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签名及背书举证责任
否认签名及背书举证责任
入口
土耳其商法典对流通票据法进行了详细规定,其具体规则规范了基于信任和快捷的商业运作。汇票、本票和支票是商业中最重要的支付工具之一。这些票据的转让 背书 进行
背书是一份书面声明,允许持票人将其对票据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然而,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之一 背书上的签名被否认。如果一方声称背书上的签名并非其本人所签,则争议将诉诸法庭,此时 举证责任 至关重要。
营业额的概念及其法律依据
什么是营业额?
- 土耳其商法典第 681 条及后续条款 对营业额进行规定。
- 背书是指以书面形式签署的声明,将本票的权利转让给其他人。.
- 背书写在借据背面或附页上。.
收入类型
- 完全认可: 持有人姓名已明确标明。
- 空白背书: 只有签名,没有写名字。
- 收款背书: 本票被转让给收款方。
- 抵押背书: 将本票作为抵押品转让。
签名否认
定义
否认签名是指声称本票上的签名不属于相关人员。.
法律依据
- 土耳其商法典第 688-690 和 土耳其执行和破产法第 170/a 条 规定了拒绝在流通票据上签字的情形。
- 债务人可以对基于签名并非其本人签名的强制执行程序或诉讼提出异议。.
实践中遇到的情况
- 有人声称,本票背面的背书要么没有签名,要么是伪造的。.
- 将未经授权人员的签名归于债务人名下。.
- 通过伪造签名延续销售链条。.
举证责任
通则
- 《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 ,举证责任由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承担。
- 然而,流通票据法的做法有所不同。.
背书举证责任
- 当债务人声称签名不是自己的时, 举证责任就转移到了怀孕的孕妇身上。
- 持证人必须证明签名的有效性。.
- 进行专家鉴定和法医文件审查以提供证据。.
最高法院的意见
- 持证人负有证明签名属于债务人的责任。.
- 如果债务人否认签字,则本票无效,除非持票人提供证据证明签字属实,否则诉讼程序终止。.
鉴于最高法院的裁决,拒绝签署
- 最高法院第十一民事庭,案件编号 2017/3241,判决编号 2018/5432:
“在背书签名被否认的情况下,证明该签名属于债务人的举证责任在于持票人。” - 最高上诉法院第十九民事庭,案件编号 2019/4213 E.,判决编号 2020/6547 K.:
“如果债务人否认签名,法院必须下令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签名的真实性。” - 最高法院大法庭,案件编号 2021/2312 E.,判决编号 2022/1432 K.:
“当签名被否认,且持票人无法证明签名的真实性时,不能启动针对流通票据的强制执行程序。”
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 专家报告中的矛盾之处
- 法医和笔迹学专家的报告各不相同,造成了矛盾之处。.
- 交易链中断
- 否认签名会造成背书链断裂,并使持有人的所有权受到质疑。.
- 执法程序中的时效问题
- 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否认签名,则以后不能再提出此项索赔。.
- 善意持有人的地位
- 持有人的善意并不能阻止其否认签名;需要提供签名真实性的证据。.
战略重要性
从孕妇的角度来看
- 持票人必须在接收本票之前核实背书签名的真实性。.
- 如果签名遭到否认,则必须迅速有效地提供证据。.
从债务人的角度来看
- 即使背书未经签署或系伪造,债务人仍可免除债务。.
- 但是,拒绝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正确的方式进行。.
从西兰塔斯人的角度来看
- 背书人对签名负有责任。如果背书人否认签名,责任链就会产生疑问。.
建议的解决方案
- 电子签名应用
- 数字签名和电子汇票的应用将大大减少签名被拒的问题。.
- 加强专家小组
- 专家委员会报告应优于单一报告。.
- 司法先例的稳定性
- 最高法院判决的可预测性应该提高。.
- 提高交易者的意识
- 应为交易员开展有关代言的法律后果的培训项目。.
结论
背书是确保流通票据可转让性的最重要手段。然而,否认背书签名是一个重大问题,会使持票人难以行使其权利。.
根据土耳其商法典和最高法院的判决, 签名真实性的举证责任在于签名持有人。 如果债务人否认签名,签名持有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有效性。
总之,背书签名否认和举证责任是商法中的关键问题,直接影响持票人和债务人的权利。因此,各方必须谨慎行事,并充分准备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