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性原因以及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犯罪
在刑法中,犯罪行为人的 犯罪能力——即其理解自身行为的意义和后果并采取相应行动的能力——是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之一。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犯罪行为人所处的具体情境可能会消除或削弱这种犯罪能力。 暂时性因素,例如酒精或毒品的影响,就属于此类情况。在土耳其刑法典(TCK)中,虽然饮酒和吸毒并不能完全免除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它们对量刑和犯罪行为人的责任认定有着显著的影响。
临时原因和法律框架
暂时性原因是指暂时影响犯罪人意志并部分丧失其在犯罪过程中感知或行使自主能力的各种情况。这些原因通常是 违背犯罪人意愿且其无法预见或预防的心理或生理状况 。
土耳其刑法典第32/2条对暂时性原因规定如下:
“如果由于自身无过错的暂时性原因,导致一个人感知行为的法律意义和后果或指导其与该行为相关的行为的能力显著降低,则应认定其不具有犯罪能力。”
例如,因突发惊吓、创伤或外部因素而暂时失去意识的人所实施的行为,在意图和过失方面会受到不同的评估。.
在酒精或毒品的影响下实施犯罪。
土耳其刑法典第34条规定了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犯罪的情况。立法者认为,即使某人 自愿饮酒或吸毒,从而使其具备犯罪能力,也 以此为由免除其刑事责任。
根据土耳其刑法典第34/1条规定:
“因自愿饮酒或吸毒而导致的暂时性意识丧失,并不免除行为人对所犯罪行的刑事责任。”
这条规则的唯一例外情况是,当一个人 违背自身意愿接触酒精或毒品时。 例如,如果有人强行给别人注射毒品或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给别人饮酒,那么肇事者的责任评估方式将有所不同。
故障容量和意志
酒精或毒品会显著损害犯罪者的感知能力和意志力。然而,如果犯罪者明知故犯,则 不能以此为由免除刑事责任。 否则,那些自愿饮酒或吸毒后犯罪的人将无法承担刑事责任。
最高法院对此事采取了相当严格的态度,并作出裁决,指出“自愿醉酒的犯罪者仍需承担刑事责任”。.
暂时性理由与不公正挑衅之间的关系
在某些情况下,酒精或毒品的影响可能与挑衅同时存在。如果犯罪者在受到挑衅和酒精影响的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 因挑衅而减轻刑罚 。但是,要适用此项减刑,必须存在挑衅行为,且犯罪者的反应必须与挑衅行为相称。
根据最高法院的判决进行应用
最高法院在评估与酒精或毒品影响相关的责任时,非常重视犯罪者是否存在自主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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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345 E.、2020/6543 K. 指出,被告对自愿饮酒后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负有全部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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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45 E. 和 2019/134 K. 的判决中,最高上诉法院刑事大会 认定,被告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给予毒品而实施的行为,使其丧失了犯罪能力。
这些判决清楚地表明了犯罪者非自愿醉酒和自愿醉酒之间的区别。.
临时理由和减刑
因超出犯罪人控制范围的暂时性原因而犯罪,可能构成减刑的理由。例如,如果一个人因意外事故失去意识并表现出攻击性行为,由于其刑事责任能力降低,这将影响刑罚的轻重。.
土耳其刑法典第 32 条和第 34 条赋予法官权力,通过评估犯罪者的具体情况,减轻刑罚或完全消除犯罪者的责任能力。.
药物或酒精检测及其证据价值
在实践中,法医报告、血液检测和警方记录是确定犯罪嫌疑人在事发时是否受到酒精或毒品影响的关键证据。这些检测在判定刑事责任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尤其是在交通事故或暴力犯罪案件中。
国际法中的局势
欧洲人权法院通常认可受酒精或毒品影响而犯罪的个人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犯罪者自愿进入某个国家,欧洲人权法院则认为该国对其施加刑事责任并不构成侵犯人权。.
例如, Kudła 诉波兰 一案中,欧洲人权法院强调,自愿醉酒在刑事责任方面是不正当的。
结论与评价
在刑法中,酒精或毒品等暂时性因素是评估犯罪人犯罪能力的重要考量因素。然而,即使犯罪人 自愿 处于这种状态,其犯罪责任也不会因此而消失。相反,如果假定犯罪人是清醒地实施犯罪行为,则在这种情况下,其犯罪责任会更加严重。
土耳其刑法在这方面提供了平衡的规定,旨在既保护犯罪者,又维护社会秩序。如果犯罪者确实身处非自愿境地,或被迫接触酒精/毒品,则有可能完全免除其刑事责任。.
总之, 酒精和毒品的影响是一个必须仔细审查的问题,以确定犯罪者的意图、意志和罪责能力。最高法院的判例明确表明,在自愿醉酒或受药物影响的情况下犯罪的人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