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移民从一个国家运送到土耳其境外的另一个国家
针对移民的走私犯罪不仅可能发生在土耳其境内,也可能发生在土耳其境外。特别是当土耳其公民将外国人从一个第三国运送到另一个第三国时,就会出现这样一个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土耳其的刑事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本文将从土耳其刑法典、国际公约和最高法院判决的角度,探讨“将移民从一个国家运送到土耳其境外的另一个国家”的法律问题。.
从土耳其刑法的角度来看
1. 适用地点(土耳其刑法典第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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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 土耳其法律适用于在土耳其境内犯下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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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偷渡行为完全发生在外国,则土耳其刑法不直接适用。.
2. 土耳其公民在国外犯罪(土耳其刑法典第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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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土耳其公民在国外参与人口走私活动, 返回土耳其后可根据土耳其刑法对其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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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申请人不得在外国被判刑。如曾在外国服刑,则根据土耳其刑法典第19条的规定扣除刑期。.
3. 普遍管辖权
由于偷渡人口是国际犯罪,在某些情况下,土耳其可以 普遍管辖权 对其进行调查
国际法层面
1. 巴勒莫协议
土耳其是《巴勒莫议定书》的缔约国 该议定书涵盖的犯罪行为不仅限于过境国,而且涵盖 在任何国家发生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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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土耳其公民从其他国家走私移民,这对土耳其来说也构成犯罪。.
2. 双边和多边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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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 司法协助和引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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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协议允许犯罪者在犯罪发生地和其国籍所在国接受审判。.
3. 双重正义问题
“一罪两审”原则, 一个人不能因同一罪行被审判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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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告在德国被定罪,则不能在土耳其因同一罪行再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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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该人从未在德国受审,则可以在土耳其对其提起诉讼。.
最高法院实务
1. 最高上诉法院第18刑事庭,案件编号2017/4358,判决编号2019/2211。.
如果被告将移民从土耳其境外运送到另一个国家, 并且犯罪者是土耳其公民,则可以根据土耳其刑法典第 11 条在土耳其对其进行审判 。
2. 最高法院第九刑事庭,案件编号 2014/7524。.
已强调,如果土耳其公民被告因走私移民出境而被抓获,且外国法院的判决已生效,则不能在土耳其进行重审。.
具体情景
事件
土耳其公民MA因非法走私移民从利比亚进入意大利而被捕。他已被意大利警方逮捕并被起诉。.
法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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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意大利受审,被判处5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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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土耳其后,他将不会因同一罪行再次受审(ne bis in id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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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土耳其当局可以限制MA出国旅行,并且这将在他的犯罪记录中留下记录。.
如果 MA 未经意大利审判就返回土耳其 → 土耳其刑法典第 11 条 。
- 将移民从一个国家运送到另一个土耳其境外的国家 偷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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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犯罪者是土耳其公民,且未在外国受审, 也可以在土耳其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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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外国被判有罪,土耳其不能重新立案;但是,刑期将被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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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这个问题对于土耳其刑法的地域适用以及国际刑法而言都非常重要。
最高法院第九刑事庭——裁决:第2013/3031号案件复审
1. 事件概述
案件档案显示,被告试图将移民从另一个国家(例如叙利亚)运出土耳其,再运往另一个外国(例如希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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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的钱被没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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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完全发生在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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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均为土耳其公民。.
当地法院以“土耳其司法机关没有管辖权,因为犯罪行为并非发生在土耳其”为由,宣告被告无罪。.
2. 最高法院的评估
2.1. 土耳其刑法典第8条——按地点适用
通常情况下,《土耳其刑法典》仅适用于在土耳其境内犯下的罪行。然而,最高上诉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不仅依据《土耳其刑法典》第8条,还依据第11条。
2.2. 土耳其刑法典第11条——土耳其公民在国外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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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土耳其公民在国外参与人口走私,返回土耳其后可能会受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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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项裁决,最高法院承认被告人可以在土耳其接受审判,因为他们是土耳其公民。.
2.3. 自利因素
已证实被告从移民手中骗取了钱财。因此,被告以“人道主义援助”为由进行的辩护被驳回。.
