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退还缺陷产品款项
TC
致
伊斯坦布尔
区长办公室消费者仲裁委员会主席
投诉人 :姓名(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号码:…)- 地址
律师 :律师姓名、姓氏和地址
被投诉对象 :… 通信服务公司 - 地址
投诉事项 :本投诉涉及银行要求退还我客户支付的…土耳其里拉,该款项是银行为购买有缺陷的产品而支付的。
解释 :
- 我的客户于…/…/…日从 X Tic. Ltd. Şti. 公司购买了一台序列号为…、型号为…BLACK 的缝纫机。我的客户购买这台机器是专门用于他自己的裁缝店,并且对机器的性能充满信心,因此购买的条件是能够按时完成大量订单。.
- 然而,这台缝纫机使用不久便开始出现故障,间歇性停止工作,过热严重, 基本上无法使用。这无疑给我的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尽管机器至少两次送修,但问题始终未能解决,机器的可靠性也因此受到了永久性损害。
- 《消费者保护法》第6502号第13条规定:“如果消费者已行使维修权,且产品在保修期内再次发生故障,或超过最长维修时间,或确定无法维修,则消费者可以行使第11条规定的其他可选权利。销售商不得拒绝消费者的请求。如果未能满足消费者的请求,销售商、制造商和进口商应承担连带责任。 ”
- 由于业务损失和缝纫机频繁故障,我的客户对这台缝纫机的可靠性彻底失去了信心。因此, 我们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返还缝纫机价值…土耳其里拉的设备,并赔偿我的客户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此外,鉴于我的客户居住在偏远的小社区,由于无法按时交付订单,他的声誉也因此遭受重创。我们还请求法院考虑他因此遭受的精神损害。
证据 :相关技术服务部门的服务收据、发票、警告信、有关我客户业务流程中断的文件以及所有其他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1-《消费者保护法》第6502号,2-《保修证书条例》(官方公报日期:2014年6月13日,官方公报编号:29029)及相关法规。
结论与请求 :基于上述简要说明的理由,我谨代表我的委托人请求并要求法院受理此案,并责令被告支付设备价格…土耳其里拉,以及自违约之日起计算的法定利息, 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
投诉人
姓名及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