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听证会的签名要求已改变:电子听证会的新时代。
电子庭审系统是土耳其法律程序数字化进程中最重要的一步,它允许律师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无需亲身前往法院即可参与庭审。尤其对于在不同城市审理的案件、简短的临时听证会、等待专家报告的案件以及仅涉及程序性事项的庭审,电子庭审系统能够显著节省时间和成本。
然而,电子听证应用中长期争论的技术和法律问题之一 诉讼程序中是否需要手写签名 。
第7589号法律,即公众所称的“第十二司法方案”,在这方面做出了重大修改。该法律第22条在《民事诉讼法》第149条中新增了第四款,规定除某些重要程序外,关于手写签名的规定不适用于通过音视频传输方式远程参加庭审的个人。
然而,这里存在一个至关重要的历史区别。.
虽然第7589号法律于2026年7月31日公布,但 其中关于电子听证会强制签名要求的修订条款第22条并未在公布之日生效。 根据该法律第26条规定,该条款 起三个月后,即 2026年10月31日。 因此,截至2026年8月,尽管该修订条款已颁布成法,但尚未实施。
因此,如今单独使用“取消了电子听证会签到要求”这一说法可能会产生误导。.
更准确的表达应该是:
一项大幅减少电子听证会中手写签名要求的法规已获批准,并将于 2026 年 10 月 31 日生效。.
什么是电子听证会?
电子听证会是一种法律程序,允许当事人或其代表通过音频和视频传输,同时从其所在地参与听证会并进行程序性操作。.
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法院可以应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裁定请求方或其代理人可以通过音视频传输的方式,从其所在地同时参加庭审并进行诉讼程序。法院也可以裁定证人、专家或专业人士可以通过音视频传输的方式从其所在地出庭作证。.
因此,第十二司法方案并不是第一个引入电子听证会的法规。.
土耳其的电子听证会法律框架已经建立,《关于 在民事诉讼中通过音频和视频传输进行听证会的规定》 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生效。
新修正案旨在提升现有电子听证系统的效率,尤其是在需要签字的程序性操作方面。土耳其大国民议会通过的提案官方摘要明确指出,关于手写签名的规定不适用于通过音视频传输远程参与听证的人员。
第十二轮司法改革方案给电子听证会带来了哪些变化?
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 149/4 条规定, 关于手写签名的规定,一般不适用于获准通过音频和视频传输方式从其所在地参加听证会的个人。
但是,法律明确规定某些程序不适用这种宽容政策。.
这些:
忏悔,
宣誓仪式
同意撤诉
撤回诉讼
接受此案
和
和平
这是他们的状态。.
因此,新系统的公式可以概括如下:
电子听证会+常规程序=原则上不需要手写签名。.
电子听证会 + 法律中明确列出的重要意向声明之一 = 现有的签名保证将得到保护。.
区分这一点对于正确理解新规至关重要。.
在线听证会是否已完全取消了手写签名的要求?
不。.
新规;
“在电子听证会上,任何程序都不再需要签名。”
这种解读方式是错误的。.
虽然法律总体上废除了手写签名的要求,但它明确规定了某些关键程序事项的例外情况。.
因此,尤其如此;
撤回诉讼
接受此案
和平,
忏悔,
誓言
并同意撤诉
对于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的意向声明(例如上文提到的那些),有关签名的旧保证仍然有效。.
此处的目的是防止电子听证会因例行法庭程序而变得不正常,同时为放弃权利或发表直接改变争议结果的声明的个人保持更强有力的正式保障。.
《民事诉讼法》第154条与电子听证会之间有何关系?
新《民事诉讼法》第 149/4 条直接引用了以前《民事诉讼法》第 154/3-ç 条。.
《民事诉讼法》第154条是规定庭审记录的编制方式和记录内容的基本规定之一。.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3-ç条;
供述、宣誓、同意撤诉、放弃诉讼、接受诉讼以及有关和解的声明, 必须向作出声明的人宣读,并获得其签名。
新《民事诉讼法》第 149/4 条明确保留了这些权利。.
因此,当事人或其代表在电子听证会上所作的普通陈述,不适用《民事诉讼法》第 154/3-ç 条规定的特别意图声明的相同程序。.
预计这一区别在法律实践中将尤为重要。.
为什么弃权、接受和结算被豁免?
