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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扣押令和没收令是一回事吗?/ 伊斯坦布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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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关程序中,最重大的法律干预措施之一是货物的扣押和/或没收。然而,在实践中,这两个概念常常被混淆。海关程序中的货物扣押与货物没收之间存在着至关重要的法律区别。未能理解这些区别可能导致权利丧失、错过上诉期限,甚至造成财产的不可逆转的损失。

本文将根据土耳其法律体系和最高法院判例,全面解答诸如“什么是扣押和没收,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 ”、“海关在什么情况下进行扣押? ”、“在什么情况下签发没收令? ” 、“对于被扣押或没收的货物,我有哪些权利? ”等问题。


1. 什么是癫痫发作?

a) 定义

扣押是指在刑事调查期间暂时没收财产或货物,以获取证据、追踪犯罪活动或保护犯罪活动产生的物品的过程。

b) 法律依据

扣押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5271号法律)第123条至第134条的规定进行规范。此外, 《打击走私法》(第5607号法律)和《海关法》(第4458号法律)也包含有关海关程序的具体规定。

c) 特点

  • 这是一项临时保护措施。.

  • 该财产是根据法院命令或检察官办公室的指示被扣押的。.

  • 审判结束前,这些物品可以归还。.

  • 扣押并不意味着没收。.


2. 什么是没收?

a) 定义

没收是指为国家利益而永久扣押与犯罪有关或从犯罪中获得的财产。这一过程由刑事法院在判决中作出决定。

b) 法律依据

土耳其刑法典(TCK)第54条和第55条对没收财产作出了规定。TCK第54条规定:用于犯罪或构成犯罪标的物的物品可以被没收。TCK第55条规定:犯罪所得可以被没收。

c) 特点

  • 这是永久性的。.

  • 该房产归国家所有。.

  • 需要法院命令。.

  • 除特殊情况外,该物品无法退还给其所有者。.


3. 扣押与没收的区别

标准 发作 没收
法律性质 临时保护措施 所有权的永久转移
做出决定的人 检察官/法官 刑事法院
连续性状态 直到审判结束 法院判决后永久有效。
退货 可退货 货物归国家所有,不得退货。
上诉的可能性 向地方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可以提起最高上诉。

4. 海关程序中的扣押过程

a) 在什么情况下会进行扣押?

  • 如果怀疑有走私行为

  • 如果海关申报单存在违规行为

  • 如果发现使用伪造文件

  • 如果货物因逃税而面临法律诉讼

b) 由谁决定?

  • 海关当局发现的事件将上报检察机关。.

  • 检察官办公室请求搜查/扣押。.

  • 地方法院法官 。

c) 货物可以持有多长时间?

  • 直到刑事审判结束。.

  • 如果所有权关系存在争议,则该关系继续有效,直到所有权得到确定为止。.


5. 海关何时签发没收令?

a) 在试验结束时给出

没收令只能 由法院在刑事审判后签发。
如果某人 被判有罪 ,且持有与犯罪相关的物品,这些物品将被没收。

b) 可被没收的物品

  • 走私货物

  • 伪造的发票、文件、标签

  • 伪造的原产地文件

  • 用于运输的车辆(有条件)

c) 例外:善意第三方

土耳其刑法典第 54/4 条: 如果财产占有人出于 善意行事 ,则不能发出没收令。


6. 关于被扣押或没收财产的权利

a) 对扣押提出异议

  • 在 7 天内 向地方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 128 条)。

b) 退货申请

  • 如果所有权得到证明,则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1条的规定返还财产。.

c) 对没收决定的上诉/复审

  • 对法院判决不服的, 可向地区上诉法院提起。

  • 此外,还有权 向最高法院 。

d) 赔偿请求

  • 对于被非法没收或未归还的财产, 全面的司法行动 。


7. 结论与评价

在海关程序中 扣押和没收看似相似 法律上是截然不同的制度。扣押是一种临时措施,而没收则是一种永久性的惩罚性制裁。未经法院命令进行的永久性扣押属于非法行为。

因此,如果货物在海关程序中被扣押或面临没收:

  • 迅速而恰当的反对意见。

  • 所有权证明

  • 在法律支持下遵循法律程序。

这一点极其重要。尤其当货物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时,如果未能严格按照流程操作,可能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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