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纪律处分与刑法的区别
体育不仅仅是身体上的较量,它也是一个受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则约束的制度性领域。运动员在足球、篮球或其他运动场上的行为,究竟构成体育法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行为,还是应承担国家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长期以来一直是争论的焦点。 暴力行为,例如攻击裁判、故意伤害对手以及威胁观众,尤其成为这场讨论的核心。
目前最重要的问题是, 对同一违法行为同时施加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是否违反了宪法保障的“一罪不二罚”原则。
体育法和纪律处罚的自主性
土耳其体育法的根本依据 第5894号法律《土耳其足球联合会的设立和职责法》 据此颁布的 《土耳其足球联合会纪律条例》。纪律处罚旨在维护体育运动的内部秩序、公平竞赛原则和比赛安全。
纪律处分类型如下:
-
被禁止参加比赛
-
剥夺权利,
-
美好的,
-
吊销参赛资格或禁止参赛。.
例如,如果一名运动员击打对手,土耳其足球联合会(PFDK)纪律委员会可能会对其处以3至7场禁赛的处罚。此举的目的并非在于施加惩罚,而是 为了确保比赛秩序和安全。
刑法和运动员行为的一般原则
土耳其刑法典(TCK)制定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一般规则。如果运动员在赛场上的行为 故意伤害(TCK 第 86 条)、 侮辱(TCK 第 125 条) 或 威胁(TCK 第 106 条) ,则可对肇事者提起刑事诉讼。
裁判员的“公职人员”身份问题,尤其是在他们遭受攻击的案件中,尤为突出。最高法院的裁决已确认裁判员在比赛期间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因此,攻击裁判员构成危害公职人员罪。
此外, 《关于预防体育运动中暴力和骚乱的第 6222 号法律》通过引入关于体育场馆暴力和骚乱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刑事责任。
关于禁止双重处罚(Non Bis In Idem)的辩论
因同一行为 受到两次审判或处罚 宪法第38条也保障了这一原则。
然而,问题是:纪律处分能否与刑事制裁在同一范围内考虑?
-
宪法法院 在其多项判决中指出,纪律处分并非刑事制裁,而是 行政监管行为 。
-
因此,运动员因同一罪行同时受到纪律处分和刑事审判 并不构成违反禁止双重处罚的规定。
例如,根据TFF纪律条例,如果运动员殴打裁判,可能会被禁赛10场,并且还可能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而在刑事法庭被判处监禁。.
违纪行为与刑事犯罪的主要区别
-
需要保护的法律价值:
-
纪律法保护体育秩序和比赛规则。.
-
刑法旨在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的整体安全。.
-
-
制裁的性质:
-
纪律处分通常是指阻止参加比赛或在体育领域施加限制的处罚。.
-
刑事处罚包括监禁或罚款。.
-
-
方法:
-
纪律处分程序迅速,由联合会的管理机构进行。.
-
刑事诉讼由司法机关进行。.
-
-
绑定:
-
刑事法院的判决对纪律委员会没有约束力。.
-
纪律委员会的决定只能作为刑事法庭的证据。.
-
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
管辖权冲突: 纪律委员会和刑事法院从不同角度处理同一案件,导致实践中出现混乱。
-
公众压力: 体育领域事件所受到的媒体关注可能会挑战纪律处分和刑事诉讼中的公正原则。
-
犯罪者的意图: 鉴于体育赛事的特殊性,区分粗暴铲球和故意攻击至关重要。并非每次粗暴铲球都会构成刑事责任。
-
暂停宣布判决(HAGB): 刑事诉讼中的 HAGB 决定不阻止纪律处分的实施。
最高法院和仲裁委员会案例法
-
最高上诉法院第 21 刑事庭,案件编号 2019/2318:足球运动员故意殴打对手既构成“故意伤害身体”罪,也应受到纪律处分。
-
TFF仲裁委员会第2018/312号决定:虽然刑事法院的判决不具有约束力,但纪律委员会可以将其作为酌情证据予以考虑。
-
宪法法院判决(E.2014/145,K.2015/28): 纪律处分属于行政性质,不属于刑事制裁;因此,禁止双重处罚的规定并未被违反。
建议的解决方案
-
协调机制: 应在TFF纪律机构和司法机关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协议。
-
区分意图和判断: 必须仔细审视运动行为中的意图要素,区分攻击性动作和比赛所必需的动作。
-
法律确定性: 必须明确界定运动员的哪些行为将导致纪律处分,哪些行为将导致刑事处罚。
-
培训: 运动员应定期接受有关公平竞赛原则和法律责任的培训。
结论
区分运动员的违纪行为和刑事犯罪,对于界定体育法的自主性和国家惩罚权之间的界限至关重要。.
对同一违法行为同时施加纪律处分和刑事指控并不违反禁止双重处罚的规定,因为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保护的是不同的法律价值。.
因此,对运动员在赛场上的行为的评价,不仅要从体育秩序的角度出发,还要从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纪律和刑法机制 相互补充的 独立领域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