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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

结社的概念、法律性质和成立程序(土耳其民法典第56-62条)

社团是公民社会和制度组织中最基本的结构之一,是由一群在法律框架内为实现利润分配以外的目标而聚集在一起的个人组成的团体。虽然社团不像公司那样以商业目的为导向,但它们在法人资格取得程序、章程结构和法律保障等方面,自成立之初就受到严格的法律约束。.

土耳其民法典第56至62条 以及 第5253号社团法对社团的设立原则作出了规定。为社团建立正确的法律框架至关重要,尤其是在涉及外国因素或由国际资金支持的项目中,以避免日后受到行政处罚。

1.1. 社团的概念和法律性质(土耳其民法典第56条)

土耳其民法典第56条对社团的法律定义如下:

“协会是由至少七个自然人或法人组成的法律实体,他们不断结合自身的知识和努力,以实现一个特定的共同目标,但不包括利润分享。”

基于此定义,我们可以将该协会的独特要素列如下:

  • 作为一个由个人组成的社群: 协会并非像基金会那样是“资产的集合”,而是“个人的集合”。确保协会的创立意愿和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个人的存在。
  • 创始成员最低人数: 成立协会 至少需要7名自然人或法人 。协会在其存续期间必须保持此人数;成员人数少于7人将构成解散(自动终止)的理由。
  • 缺乏利润分享目的(理想目的): 协会的根本特征与公司不同,公司的目的是向成员分配利润。协会应当服务于社会、文化、科学、体育或专业目的(理想目的)。

重要的商业细节: 协会不以利润分配为目标,并不意味着它们不能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协会 经济企业 (商业企业)来创造资源,以实现其理想目标。但是,该企业产生的收入不能分配给成员;必须直接用于协会章程中规定的用途。

1.2. 事实设立制度:通知原则和法人资格的取得(土耳其民法典第59条)

根据土耳其法律,社团的成立无需事先获得国家许可(许可制度),而是 遵循“通知制度 ”。这体现了结社自由这一宪法权利。

所在地 最高行政机关 (省/区民政关系局)提交成立通知、协会章程和必要文件,即获得法人资格。

协会组织结构图:

[7 位创始人(自然人/法人)] + [协会章程的制定]

            

            

【向省长办公室提交设立通知】───> 法人资格直接取得(土耳其民法典第59条)

            

            

【60天行政复议程序】 

             ├── 正式注册 ──────> 在行业/协会注册处进行最终注册

             └── 文件缺失 ───────> 30 天完成期限 ──> 如未完成 ──> 终止诉讼

在提交通知时取得法人资格意味着该协会自此具备法律行为能力。然而,该组织尚未成为经过行政监管的正式成立实体。.

1.3. 行政复议程序和缺陷纠正(土耳其民法典第60条)

在向地方行政机关提交成立通知和章程后,有关机关(公民社会关系局) 在 60 天内 审查

  • 发现违法行为或缺陷: 如果审查发现章程中存在任何违法行为或文件存在缺陷,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创始人,要求其纠正这些缺陷。
  • 30 天期限: 创始人 在通知日期后的 30 天内 纠正指定的缺陷或使章程符合法律规定
  • 解散诉讼风险: 如果缺陷未得到纠正或违法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得到纠正,地方行政机关将通知检察机关向有管辖权的民事法院提起解散协会的诉讼。

1.4. 协会章程的强制性内容(土耳其民法典第58条)

社团章程是社团的组织法,规定了该法人实体的内部运作、组织机构以及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58条,社团章程必须包含以下要素:

  • 协会的名称和总部
  • 该协会的宗旨、为实现该宗旨而将要开展的活动领域和运作方式,
  • 加入和退出协会的条款和条件。
  • 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安排、职责和权力
  • 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力、投票和决策程序
  • 该协会是否会设立分会?如果设立,分会将如何设立?分会的职责是什么?
  • 确定会员应缴纳的入会费和年费的方法,
  • 该协会的借贷程序,
  • 该协会的内部审计程序,
  • 章程将如何修改?
  • 协会解散时清算资产的方法。.

成立一个协会至少需要多少人?

根据土耳其民法典,成立和运营协会至少需要七个自然人或法人。.

成立社团是否必须获得国家许可?

不,这不是硬性规定。土耳其法律规定了通知制度。协会一旦向相关地方主管部门(公民社会关系局)提交了成立文件和章程,即被视为合法成立。许可自通知之日起生效,之后才生效。.

社团可以通过从事商业活动来获取利润吗?

协会不得以直接分配利润为目的而设立。但是,协会可以设立经济企业并从事商业活动,以创造收入用于其章程规定的用途。所获利润只能用于协会的用途,不得分配给会员。.

 协会的强制性机构、决策机制和成员制度(土耳其民法典第63-83条)

社团通过备案取得法人资格后,需要建立管理架构,以向外界传达其意愿,并做出决策和执行这些决策。这些本质上由个人组成的组织,其内部运作 《土耳其民法典》第63条至第83条的 严格规定,

在投资者或民间社会行为者建立的协会中,了解管理机构的法律限制对于防止董事会成员承担个人责任(刑事和经济责任)至关重要。.

2.1.协会的强制性机构

根据土耳其法律,协会必须设立三个强制性机构,并将其写入章程,才能保持合法有效并开展活动。协会也可以通过章程设立一些可选机构,例如纪律委员会和荣誉委员会,但这些机构不能取代强制性机构的权力(尤其是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不可转让权力)。

协会组织结构(必选三项):

├── 1. 大会 ───────> 最具权威的决策和监督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 2. 董事会 ────> 协会的执行和代表机构(至少 5 名正式成员/5 名候补成员)

└── 3. 监事会 ────> 协会的内部审计机构(至少 3 名正式成员 / 3 名候补成员)

2.2. 大会和决策程序(土耳其民法典第 72-81 条)

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所有在协会注册的成员组成。.

