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
婚姻无效、不存在和绝对无效的理由。
婚姻契约自双方缔结之日起,便产生极其深远的法律、经济和社会影响。然而,婚姻的缔结并不意味着其终身有效。如果立法者认定婚姻存在严重缺陷,损害社会秩序、道德结构或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则会制定专门的无效婚姻制度来解除该婚姻。.
土耳其民法典第145条至第160条 对“弱势婚姻”进行规范,其在家庭法中具有独特的性质,不同于一般合同法的逻辑。在合同法中,无效合同被视为从未存在过;而在家庭法中,无效婚姻(或称无效婚姻)则继续产生与有效婚姻相同的所有法律后果,直至被法院宣告无效为止。
1.1 婚姻中的“无效”与“婚姻无效”的区别
在判定一段有瑕疵的婚姻的法律后果时,首先需要明确该婚姻是无效还是既无效又不无效。这一区别从根本上改变了提起诉讼的程序以及当事人的权利。.
A. 缺失(缺乏组成元素)
婚姻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具备最低限度的“构成要素”。在土耳其法律中,婚姻的构成要素包括:双方性别不同(一男一女)以及在官方婚姻登记员面前声明结婚意愿。
- 同性之间的婚姻,或仅依据宗教/习俗法而没有正式婚姻登记官的结合,均被视为无效。.
- 在婚姻无效的情况下,由于没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婚姻关系需要被宣告无效,因此无需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任何人都可以随时援引婚姻无效。.
B. 无效
婚姻的构成要素已具备,即一男一女已在公职人员面前登记结婚。然而,关于婚姻本质、当事人法律行为能力或意愿的强制性法律规定遭到违反。在此情况下,婚姻虽已在法律上成立,但存在瑕疵。这种瑕疵表现为绝对无效或相对无效。
1.2. 绝对无效的理由(土耳其民法典第145条)
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145条,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且无法追溯纠正的残疾, “绝对无效 以有限(编号)的方式进行规定。如果存在以下四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婚姻即为绝对无效:
绝对无效的理由(土耳其民法典第145条):
├── 1. 结婚时,夫妻一方已婚(已有婚姻)
├── 2. 夫妻一方在结婚时因持久原因永久丧失行为能力
3.夫妻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以致无法结婚。
└── 4. 夫妻之间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1. 现有婚姻(土耳其民法典第145/1条)
如果结婚时夫妻一方已处于另一段尚未正式解除的婚姻关系中(无论是通过离婚还是配偶去世),则第二次婚姻完全无效。土耳其法律严禁两段婚姻(重婚/多配偶制)。.
2. 永久性缺乏辨别能力(土耳其民法典第145/2条)
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时持续缺乏理解其决定后果的精神或生理能力,则该婚姻被视为无效。(暂时的缺陷是相对无效的理由)。.
3.精神疾病作为婚姻障碍(土耳其民法典第145/3条)
如果夫妻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经官方医疗委员会报告证实,导致其无法结婚,则该婚姻无效。.
4. 禁止的亲属关系(土耳其民法典第145/4条)
这指的是结婚仪式后发现夫妻二人实际上是通过血缘关系(如祖先、后代、兄弟姐妹、叔叔、阿姨、侄子或姻亲)联系在一起的情况,这构成了对婚姻的严格禁止(土耳其民法典第 129 条)。.
1.3. 绝对无效诉讼的特点和局限性
由于绝对无效的理由涉及公共秩序,因此诉讼程序的启动和进行须遵守具体而严格的规则:
- 提起诉讼的权限:公诉人可依职权(自动)提起婚姻无效诉讼。此外,任何利害关系人(例如,配偶、继承人、父母)均可请求提起该诉讼。
- 无诉讼时效限制: 提起婚姻无效诉讼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婚姻关系存续,即使婚姻因一方死亡而终止,也可以随时提起诉讼。
- 特殊情况(善意保护——土耳其民法典第147条): 如果当事人的辨别能力随后恢复,或者精神病患者康复,则提起诉讼的权利完全转移给该配偶;检察官不得提起诉讼。此外,如果与已婚人士结婚的第二任配偶 完全出于善意 (不知晓对方已婚),且在第二次婚姻的无效诉讼进行期间,第一次婚姻以离婚/死亡告终,则第二次婚姻不能被宣告无效。
我们只举行了伊斯兰教婚礼仪式,没有举行民事婚礼;这样的婚姻无效吗?
