的孩子已经18岁了,即将上大学。我的前配偶可以停止直接支付子女抚养费吗?
是的,抚养费是可以停止支付的。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会在子女成年后由强制执行机构停止支付,或自动停止支付。如果子女正在上大学,为了确保子女的教育费用能够继续得到支付,子女必须对父亲提起“赡养费”诉讼。.
我被解雇了,没有收入。我该如何停止向前妻支付赡养费?
您不能自行停止支付赡养费;否则,您将面临强制执行程序和监禁。您必须立即提起“赡养费终止或减少申请”,并说明您目前收入不足。法官将审查您失业的原因和您目前的资产情况,并可能暂停支付或将赡养费减少至象征性的水平。.
我知道我的前配偶和别人同居,但他们没有正式结婚。我可以停止支付赡养费吗?
是的。即使没有正式的婚姻关系,如果你能证明你的前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法院也可能通过诉讼裁定完全终止赡养费的支付。你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帖子、证人证词或当地行政记录来证明这一点。.
涉及外国因素案件中的赔偿和赡养费(土耳其国际私法典第14条)
在涉及境外因素的离婚案件中,确定“赔偿”和“赡养费”的请求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 《国际私法》第5718号法律第14条的 。在实践中,颁布离婚判决的法律可能与适用于离婚财务后果(赔偿/赡养费)的法律不同。
在本节中,我们将研究有关外国公民在土耳其法院提出的赔偿和赡养费请求的法律。.
4.1. 赔偿请求的适用法律(因果律)
在土耳其法律中,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是离婚的附属部分。因此, 第14/1条,适用于离婚案件实体问题的法律同样适用于赔偿请求。
- 应用层级:
- 普通法: 如果夫妻双方是同一国家的公民,则适用该国的赔偿法。(例如,在土耳其,两名英国公民离婚时,适用英国的赔偿规则。)
- 共同惯常居所法: 如果国籍不同,则适用夫妻共同居住地的法律。
- 土耳其法律: 如果上述规定不适用,则直接适用土耳其民法典(第 174 条)的赔偿规定。
重要区别: 如果离婚案件依据另一国的法律审理,土耳其法官必须适用该国的赔偿政策(例如,“无过错”制度而非“过错”制度)。但是,这 土耳其公共秩序(《国际私法》第5条) 。
4.2.赡养费请求的适用法律(住所地法)
关于赡养费的国际法遵循与补偿不同的方法。 《土耳其国际私法》第14/2条采用“赡养费接受者惯常居所地(居住地)的法律”原则来确定赡养费义务的范围和条件。
- 债权人保护原则: 由于赡养费是一种“维持生计的义务”,其目的是保障债权人的生活水平。土耳其是《1973年海牙赡养义务适用法律公约》的缔约国。
- 程序: 即使离婚案件在伊斯坦布尔审理,如果提出赡养费请求的配偶当时居住在德国,土耳其法官也可以依据 德国法律确定 。然而,在实践中,法官通常更倾向于适用土耳其民法典,理由包括“维护土耳其公共秩序”和“便于国内法律适用”。
4.3 国际执法与“承认和执行”的限制
根据外国法律判决的赔偿金或赡养费,如需在土耳其境内以不动产或工资作为标的物强制执行,必须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 执行要求: 如果外国法院的判决包含有关赔偿/赡养费的裁定,则该裁定 未经土耳其执行(确认)而 不能在土耳其执行
- 公共秩序审查: 在执行程序中,土耳其法院会审查根据外国法律判决的赔偿是否违反“土耳其公共秩序”。例如,如果根据外国法律在离婚案件中判决的赔偿金额相对于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过高(过分),以至于损害了土耳其法律规定的“公平”原则,土耳其法官可以驳回执行请求或仅准予部分执行。
我们在土耳其提起的离婚诉讼中,我的配偶希望适用其本国的赔偿法。这可以吗?
是的,这是有可能的。如果您和您的配偶是同一国家的公民(适用共同国家法律),或者离婚案件受该国法律管辖,则赔偿金额将根据该国法律确定。但是,法院会要求您提交这些外国法律条文的宣誓翻译件。.
我的外籍配偶离开了土耳其,返回了他们的国家。我可以在那里提起子女抚养费诉讼吗?