弃权、接受和和解并非普通的程序性声明。.
这些行动会直接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
例如,原告;
“我撤回我的诉讼。”
他这样说,就等于放弃了通过法律程序追究争议权利。.
被告;
我接受指控。
通过这样做,对方正在就其请求执行一项重要的程序性操作。.
双方;
我们和解了。
如果情况属实,则争端可以通过双方的意愿解决。.
因此,《民事诉讼法》第 154/3-ç 条规定,此类陈述必须记录在庭审记录中,向作出陈述的人宣读,并取得其签名。.
- 司法改革方案并未取消这项保障;相反,它将其排除在新的电子听证签名便利措施之外。.
在线庭审期间是否可以退出案件?
新规直接生效;
“在电子听证会上,不能放弃权利。”
他没有这么说。.
民事诉讼法第 154/3-ç 条关于弃权交易中 手写签名的规定
因此,虽然新规生效后,签署的便利性将适用于电子听证会进行的普通程序,但在弃权等特殊意向声明中,也需要考虑《民事诉讼法》第 154 条规定的形式保障。.
在实践中,法院需要综合考虑《民事诉讼法》、《电子听证条例》和 UYAP 系统的技术能力,以确定如何在远程参与的情况下进行这些特殊的诉讼程序。.
因此,尤其是在采取撤诉等极其重要的行动时,当事人或其代表必须这样做;
“我参加的是线上听证会,我只需要口头陈述我的意见。”
不应该根据臆测行事。.
是否可以接受在线庭审案件?
接受诉讼也是新规简化签署程序的例外情况之一。.
《民事诉讼法》第 149 条新增的段落 明确排除了接受诉讼的情况。
因此,如果被告或其授权代表希望接受电子听证,则必须考虑《民事诉讼法》第 154/3-ç 条规定的特殊形式要求。.
尤其重要的是要检查律师的授权委托书是否包含接受该案件所需的具体授权。.
新规并未改变代理法中的具体管辖权规则。.
是否有可能通过在线听证会达成和解?
结算也是法律明确排除在此范围之外的交易之一。.
在电子听证会中,如果和解程序能够促使双方通过相互让步解决争议,则该和解程序不属于一般的签字豁免范围。.
因此,与电子听证会相关的各方;
“我们已经达成一致,结案吧。”
在评估此类声明的法律后果时,应综合考虑和解的形式、当事人的意图、代表的具体权力以及民事诉讼法第 154 条规定的会议记录的编制情况。.
在线庭审中,认罪是否需要签名?
是的,这种新常态的一个例外 是忏悔。
当一方承认另一方所主张的、可能产生不利法律后果的特定事实属实时,就构成了承认。.
《民事诉讼法》第 154/3-c 条规定,在必须向作出声明的人宣读承认声明并获得其签名的事项中,有一项是必须当面宣读的。.
新《民事诉讼法》第 149/4 条明确规定,入学申请不适用签字豁免。.
因此,正确确定当事人在电子听证会上所作陈述的法律性质非常重要。.
简单的陈述和构成法律承认的声明可能不会产生相同的结果。.
如何在网上听证会上宣誓?
宣誓也属于例外情况。.
新《民事诉讼法》第 149/4 条明确承认,关于宣誓时使用手写签名的规定并未废除。.
因此,像宣誓这样在证据法中具有重大影响的行为,不应与在电子听证会上作出的普通陈述以同样的方式进行评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54/3-ç 条规定,宣誓也是必须保证宣读和签署的程序之一。.
同意撤诉也是一种例外情况。
新规明确保护的另一项行为 同意撤回诉讼 。
原告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希望撤回诉讼,这可能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由于这种同意直接影响案件是否继续进行,因此法律将其与普通的电子听证程序区分开来。.
因此,新的签名便利;
“在电子听证会上作出的任何口头陈述均不受任何正式规定的约束。”
但这并不意味着…….
电子听证会中的哪些程序不需要人工签名?
由于法律逐一列出了例外情况,因此,关于手写签名的规定通常不适用于参与电子听证会和不属于这些例外情况的程序性行动的人员。.
例如,一般而言;
就专家报告发表声明
澄清临时决定是否已得到执行,
就证据情况发表声明
文件内容说明。
重复之前的请愿书,
程序性请求
对于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 154/3-ç 条范围的交易,例如上文提到的交易,将考虑应用新的签名便利措施。.