不,它不是无效,而是作废。婚姻要被认定为无效,必须先在官方机构面前举行民事结婚仪式。未经民事结婚登记而举行的宗教仪式在法律上被视为无效,且不赋予双方配偶关系。.
我在结婚前发现配偶患有精神分裂症;这是否会自动使我们的婚姻无效?
不,即使婚姻被认定为完全无效,也不会自动被宣告无效。要宣告婚姻无效,必须向家庭法院提起“因完全无效而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并且法院必须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您的婚姻在法律上仍然有效。.
哪个法院对绝对无效案件具有管辖权和管辖权?
在婚姻无效案件中,有管辖权的法院 是家庭法院 (或在没有家庭法院的地方,由民事初审法院代理家庭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夫妻一方居住地的法院,或者在诉讼提起前六个月夫妻最后共同居住地的法院。
相对无效的理由和诉讼时效
绝对无效婚姻的理由涉及公共秩序,赋予当事人起诉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广泛主体的权利;而 相对无效婚姻的 则完全旨在保护夫妻双方的意志自由和利益。在这些情况下,缔结婚姻合同时,婚姻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行为能力均已具备,但其中一方的结婚意愿受到损害。
土耳其民法典第148条至第153条 主要分为四类:暂时丧失辨别能力、错误、欺骗和胁迫(威胁)。受这些理由影响的婚姻并非自动无效;除非受此影响的一方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否则婚姻仍然有效。
2.1 相对无效的理由
1. 暂时丧失辨别能力(土耳其民法典第148条)
这是指夫妻一方在订立婚姻合同(婚礼仪式)时暂时缺乏理解和做出理性判断的能力。.
- 例如: 在过量饮酒或吸毒的情况下结婚,在发生意外或受到惊吓的情况下结婚,或者在严重的疾病影响下做出结婚意愿声明。
- 配偶恢复意识后可以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2. 错误(土耳其民法典第149条错误)
法律并非将婚姻中的所有错误都视为婚姻无效的理由,而是将其限制在两种特定情况下:
- 合同错误(土耳其民法典第 149/1 条): 在不想结婚或绝对不想与结婚对象结婚的情况下,错误地说了“是”(性质和人身错误)。
- 关于配偶资格的错误认知(土耳其民法典第149/2条): 对配偶的某项素质(资格)存在误解,导致婚姻无法忍受。例如,误以为配偶不孕且无犯罪记录,但事后发现并非如此。然而,这种误解必须严重影响婚姻关系,以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3. 欺诈(土耳其民法典第150条)
这是指通过谎言、伪造文件或配偶或第三方的故意沉默等手段,被诱骗结婚的行为。.
因欺诈(欺骗)而取消订单的条件:
├── 配偶的荣誉和名誉受到直接欺骗(例如,隐瞒严重的、可耻的犯罪史)
— 隐瞒对自己或子女构成健康风险的疾病
(例如:隐瞒传染性/致命性性传播疾病、严重遗传性疾病)
4. 恐吓(威胁/胁迫——土耳其民法典第151条)
这是指因自身或近亲的生命、健康、荣誉或名誉受到迫在眉睫的严重威胁(通过武力、勒索、家庭压力或死亡威胁)而被迫结婚。.
2.2. 诉讼权和诉讼时效(土耳其民法典第152条)
与绝对无效婚姻诉讼不同,相对无效婚姻诉讼并非无期限诉讼,任何人都可以提起。立法者为了维护婚姻的稳定性,将这项权利与非常严格的时间限制挂钩。.
