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章

税法账簿和文件提交申请

致安卡拉税务局

纳税人类型: [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预扣税等]
税务机关: [……………….]
税务识别号: [……………….]
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号: [……………….]

解释:

1.我已在贵局注册为纳税人,税务识别号为 [……………….] ,活动编号为[……………….]。

2. 贵局/审计部门 在日期为[……/……/2025]、编号为[……….]的信函中 要求提交:
– 我的法律账簿 (日记账、总账、库存账、董事会决议簿等),
– 发票、送货单、收据、银行对账单、合同 及类似文件,期间为[……/……/20…. – ……/……/20….]。

《第213号税务程序法》第 253条、第254条和第256条 ,本人已按照本申请附件/所附清单的规定,准备了应予保存并应要求出示的账簿和文件,并提交贵局出示。

4. 我司相关期间的电子账簿和电子发票记录 已存入土耳其税务管理局系统,也可应要求以电子方式与您共享。(电子账簿证明和相关期间清单已刻录在U盘/光盘上。)

结论与请求:

基于上述原因;

– 会议记录文件应记录已提交贵方来函所要求的账簿和文件; – 我方提交账簿和文件的行为应视为已按照《税务程序法》的规定履行; – 若将来发生任何争议,应视为我方已妥善履行提交义务。

谨呈。.
[……/……/2025]

演讲者姓名/职称:[……………….]签名:

地址:[……………….]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附件:
1. […/…/20…. – …/…/20….]期间的账簿(清单)
2. 相关期间的文件文件夹(清单)
3. 电子账簿证书清单(如有)
4. USB/CD介质上的电子记录(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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