但是,每项具体声明的法律性质都必须单独评估。.
一方可能认为仅仅是声明的陈述,就其内容而言,可能构成承认或其他特殊行为。.
新规对律师意味着什么?
律师是为电子听证会的实际应用做出最大贡献的群体之一。.
律师可以通过电子庭审系统在其办公室参与不同城市正在审理的案件。根据相关规定,参与电子庭审的律师的身份识别将采用安全的电子签名或移动签名、UYAP记录以及类似方法进行。.
此外,电子听证会与在法庭举行的听证会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因此,电子听证会不仅仅是一次非正式的视频通话。.
庭审期间所作的陈述和采取的程序性行动都是真实法庭庭审的一部分。.
随着《民事诉讼法》第 149/4 条于 2026 年 10 月 31 日生效,其目的是减少因普通交易中需要使用实体签名而可能产生的实际困难。.
律师的电子签名是否不再是必需的?
这个问题需要仔细考虑。.
新规;
“律师不再需要使用电子签名。”
他没有这么说。.
该法律废除了 有关远程参与电子听证会的某些程序中必须手写签名的规定。
关于在电子听证会中使用安全电子签名或移动签名等技术进行系统登录、身份验证、UYAP使用以及其他电子交易的现有技术和管理规则是两个独立的问题。《电子听证会条例》规定,可以通过UYAP记录和类似方法,使用安全电子签名或移动签名来验证代表人的身份。.
所以;
“已取消对纸质签名的要求 = 电子签名已完全取消。”
结果不正确。.
这是不同的问题。.
公民可以参加在线听证会吗?
《民事诉讼法》第149条并非仅针对律师。.
该条款允许作出决定,允许请求方或其代表通过音频和视频传输方式从其所在地参加听证会。
因此,法律框架也包括当事人的远程参与。.
然而,实际参与电子听证会是在法院的决定、系统的技术能力、身份验证以及条例规定的程序要求的框架内进行的。.
新的签名要求并非律师专属。.
法律;
“获准通过音频和视频传输方式从其所在地参加听证会的人员”
他使用了这样的表达方式…….
因此,这是一项适用于符合条件的远程参与者的通用规定。.
法院是否有义务批准举行电子听证会的请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现行规定,法院 可以应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裁定允许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远程参与诉讼。 因此,仅仅提交远程庭审请求并不保证该请求一定会被接受。
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请求进行评估。.
- 司法改革方案并未从根本上改变这方面的制度。.
新规的主要目的 是减少因需要人工签名而导致已决定远程参与的人员可能遇到的程序问题。
在线听证会和现场听证会之间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与在法庭举行的听证 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因此,律师或当事人在电子听证会中采取的程序性行动;
“因为我是线上加入的,所以法律后果本来就比较轻。”
它不能用这种方式来评价。.
这种情况进一步凸显了新签名法规的重要性。.
由于电子听证会与实体听证会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解决远程参与和实体签名要求之间的冲突对于数字司法系统的功能至关重要。.
新的签名规定何时实施?
在这个问题上,历史因素尤其需要强调。.
根据第7589号法律第26条;
对土耳其民法典第440条的修正
对土耳其民法典第444条的修正
和
对《民事诉讼法》第 149 条规定的电子听证会签名要求进行修改。
公布之日 起三个月后 。
该法律于2026年7月31日公布,因此对《民事诉讼法》第149/4条的新修正案 将于2026年10月31日生效。 土耳其大国民议会宣布该法律颁布时也明确指出,关于电子听证会中手写签名的变更将在公布日期后三个月生效。
所以:
2026年10月31日之前 → 当前系统
自2026年10月31日起 → 新的HMK第149/4条制度
将予以实施。.
新系统是否会应用于正在处理的案件?
该法律没有引入具体的过渡条款,规定对《民事诉讼法》第 149 条的修改仅适用于新立案的案件。.
虽然《民事诉讼法》第 107 条等一些法规有明确的过渡性规定,但《民事诉讼法》第 149/4 条对于先前的诉讼没有具体的例外规定。.
因此,在新规生效后举行的电子听证会必须考虑新的程序规则。.
例如,诉讼可能是在 2024 年提起的。.
但是,如果电子听证会定于 2026 年 11 月 10 日举行,那么届时生效的《民事诉讼法》第 149/4 条将适用。.