- 只有配偶才能提起诉讼: 在配偶双方在世的情况下,公诉人或继承人不能就婚姻无效提起诉讼。诉讼权仅属于遗嘱受到损害的配偶一方。
- 诉讼时效:提起婚姻无效诉讼的权利自发现错误或欺骗之日起 6 个月后,或自胁迫(威胁)停止之日起6 个月后到期,无论如何,均不得超过结婚后 5 年。
关键时限: 如果配偶在结婚第六年发现配偶不忠,即使在六个月内也不能再申请婚姻无效,因为五年的诉讼时效已过;但是,他们可以申请一般离婚。
2.3. 法定代表人的诉讼权(土耳其民法典第153条)
未成年人或年满17周岁的受监护人,只有在获得其法定代表人(父母/监护人)的许可后才能结婚。如果未经许可秘密结婚:
- 法定代表人(母亲、父亲或监护人)可以提起相对无效诉讼,以宣告婚姻无效。.
- 期限届满: 如果未成年人在这段时间内年满 18 岁,或者监护人的法定监护权终止,或者妇女怀孕,则法定代表人提起诉讼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权利即告丧失。
我发现配偶婚前有赌债,而且一直瞒着我。我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
在最高法院的实践中,隐瞒财务状况、债务或薪资并不被视为直接且根本上破坏婚姻的“欺诈”(相对无效)。虽然这种情况可能使共同生活难以忍受,但它应该属于基于“婚姻关系根本破裂”理由的普通离婚案件,而不是相对无效案件。.
我是在枪口威胁下结婚的。我需要在多长时间内提起诉讼才能使这段婚姻无效?
在胁迫(威胁)下缔结的婚姻中,提起诉讼的六个月期限 自恐惧和威胁完全消除之日 。只要威胁持续存在,六个月期限就不继续计算。但是,如果自结婚之日起已满五年,您申请婚姻无效的权利即告失效。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无效诉讼进行期间去世,该诉讼是否会被驳回?
不,诉讼并未完全驳回。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159条,诉讼权不转移给继承人,但继承人可以继续提起已提起的诉讼。如果原告配偶的继承人继续诉讼并胜诉,则被告配偶(在世一方)不能成为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并丧失婚前遗赠的任何财产。.
无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财产制度以及子女的地位
在一般合同法中,当一份合同被认定无效时,就如同它从未存在过一样(溯及既往),双方当事人应根据不当得利原则返还已获得的财产。然而,家庭法并非如此。为了保护社会结构、维护夫妻双方的诚信,以及最重要的——子女的权益,立法者建立了一套截然不同的无效合同制度。.
土耳其民法典第156条至第160条 对婚姻无效判决的后果进行了规定 “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婚姻具有有效婚姻的一切后果 ”。换句话说,在法院作出婚姻无效判决之前,婚姻是合法的,而婚姻无效判决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3.1. 婚姻无效对夫妻双方的影响(土耳其民法典第156-158条)
当法院裁定婚姻因绝对或相对无效而无效时,夫妻双方在判决生效前仍保持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婚姻关系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终止。.
- 已取得的个人身份的保留: 通过婚姻获得的个人身份,例如公民身份、法定年龄(成年)或姓氏,即使婚姻被宣告无效,也予以保留。但是,关于离婚妇女身份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此;该妇女恢复其婚前姓氏。
- 继承权: 婚姻无效判决生效后,夫妻双方的继承权即告终止。夫妻双方不能互为法定继承人。
配偶诚信对婚姻财产制度和赡养费的影响(土耳其民法典第157条)
在决定婚姻是否无效时,夫妻双方在结婚时是否知道婚姻无效的原因(他们是否出于善意)是分割财产权利的决定性因素。
婚姻无效判决后配偶权利的分配:
├── [善意配偶] ───> 参与财产分割,例如在离婚时,
│ 他们可以要求经济/精神赔偿和赡养费。.