2.4 犯罪的国际层面
最高法院强调,偷渡人口 一种跨国犯罪 ,根据《巴勒莫议定书》,不仅可以在过境国受到惩罚,还可以在其他国家受到惩罚。
3. 决策结果
最高上诉法院第九刑事庭推翻了地方法院基于“缺乏管辖权”而作出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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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被告是土耳其公民,所以他们也可以在土耳其接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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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从移民手中夺取了钱财,因此该犯罪的构成要件已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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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犯罪行为发生在土耳其境外这一事实并不能免除被告的刑事责任。.
4. 该决定的意义
a) 就管辖权而言
这一决定 在国外犯下偷渡罪行的土耳其公民也可以在土耳其受到起诉 。
b) 从国际刑法角度来看
人口走私被视为国际犯罪。已确立了与土耳其签署的《巴勒莫议定书》相一致的判例法。
c) 从利益要素的角度来看
最高法院再次认为受益因素至关重要,认定向移民收取费用足以构成犯罪。.
d) 双重正义问题
该裁决还提醒,如果被告在外国因同一罪行被判处最终刑罚,则不能在土耳其再次对其进行审判(土耳其刑法典第 19 条——ne bis in idem)。.
5. 具体场景(原始示例)
被告AK是土耳其公民。他因用船将20名移民从叙利亚运往希腊而被捕。在叙利亚对他提起诉讼之前,他已返回土耳其。.
法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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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他是土耳其公民, 他将根据土耳其刑法典第 11 条在土耳其接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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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从移民身上搜刮了钱财,因此 土耳其刑法典第 79 条(人口走私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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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该行为发生在土耳其境外,刑事责任依然存在。.
最高法院第九刑事庭——关于偷渡罪的裁决:2013/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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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土耳其公民在国外犯下的罪行,也可以在土耳其受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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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够证明存在获利这一要素,则犯罪行为将被认定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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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重要的先例,表明人们接受根据国际法对跨国犯罪行使广泛的管辖权。
土耳其刑法典第11条在境外实施的偷渡犯罪案件中的适用问题
1. 禁止一案一审(Ne Bis in Id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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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 如果一名土耳其公民在国外因偷渡人口罪被审判并定罪,那么他在土耳其可能因同一罪行面临第二次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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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根据土耳其刑法典第19条和《欧洲人权公约第七议定书》第7条第4款,同一罪行不得进行第二次审判。然而,在土耳其, 承认和执行 才能生效
2. 抵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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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 如果犯罪者在国外和土耳其都被判刑,那么如何抵消这些刑罚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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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土耳其刑法典第 19 条明确规定:在国外服刑的刑期应从在土耳其服刑的刑期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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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困难: 记录在国外服刑的情况可能会给在土耳其计算刑期带来问题。
3. 收集证据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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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 当犯罪行为发生在外国时,在土耳其立案的案件很难获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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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司法合作机制发挥作用(《海牙公约》、双边协议)。然而,收集证据所需的时间导致案件拖延数年。
4. 犯罪者返回土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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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 当犯罪分子在国外犯罪并返回土耳其时,该外国可以要求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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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根据宪法第38条,土耳其公民不得被引渡回其本国。但是, ,可以在土耳其提起诉讼并进行审判 (土耳其刑法典第11条)。
5. 有组织犯罪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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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口走私往往是由国际组织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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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应同时适用土耳其刑法典第220条(有组织犯罪)和第79条。然而,如果该组织具有国际联系,则获取证据将更加困难。
6. 国际法与《巴勒莫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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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耳其公民在国外实施的偷渡移民行为需要按照国际标准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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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巴勒莫议定书》规定缔约国也有义务惩罚本国公民。然而,各国处罚力度不一,导致实践中出现问题。
7. 公共秩序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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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土耳其寻求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时, 违反土耳其公共秩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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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某些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非常宽松,这可能与土耳其的公共秩序不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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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法院应严格解释公共秩序例外;否则,国际合作将受到损害。
8. 结论
土耳其刑法典第11条允许对土耳其公民在国外实施的偷渡移民犯罪行为在土耳其境内提起诉讼。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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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双重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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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抵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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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证据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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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有组织犯罪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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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例外
在实践中造成了重大障碍。
因此,既有必要 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也 让土耳其法院制定更切实可行的方案,以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