这也符合程序法中将新规则立即应用于未完成的司法程序的一般做法。.
电子听证会的技术问题将如何处理?
新的签名程序并不能消除电子听证会中的所有技术问题。.
网络连接中断
听不清的声音
图像冻结
无法验证参与者的身份
或UYAP连接出现技术问题
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电子听证条例》详细规定了电子听证的进行、参与者身份识别、听证顺序以及系统运行等相关规则。司法部还指出,该条例涵盖了电子听证申请、申请评估、身份识别、电子听证的执行和顺序等问题。.
因此,《民事诉讼法》第 149/4 条仅减少了与签名有关的障碍。.
技术连接要求和听证会的正确进行方式仍然有效。.
新系统能否推广电子听证会?
新规有可能促进电子听证会的使用。.
因为将基于实体签名的规则应用于远程听证会的每一个普通程序,可能会产生与数字听证会性质不符的结果。.
因此,立法者承认有关手写签名的规定不适用于普通程序性行为,但对某些可能对案件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作出了例外规定。.
该系统旨在平衡数字司法和程序保障。.
一边;
远程参与听证会,
节省时间,
降低运输成本
更容易追踪不同城市的病例
例如,它具有这些优势。.
另一方面;
免责声明
验收,
和平,
忏悔
并宣誓
对于具有重大法律后果的交易,例如上述交易,必须确保所表达的意图是真实的、明确无误的。.
新规明确区分了这两种需求。.
改变在线听证会的签名要求能否减少律师的出行?
该法规的实际目标之一是确保更有效地利用电子听证会。.
例如,伊斯坦布尔的律师可能不需要亲自前往安卡拉参加民事法庭的听证会,因为他们只需要对专家报告发表意见。.
如果电子听证会获得批准,律师可以远程参加听证会。.
新规生效后,对于民事诉讼法第 154/3-ç 条未涵盖的普通程序性诉讼,不适用有关手写签名的规定,将减少该做法的一个形式障碍。.
但是,如果案件中需要进行弃权、接受或和解等特殊程序,则应另行评估情况。.
在哪些情况下,电子听证会将适用签名变更要求?
该修正案已添加到《民事诉讼法》中。.
因此,首先;
劳动诉讼,
消费者诉讼
家庭法律案件
商业诉讼,
租赁纠纷
赔偿诉讼
继承纠纷
房地产诉讼
如果《民事诉讼法》第 149 条在其他法律程序中得到适用,那么这一点就非常重要。.
本规定不应与刑事诉讼法中的SEGBIS申请混淆。.
电子听证会和刑事诉讼中使用的 SEGBIS 系统并非同一法律安排。.
《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了民事诉讼中通过音频和视频传输进行的听证制度。.
劳动法庭电子听证会引入新的签名系统
在劳动法庭的相当一部分听证会上;
针对专家报告的声明
证人作证完毕
等待SGK(社会保障机构)记录,
获取账户报告
以及对程序性行动的评估
执行此类流程。.
在这些类型的例行临时听证会中使用电子听证会,可以让律师更容易地跟踪不同城市的劳动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 149/4 条生效后,除《民事诉讼法》第 154/3-ç 条规定的特殊交易外,关于手写签名的规定不适用,这可能会使这种可能性更加有效。.
但是,如果交易涉及代表雇员或雇主进行结算、接受或放弃,则必须单独考虑具体表格和授权委托书要求。.
离婚案件中的电子听证会和签名变更
电子听证会也可以成为家庭法庭的重要工具。.
然而,在家庭法律案件中,当事人的直接意愿具有重要意义的交易可能会更频繁地凸显出来。.
例如,离婚案件中的当事人可能会发表一些可能导致和解的声明,或者考虑退出诉讼。.
由于新的《民事诉讼法》第 149/4 条明确排除了和解和弃权,因此不能依赖此类声明中免除签字的一般规定。.
因此,电子听证会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但这与要求在听证会上进行的每一项法律程序都必须采用相同的格式这一要求是不同的。.
商业法庭的电子听证会
在许多商业法庭的案件中,听证会可能只包含简短的程序性步骤。.
例如;
等待专家报告,
审查商业账簿,
收到对该报告的反对意见,
任命新的专家证人
或对备忘录的回应进行评估
为此目的可以举行听证会。.