└── [恶意配偶] ───> 不能从财产制度导致的婚姻无效中获益。
他们可能会失去参与资产价值分配的权利,也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3.2.子女的法律地位和亲子关系(土耳其民法典第157/1条)
无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是绝对无效还是相对无效,这种无效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影响子女。立法者已制定明确的规则来保护儿童的权利:
“即使法院裁定婚姻无效,该婚姻所生的子女也被视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即使父母并非出于善意。” (土耳其民法典第157/1条)
- 亲子关系的保留: 婚生子女的身份不会丧失。他们仍然登记在父亲的人口登记册上,并且是父亲的合法继承人。除非提起诉讼否认,否则亲子关系始终有效。
- 监护权、赡养费和亲子关系:在婚姻无效诉讼中,子女的情况与离婚案件中的处理方式相同。法官会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将监护权判给一方父母。法官会确定未获得监护权的父母与子女见面的时间,并裁定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
3.3. 诉讼权的继承(土耳其民法典第159条)
提起婚姻无效诉讼的权利通常属于个人专属权利。但是,如果诉讼提起后双方当事人去世,其继承人的权利将受到法律保护。
- 案件审理期间死亡: 如果提起绝对无效或相对无效的婚姻诉讼,而原告配偶在诉讼进行期间死亡,则已故配偶的继承人可以接手并从中断的地方继续进行诉讼。
- 继承人胜诉的后果: 如果继承人继续诉讼,法院裁定婚姻无效,并且证明在世(被告)配偶的行为是恶意的,则该配偶不能继承已故配偶的遗产,并且丧失婚前遗嘱所赋予的权利。
如果我们的婚姻因绝对无效而被宣告无效,那么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将如何分割?
如果您是出于善意结婚(例如,不知道您的配偶已婚或与您有亲属关系),则婚姻关系将像合法离婚一样解除,并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但是,如果您是明知故犯且出于恶意结婚,则您可能会丧失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权利。.
在我的婚姻无效诉讼进行期间,我可以从配偶那里获得临时赡养费吗?
是的,可以。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160条,离婚案件中适用的临时措施同样适用于婚姻无效案件。自诉讼提起之日起,法官有义务依职权对夫妻双方的住房、生计、财产管理和子女抚养等事宜采取临时措施(例如临时赡养费、住房分配等)。.
我被父亲强迫结婚,之后我提起了婚姻无效诉讼。我的丈夫在案件审理结束前去世了。我的权利将如何保障?
如果您提起诉讼后配偶去世,您或您的继承人可以继续进行诉讼。如果法院认定您胜诉(即您是在胁迫下结婚),则婚姻将被宣告无效,并且恶意一方(或其继承人)对您的所有法律权利将被剥夺。.
国际私法(PILA)与外国因素维度
当一方当事人为外国公民或婚姻在国外缔结时,婚姻无效和撤销案件就成为一个复杂的国际法律问题。此时,哪个国家的法院拥有管辖权以及在解决争议时应适用哪个国家的实体法等问题,均 《第5718号国际私法和程序法》(MÖHUK) 。
土耳其国际私法典既保护了婚姻无效诉讼中配偶的国内法律,又预见了保护土耳其公共秩序的绝对障碍。.
4.1. 婚姻无效的适用法律(土耳其国际私法第13条)
根据土耳其《国际私法典》第13/1条,婚姻的资格和条件以双方当事人结婚时的本国法律为准。由此自然推论, 婚姻是否无效,无论是绝对无效还是相对无效, 也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结婚时的本国法律确定。
- 双向许可证检查: 在土耳其,当土耳其公民与外国人申请婚姻无效时,法院在审查无效理由时,会依据外国配偶所在国的民法典和土耳其配偶所在国的土耳其民法典作出裁决。
- 因形式缺陷导致的婚姻无效(土耳其国际私法典第13/2条): 婚姻缔结地的法律适用于婚姻的形式要件(结婚仪式的程序)。如果婚姻在国外缔结,且未满足该国的官方形式要件,则此情况可能构成在土耳其提起“因形式缺陷导致的婚姻无效”诉讼的标的。
4.2. 土耳其公共秩序对外国人婚姻的阻碍(土耳其国际私法第5条)
国际家庭法中最具活力的机制之一 “公共秩序”(Ordre Public) 。根据土耳其《国际私法典》第五条,如果外国法律的某项规定适用,但明显违反土耳其公共秩序,则该规定不能适用,土耳其法律应直接取而代之。
外国因素中的公共秩序过滤器:
【外国配偶法】───>【允许一夫多妻制/童婚】
│
▼
【土耳其国际私法典第5条——公共秩序障碍】───>【不适用外国法律】
│
▼
[适用土耳其民法典] ───> [提起婚姻无效宣告诉讼]
- 一夫多妻制示例: 外国配偶的本国法律(例如某些中东国家的法律)可能允许该男子娶多位妻子。然而,如果该外国公民在土耳其缔结第二次正式婚姻(或试图将其在国外的多段婚姻转移到土耳其),土耳其法院将完全否定外国法律。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145/1条,法院将裁定第二次婚姻完全无效。
4.3 国际管辖权、义务和承认与执行问题
在涉及外国因素的婚姻无效案件中,案件的提起地点以及在国外获得的婚姻无效判决的命运在土耳其非常重要。.