是的,可以。根据土耳其《国际私法典》第14条第2款,赡养费的支付适用您惯常居所地的法律。因此,您可以在土耳其境内执行通过您所在国家提起的诉讼获得的赡养费判决。.
我们收到外国法院作出的“无赔偿离婚”判决。我之后可以在土耳其提起赔偿诉讼吗?
不。如果外国法院的判决得到“执行”,该判决在土耳其即成为终局判决。如果您在外国法院放弃了获得赔偿的权利,或者案件最终没有判决赔偿,您不能基于相同的事实在土耳其提起新的赔偿诉讼。.
离婚对居留许可和公民身份的法律影响
在土耳其,与土耳其公民结婚的外国人的法律权利在婚姻以离婚告终时会发生重大变化。 《外国人及国际保护法》(第6458号)和 《土耳其公民法》(第5901号均将离婚视为决定外国人在土耳其身份的关键因素。
在最后一部分,我们将探讨离婚判决生效后外国配偶的居留许可的命运、其对公民身份申请程序的影响,以及“特殊情况”(例如成为暴力受害者)的例外情况。.
5.1. 家庭居留许可的终止和转换(外国人与公民法第36条)
通过土耳其公民配偶获得的“家庭居留许可”是一种基于婚姻关系的居留许可。一旦离婚判决生效,该许可即失去居留资格。.
- 许可证取消: 一旦离婚判决在人口登记册中登记,移民管理局通常会取消家庭居住许可证。
- 短期居留许可过渡(《外国人及国际保护法》第36/1-b条): 如果外籍配偶离婚后希望留在土耳其,符合条件的话,可以申请“短期居留许可”。具体步骤如下:
- 3 年居住要求: 外国人必须持有家庭居留许可在土耳其居住至少 3 年。
- 诚信: 期望外国一方在导致离婚的事件中没有犯下重大过错或虐待家庭。
5.2. 外国暴力受害者的例外情况
该立法者提出了积极歧视政策,以保护在离婚过程中因家庭暴力被迫与配偶分居的外国人。.
- 无需满足 3 年居住要求: 如果外国配偶 家庭暴力(身体、心理) ,并以法院判决(保护令等)证明这一点,则可以直接申请短期居留许可,而无需在土耳其居住 3 年。
- 人道主义居留许可: 在某些情况下,当返回其祖国会对外国人的安全构成风险时, 直接授予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 46 条) 。
5.3. 已取得或已申请的公民身份状态
离婚会直接影响公民身份申请或已取得公民身份的命运。.
- 外国人入籍申请流程: 如果外国人通过与土耳其公民结婚申请入籍(已满足三年婚姻要求),但在入籍申请过程中离婚, 其入籍申请将被拒绝,因为婚姻关系已终止。 这是因为“持续婚姻”的基本要求已不复存在。
- 已取得的公民身份: 如果外国人在离婚前(且离婚判决已生效)已取得国籍,则后续的离婚不会导致其国籍被剥夺。但是,存在例外情况:
- 如果证实为获得公民身份而缔结的婚姻是“欺诈性的(串谋的) ”,则公民身份决定可能会被追溯撤销。
我已经离婚了,我的家庭居留许可还没有过期。我必须立即离开这个国家吗?
不,您不必立即离开。但是,由于离婚,您的家庭居留许可已失效。通常情况下,您必须在离婚判决生效后的10天内向移民局申请其他类型的居留许可(旅游、工作、短期等),或者离开土耳其。未在此期限内提出申请,可能会因“签证/居留违规”而被处以行政罚款并被驱逐出境。.
我在与土耳其配偶离婚期间证明了自己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这是否会使我更容易获得居留许可?
是的,这确实带来了很大的优势。根据《外国人及国际保护法》第36条,如果您向移民管理局提交法院判决或警方报告,证明您是暴力侵害的受害者,您就有权获得短期居留许可,而无需等待申请永久居留许可所需的3年期限。.
我在入籍面试后立即离婚了;我的公民身份会被取消吗?
当入籍决定经总统府批准并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后,入籍流程即告完成。如果您在面谈后、决定最终生效前离婚,您的入籍申请将因“婚姻关系解除”而被驳回。但是,如果您的入籍决定是在您的离婚诉讼进行期间作出的,您的公民身份将得到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