在这些类型的案件中,电子听证会的使用非常普遍。.
然而,由于商业纠纷中也可能出现高价值的和解或接受程序,因此应特别考虑新民事诉讼法典第 149/4 条中的例外情况。.
在网络听证会上发表的声明可以事后撤回吗?
该法规明确规定,电子听证会与法庭听证会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因为;
“我是在网上发表的声明;我当时不在法庭上。”
仅仅持有这种想法本身并不会导致程序性行为在法律上无效。.
相反,应该仔细考虑远程听证会上所作陈述的性质。.
特别是那些依法被排除在签名豁免范围之外的人;
忏悔,
免责声明
验收,
和平
这也是此类交易中形式要件受到保护的主要原因之一。.
关于在线听证会签到要求的常见问题
电子听证会的签到要求是否已取消?
部分如此。根据第7589号法律,民事诉讼法第149条新增的条款规定,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关于手写签名的规定不适用于远程参加电子听证会的个人。但是,该条款 将于2026年10月31日生效。
新的签名系统将于 2026 年 8 月实施吗?
不。即使法律已经通过,《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修正案也将在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
新规何时生效?
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 公布,并规定第 22 条的生效日期推迟三个月。
在电子听证会上,放弃权利是否需要签名?
弃权声明是免除签字要求的例外情况之一。民事诉讼法第154/3-ç条规定的形式保障仍然有效。.
在电子听证会上,是否需要签字才能接受案件?
接受此案也是例外情况之一。.
在电子听证会上达成和解协议时,是否已取消签到要求?
不。和平明确被排除在新规之外。.
忏悔是例外吗?
是的。关于入学事宜,民事诉讼法第154/3-ç条规定的特殊记录和签名保证受到保护。.
在电子听证会期间,是否可以在不签字的情况下宣誓?
宣誓仪式也不在新签署豁免范围之内。.
律师能否在没有电子签名的情况下参加电子听证会?
新规并未取消电子签名系统,而是针对手写签名。在电子听证会上,可以使用安全的电子签名或移动签名,并结合UYAP记录进行代表身份验证。.
电子听证会与现场听证会具有同等效力吗?
是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电子听证会与在法庭举行的听证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当提出举行电子听证会的请求时,法官是否有义务批准该请求?
不。《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赋予法院根据请求决定是否准许远程参与的权力;仅仅提出请求并不意味着法院自动接受请求。.
新系统是否也适用于旧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149/4条并无特别过渡性规定,使先前的案件完全适用先前的规定。因此,在2026年10月31日之后举行的电子庭审中,必须考虑新规定。.
电子听证会记录为何仍然重要?
虽然新规简化了某些程序的签字流程,但法庭笔录的重要性依然没有降低。.
相反,在数字听证会上,双方;
他说的话
你提出的请求是什么?
你反对的是哪项证据?
执行了哪项手术?
以及法院作出的临时裁决
务必将此事准确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尤其是在电子听证会上,由于当事人或其代表无法亲身到场与法庭书记员见面,因此在听证会结束后,应尽可能仔细地检查会议记录的内容。.
新民事诉讼法第149/4条;
“无需签字,因此会议记录不再重要。”
不能那样解释。.
该规定仅取消了某些交易中需要手写签名的要求。.
法庭笔录继续作为程序法中的证据和记录。.
新规对数字诉讼意味着什么?
- 司法改革方案引入的变革看似是土耳其法律程序数字化进程中的一小步,但却可能产生重大的实际影响。.
电子听证会的主要目的是让参与者能够实时参加法庭听证会,而无需亲自到场。.
然而,要求远程参与者为许多日常交易提供亲笔签名可能会导致与数字诉讼逻辑相悖的结果。.
新《民事诉讼法》第149/4条总体上以如下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
在标准的电子听证程序中,无需手动签名。.
然而;
现有的签名保障措施将在可能导致权利放弃、争议终止或具有强有力证据价值的关键意向声明中得到保留。.
因此,新规并未建立一个完全模糊的数字司法系统。.
相反,它会根据交易的重要性设立不同的安全级别。.
结论:电子听证会中基本不再需要手写签名,但关键程序中仍会保留手写签名。
- 司法改革方案对电子听证系统进行了重大改革。.
第 7589 号法律第 22 条在民事诉讼法第 149 条中增加了一个新的第四款。.