A. 土耳其法院的国际管辖权(《土耳其国际私法》第41条)
《国际私法》第 41 条规定了对涉及不住在土耳其的土耳其公民或与土耳其有联系的外国人的婚姻无效案件的特殊管辖权规则:
土耳其公民(非土耳其居民)提起或被提起的婚姻无效诉讼,应在其土耳其居住地法院审理;如果无法在其土耳其居住地法院审理,则应在其土耳其最后居住地法院审理;如果以上两种情况均不可行,则应在伊斯坦布尔、安卡拉或伊兹密尔的法院审理。.
B. 承认外国法院判决(土耳其国际私法第58条)
如果夫妻双方在外国法院(例如德国家庭法院)通过“婚姻无效/撤销”判决结束了婚姻关系,则该判决在土耳其不直接有效。.
- 为使外国法院的婚姻无效判决在土耳其人口记录中得到登记,必须在土耳其提起“承认诉讼” 。
- 法院在审查外国判决是否违反土耳其公共秩序以及当事人是否享有辩护权后,才会承认该判决。一旦判决获得承认,该婚姻在土耳其也被视为具有追溯效力而被宣告无效。.
我在配偶的祖国与他/她结婚。结果发现他们在该国仍然合法有效。我可以在土耳其提起诉讼,要求宣告婚姻无效吗?
是的,您可以这样做。重婚完全违反土耳其公共秩序(《土耳其国际私法典》第5条)。即使您的配偶是外国人,这一点也不会改变。您可以依据《土耳其民法典》第145/1条,向土耳其家庭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外国法院作出的“婚姻无效”判决在土耳其是否自动有效?
不,它不会直接生效。外国法院的判决要想在土耳其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根据《国际私法》的规定向土耳其家庭法院提起“承认”诉讼,并且法院必须批准该外国判决。否则,你们在土耳其仍将被视为已婚。.
涉及具有难民身份的外国人的婚姻无效案件适用哪项法律?
根据《土耳其国际私法典》第4/c条,国家法律不适用于涉及无国籍人士、难民和寻求庇护者的法律诉讼。因此,适用其居住地法律;若无居住地法律,则适用其实际居住国法律。因此,在涉及居住在土耳其的难民婚姻无效的案件中,直接适用《土耳其民法典》的规定。.
外国人法、居留许可、驱逐出境和公民身份撤销
关于无效婚姻的宣告(撤销)的决定不仅限于家庭法和财产分割;当涉及外国因素时, 《外国人和国际保护法》(YUKK)第 6458 号 和 《土耳其公民法》第 5901 号 适用。
外国公民在土耳其的居留许可、签证状态、被驱逐出境的风险,甚至获得的土耳其公民身份,都直接取决于家庭法院作出的婚姻无效判决的性质(绝对或相对),而最重要的是,取决于该外国人是否 “出于善意 。
5.1. 婚姻无效对家庭居留许可的影响(《外国人与公民法》第34-36条)
在土耳其,与土耳其公民结婚的外国人依法 “家庭居留许可 ”。然而,当法院裁定该婚姻无效时,外国人的居留身份就会变得岌岌可危。
1. 恶意(包办/强迫)婚姻
如果婚姻被绝对或相对地宣告无效的原因是外国人为了获得居留许可或公民身份而作出的虚假陈述、伪造文件或假结婚:
- 移民管理总局立即 撤销。
- 先前授予外国人的居留许可可能被追溯认定为无效,该外国人可能因“签证/居留违规”而受到行政罚款。.
