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工伤事故工作场所的高级支持

工作场所激励津贴是根据《失业保险法》第4447号向未发生过任何工伤事故的工作场所提供的一种补助。但是,该补助仅适用于被归类为高危工作场所、雇佣10名以上员工且在过去3年内未发生过任何致命或永久性致残工伤事故的工作场所。.
激励措施的范围
根据第 4447 号失业保险法,在从事非常危险类别且雇用 10 名以上员工的工作场所,失业保险费按被保险人收入的 3% 扣除,如果在过去 3 年内没有发生致命或永久性致残的工伤事故,则总费用将减少到 2%(雇员承担 1%,雇主承担 1%)。.
激励措施的条件
获得工作场所激励计划提供的1%失业保险费奖励的条件如下:
- 该工作场所属于高危环境。
- 至少拥有 11 名员工(对于在土耳其境内多个属于极度危险类别的工作场所运营的雇主,以这些工作场所的投保员工总数作为确定员工人数是否超过 10 人的依据),
- 工作场所过去 3 年内不得发生过致命或永久性致残的工伤事故。.
奖励的有效期。
工作场所激励保险金的资格期限为 3 年。但是,对于在极度危险类别中运营且在过去 3 年中未发生任何致命或致残性工伤事故的工作场所,雇主可以享受这项激励措施 3 年,包括下一年。.
申请奖励
申请该项奖励无需满足任何特定要求。事实上,领取奖励无需向社会保障机构提交任何文件。但是,不符合一项或多项资格条件的单位必须上报。.
终止奖励
如果发生致命或永久性致残的工作场所事故,则 该工作场所的激励计划将从该事故发生之日(由相关部门或机构确定)后的下一个月/期间开始终止。
如需获得有关所有细节和问题的专家解答,您可以咨询律师 Ferhat Ku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