根据新规定,关于手写签名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不适用于获准通过音频和视频传输方式从其所在地参加听证会的个人。
然而,该法律将六类重要的交易排除在这种宽松政策之外:
忏悔,
宣誓仪式
同意撤诉
撤回诉讼
接受此案
和
和平。.
这些程序仍然是《民事诉讼法》第 154/3-ç 条规定中必须向声明人宣读并由其签署的重要意向声明之一。.
因此,新系统;
“电子听证会的签名要求已完全取消。”
这种解释方式并不正确。.
正确的说法是:
在电子听证会中,普通程序性行为将取消手写签名要求;但是,对于可能严重影响案件结果或当事人权利的某些特殊行为,现有的签名保证将予以保留。.
生效日期在这里也尤为重要。.
新规 尚未生效。
第7589号法律于2026年7月31日公布,其中规定对《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修正将于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因此,新制度 将于2026年10月31日 。
在此日期之后举行的电子听证会中,民事诉讼法第 149/4 条将具有直接重要性。.
案件提起诉讼的时间是2024年、2025年还是2026年,都不会改变诉讼结果。由于该法律没有包含任何具体的过渡条款,规定在修订《民事诉讼法》第149条后,较早的案件仍适用旧规则,因此,在新条款生效后进行的诉讼程序中,必须考虑新条款。.
新规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尤其对法律实践而言。.
这将减少远程参与在不同城市举行的试验的正式障碍之一。.
例如,如果律师只是要就专家报告发表声明、通知已将缺失的文件提交到档案中,或者重申先前的声明,则有关手写签名的规定在新期间将不适用,除非民事诉讼法第 154/3-ç 条范围内有特定程序。.
对此,律师或当事人表示;
将撤回诉讼。
会受理此案。
和平将至。
将发表相当于承认的声明,
会发誓
如果他们同意撤诉,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这些程序需要遵守法律保护的特定正式要求。.
新规还规定,电子签名和手写签名必须区分开来。
对《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并未取消安全电子签名或UYAP电子身份验证系统。.
根据电子听证条例,可以使用安全的电子签名或移动签名、UYAP 记录和类似方法验证代表的身份。.
所以;
“新法律生效后,律师不再需要电子签名。”
这种说法不正确。.
新规涉及程序规则,要求手写签名,即传统意义上的湿签名。
安全访问电子听证会、身份验证、UYAP 程序和电子文档签署流程均受单独的法律和技术规则约束。.
另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电子听证会的法律价值。.
《电子听证条例》明确承认,电子听证与在法庭举行的听证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
因此,不应认为在线听证会上所作的陈述“不那么重要”。.
相反,参加电子听证会的当事人或代表;
他使用的表达方式,
会议记录中记载的陈述,
他所承认的,
他们的反对意见
以及他们的要求
他需要像在法庭现场听证会上一样,密切关注庭审过程。.
因此,新的签名制度虽然简化了手续,但却刻意排除了某些关键流程。.
这种方法在涉及弃权、接受和结算的流程中尤为明显。.
由于这些程序可以直接改变案件的结果,立法者并没有完全取消现有的程序保障措施来促进电子听证会。.
综上所述, “在线听证会签到要求是否发生变化?” 是肯定的;但是,这一变化尚未生效。
新时代 2026年10月31日 。
自即日起,基本制度如下:
远程参与电子听证会 + 常规程序步骤 → 原则上不需要手写签名。.
远程参与电子听证会 + 承认、宣誓、同意撤回案件、放弃、接受或和解 → 将继续适用特殊签名保证。.
这一变化使电子听证会不再仅仅是传统听证会的视频版本,而是更接近于更适合数字诉讼具体特点的程序结构。.
然而,新制度中最重要的一条规则仍然不变:
在线庭审的程序与真正的法庭程序一样。.
因此,参加电子听证会的当事人和律师不仅应该注意技术连接,还应该注意每项陈述的法律后果、会议记录的内容、需要特别授权的程序以及有关签名的新例外情况。.
自2026年10月31日起,电子听证会中与实体签名相关的诸多障碍将被消除,但 对于弃权、接受、和解、认罪、宣誓以及同意撤诉等关键程序,签名安全仍将继续实施。 这一区别将是第十二轮司法改革方案实施后,电子听证会申请中最重要的新规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