2. 保护合法外国人(短期居留许可)
根据《外国人及国际保护法》第 36 条规定,与土耳其公民结婚并持有家庭居留许可在土耳其居住的外国人,如果其婚姻被宣告无效,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转为“短期居留许可”。
- 3 年要求:如果婚姻在提起婚姻无效诉讼前已持续至少3 年,并且外国人出于善意,不知晓婚姻无效,则在其家庭居留许可被撤销后,可以申请短期居留许可。
- 暴力受害者例外情况: 如果外籍配偶因土耳其配偶的严重暴力行为(例如,因恐吓/威胁而提起相对无效婚姻诉讼)而申请婚姻无效,则可豁免婚姻必须持续3年的要求。该外籍人士可直接获得短期居留许可。
5.2. 驱逐出境决定和入境禁令(《外国人及国际保护法》第54条)
法院裁定婚姻无效,将直接启动针对恶意行为外国人的驱逐程序。根据《外国人及国际保护法》第54条,在下列情况下,将对外国人发出驱逐令:
- 虚假陈述和伪造文件(外国人和国际保护法第 54/1-h 条): 在居留许可申请中使用伪造文件的外国人,经家庭法院裁定其婚姻仅为纸面婚姻(通过协议),将被驱逐出境。
- 丧失合法居留权: 婚姻无效判决生效后,家庭居留许可即失效,外国人通常有最多10天的时间离境。如果外国人未在此期限内离开土耳其,或无法获得其他合法居留许可(例如旅游、工作等),将被执法部门逮捕、驱逐出境,并被 禁止入境土耳其(限制入境) 。
5.3. 撤销已取得的土耳其国籍(第5901号法律第16条和第31条)
根据土耳其公民法第16条,与土耳其公民结婚至少三年且婚姻关系仍然有效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土耳其公民身份。但是,如果婚姻随后在诉讼中被宣告无效,则其公民身份的归属将取决于该外国人的 意愿 。
婚姻无效判决对公民身份的影响(第5901号法律第16/2条):
├── [外国人真诚结婚] ───> 保留土耳其国籍。
└── [外国人恶意结婚] ───> 土耳其国籍将被撤销(追溯)。.
- 善意保全外国国籍: 即使婚姻被宣告无效, 他们也不会失去。
- 撤销恶意结婚外国人的国籍(第31条): 如果确定外国人结婚的唯一目的是获取国籍,或者使用了伪造的身份/文件,或者作出了虚假陈述(构成欺诈),则授予其国籍的决定 将被撤销。撤销国籍的决定自决定之日起具有追溯效力,该外国人将被视为从未拥有土耳其国籍。
据透露,我与土耳其配偶的婚姻是包办婚姻(为了金钱),而且这段婚姻已被宣布无效。我会被驱逐出土耳其吗?
是的。如果法院裁定婚姻系为欺骗官方机构(串通)而缔结,您的家庭居留许可将被立即撤销。根据《外国人及国际保护法》第54条,您将被签发驱逐令,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入境土耳其。.
我已提交婚姻无效申请,但我的土耳其居留许可即将到期。我该怎么办?
提起撤销婚姻诉讼并不自动赋予外国人在土耳其的合法居留权。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的是,在您当前的居留许可到期之前,向移民管理局申请新的居留许可类型,例如“人道主义居留许可”或“短期居留许可”,并说明您正在进行诉讼,或者如果您符合相关要求。.
我通过婚姻获得了土耳其国籍。我的配偶提起诉讼,声称我们的婚姻完全无效(他们事先瞒着我),结果婚姻被宣告无效。我的土耳其国籍会被取消吗?
如果您在结婚时并不知晓存在绝对无效的情形,且出于 善意,则根据《土耳其公民法》第16/2条,婚姻无效不会影响您的土耳其国籍;您将继续保持土耳其国籍。但是,如果证实您明知存在此缺陷或存在欺诈行为,您的土耳其国籍将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