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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遗弃而提起的离婚案件:条件、程序和最高法院判决

婚姻关系受夫妻双方相互尊重、忠诚和共同生活义务的保护。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一方配偶 无正当理由离开共同住所 且不再返回。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164条,此类情况 “因遗弃而离婚” 的诉讼。基于遗弃的离婚案件严格遵循形式要件,每个阶段都必须一丝不苟地进行。本文将 结合最高法院的判例,详细探讨基于遗弃的离婚案件的构成要件、司法程序及其适用情况


因遗弃而离婚属于什么情况?

土耳其民法典 第164条规定,一方配偶终止婚姻关系并 离开住所 另一方配偶 有权以遗弃为由提起离婚诉讼 。提起此类诉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无正当理由 离开共同住所

  • 遗弃行为必须持续至少六个月

  • 离家一方 在收到警告后两个月内仍未返回共同住所。

  • 该通知 必须通过公证人或家事法庭以正式方式送达。

总而言之,基于遗弃的离婚案件是指一方配偶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愿继续维持婚姻关系而提起的离婚诉讼。.


基于遗弃的离婚案件的条件

  1. 遗弃婚姻生活:
    夫妻一方 无正当理由离开共同住所 。如果配偶因正当理由(例如,遭受暴力、生命受到威胁)离开住所,则不能对其提起此类诉讼。

  2. 六个月等待期:
    自遗弃行为发生之日起 至少必须经过六个月 。遗弃诉讼必须在六个月期满后才能提起。

  3. 发出警告通知的义务:
    通过公证处或法院向已离开的配偶 返回共同住所的警告通知 。该通知必须真实有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且还需承担其旅费。

  4. 警告后两个月期限:
    在收到警告后 两个月内没有返回,则可以以遗弃为由提起离婚诉讼。

  5. 形式要件:
    本案 须遵守严格的形式要件。 通知发出不当或未遵守期限将导致案件被驳回。


如何因遗弃而申请离婚?

基于遗弃的离婚案件 家事法庭 。原告可以通过律师或亲自出庭,遵循以下步骤:

  1. 准备缺席通知书:
    原告配偶通过公证人或家庭法院向弃绝配偶发送缺席通知书。

  2. 警告通知:
    自警告送达离家配偶之日起,为期两个月。若配偶在此期间未返回,则原告有权提起诉讼。

  3. 诉讼状的准备:
    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164条, 一份“基于遗弃的离婚诉讼状” 。该诉讼状包含遗弃日期、通知期、证人和证据等详细信息。

  4. 证据呈现:

    • 家庭人口登记证明

    • 公证或法院通知,

    • 证人证词,

    • 表明配偶已离开的信息或信件。.

  5. 听证和裁决:
    如果警告程序和遗弃事实得到适当证明,法院将准予离婚。


因遗弃而导致的离婚案件中的赡养费和赔偿

在以遗弃为由提起的离婚诉讼中,有过错的一方可能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赡养费或子女抚养费。原告方可以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174条的规定,要求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但是,赔偿请求必须在诉讼状中明确列明。


最高法院判决背景下的遗弃案件

最高法院的判例强调,在基于遗弃的离婚案件中,必须严格遵守形式要件

  • 最高上诉法院第二民事庭,案件编号 2015/14739 E.,
    判决编号 2016/6345 K.,2016 年 4 月 4 日:“鉴于已确定已向遗弃配偶发出适当警告,且其在两个月期限后未返回共同住所,因此应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 164 条颁布离婚判决。”

  • 最高上诉法院第二民事庭,案件编号 2014/12987 E.,判决编号 2014/21840 K.,2014 年 12 月 18 日:
    “如果遗弃配偶无法提出正当理由,且在警告后仍未返回,则必须颁布离婚判决。在遗弃案件中,形式要件至关重要。”

这些判决清楚地表明,原告必须遵守通知和期限要求。.


证人在基于遗弃的离婚案件中的作用

证人证言在证明遗弃行为中至关重要。原告可以传唤邻居、亲戚或家庭成员作证,证明其配偶无故离家且未归。证人证言在法庭上是有效的证据,尤其是在证明“遗弃意图的持续性”方面。


法律援助在遗弃案件中重要吗?

基于遗弃的离婚案件 更复杂,程序也更繁琐 。诸如警告期、遵守截止日期以及准备证据等步骤都容不得半点差错。因此, 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家庭法律师能够确保案件迅速且无误地解决。


结论

基于遗弃的离婚诉讼是 针对的是无正当理由离开共同住所且在收到警告后仍未返回的配偶 。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164条的规定,此类案件中 六个月的期限、警告要求和两个月的等待期 至关重要。最高法院的判例也表明,在此类案件中,遵守形式要件是强制性的。

如果你的配偶无正当理由离家出走,并且不顾你的警告仍不归还, 你可以以遗弃为由提起离婚诉讼,从而结束婚姻关系并要求赡养费和赔偿金。

                                                                                                                          YAĞMUR YORULMAZ,法学院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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