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缺失的费用和支出
申请完成赤字费用预付款
致
土耳其共和国民事和平法院
(安卡拉)
文件编号: …/…
原告 :… 工贸有限公司(税务登记号:…)
代理人 :律师…(律师协会注册号:…)
地址 :…
主题 :本声明及文件确认,已按照贵院作出的临时裁决完成未付预付款项。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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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法庭,本案中编号为…的临时决定,系根据…/…/…日期进行的检查结果编制的检查报告,指出档案中剩余的预付费用需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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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临时决定,客户公司已于…日通过土耳其邮政汇票支付了…土耳其里拉的未付预付费用, 收据/付款凭证 已作为附件提交至我方申请。
(附件1 – 收据/付款凭证复印件) -
为了确保司法程序不会因程序效率问题而中断,并确保检查程序能够顺利完成,我们恳请将未付预付款已存入本声明一并记录在案,并采取必要的行动。.
法律原因
《民事诉讼法》第6100号、最高法院相关判例、程序法一般原则
结论与请求
基于上述理由;
根据贵院案卷中日期为…/…/…的检查报告中第…号临时决定,我方委托人已支付此前报告缺失的…土耳其里拉预付款,我方委托人谨此请求并要求将此事纳入案卷,将收据作为附件,并继续进行本案的诉讼程序。
…/…/…
额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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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付款收据复印件
原告
律师 律师……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