2.2.1. 会议时间和呼叫程序

  • 首次会员大会: 协会 六个月内 。逾期未召开者,协会将被解散。
  • 普通股东大会:必须按照章程规定的间隔定期召开,但最迟不得超过每 3 年一次
  • 会议程序: 董事会应至少提前15天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召开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地点和时间应通知所有股东。

2.2.2 会议和法定人数要求

  • 会议法定人数: 会员大会 简单多数 (超过半数)即可召开。但是,修改章程和解散协会 三分之二 。如果第一次会议未达到法定人数,第二次会议无需达到法定人数;但是,第二次会议的出席人数不得少于执行委员会和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两倍。
  • 法定人数: 会议决议 以简单多数票 出席会议的成员 三分之二多数票

2.3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权力和责任

2.3.1. 董事会:执行和代表(土耳其民法典第 84-85 条)

董事会是协会的执行和代表机构;由全体大会选举产生,至少由5 名正式成员和 5 名候补成员组成。

  • 代表权: 董事会代表协会对外事务。董事会可将此权力委托给其成员之一(主席)或第三方(秘书长/理事)。
  • 法律/财务责任: 董事会成员有义务谨慎行事,妥善处理协会事务。如因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行为给协会造成任何损失,董事会成员须按其过错比例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此外,董事会成员须以其个人资产承担协会的公共债务(税款、社保缴款等)。

2.3.2. 监事会:内部审计(TMK 第 86 条)

至少 3名正式成员和3名候补成员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它负责审计账目和支出是否符合法律和协会宗旨。审计结果以报告的形式提交给董事会和全体成员大会。

2.4. 协会成员制度:取得、终止和权利(土耳其民法典第63-71条)

2.4.1. 获得会员资格

任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理事会必须 在30天内 ,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2.4.2. 会员资格终止

  • 退出会员资格(辞职): 任何人不得被强迫继续担任协会会员。每位会员均有权通过提交书面通知退出协会。
  • 除名: 根据章程规定,董事会可因正当理由(例如,未缴纳会费、行为违背协会宗旨)决定除名会员。会员有权就此决定向会员大会和法院提起上诉。

2.4.3. 成员平等和投票权

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68条,协会成员 平等权利 。不得基于宗教、语言、种族、性别或阶级进行区别对待。每位成员 至少拥有一票表决权 ,且必须亲自投票(不允许委托投票)。

协会的全体大会最迟应多久召开一次?

除非协会章程另有规定,否则协会大会依法至少每 3 年召开一次,并向当地行政机关报告。.

协会的董事会有多少人?

根据第 5253 号法律和民法典,协会的董事会应由至少 5 名正式成员和 5 名候补成员组成,由全体大会通过秘密投票或公开投票选举产生。.

协会成员可以授权他人代表自己投票吗?

不,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71条,协会成员在会员大会上只有一票表决权,且必须亲自投票;严禁委托他人投票。.

 外国人在土耳其成立社团、成为社团成员以及外国社团在土耳其的活动限制(社团法第5条和第22条)

社团法中最具活力和国际性的层面是涉及外国因素的公民社会活动。全球非政府组织在土耳其开展的项目,以及外国侨民社区或投资者为实现文化和社会目的而成立的社团,均须遵守《社团法》(第5253号)第5条和第22条及其附属法规的严格法律规定。

3.1. 外国自然人设立和加入社团的制度(社团法第5条)

居住在土耳其或在土耳其投资的外国个人(外国公民)享有结社的宪法权利,但与土耳其公民相比,他们还需满足一个额外的条件: 他们必须持有土耳其居留许可。

根据《社团法》第五条,该制度如下:

  • 协会成立要求:外国公民若想成为在土耳其成立的协会的七名创始人之一,则必须拥有在土耳其的居留权(有效的居留许可)
  • 会员资格要求: 希望成为现有协会会员的外国人士还需持有土耳其居留许可。
  • 荣誉会员例外: 没有居留许可的外国人不能成为协会的正式会员或在大会上投票;但是, “荣誉会员”

3.2. 外国社团和基金会在土耳其的活动(社团法第22条)

总部设在国外的外国协会、基金会或非营利组织不能直接在土耳其开展业务。希望在土耳其开展业务、开设办事处或开展合作的外国非政府组织有三种合法可行的替代方案。.

所有这些方法 内政部 (在征得外交部意见后)根据《社团法》第 22 条的规定予以批准。

外国社团在土耳其的法律存在形式(经内政部许可):

├── 1. 设立代表处 ─────> 代表处不具备法人资格,是直接隶属于总部的行政机构。.

├── 2. 开设分公司 ───────────> 它在土耳其具有法人资格。它可以开展经济活动。.

└── 3. 合作 ────> 这是基于协议的合作。它涉及与土耳其当地协会开展联合项目。.

3.2.1. 设立代表处(联络处/代表处)

这是外国协会在土耳其最常用的组织结构。代表处在土耳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而是国外主协会的直接行政延伸机构。其设立目的是与土耳其当地机构沟通,并对项目进行现场监督。.

3.2.2. 分行开业

这指的是外国协会在土耳其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在土耳其设立其机构,例如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与代表处相比,分支机构拥有更广泛的业务范围。.

3.2.3. 直接行动与合作(议定书制度)

外国协会可能希望与土耳其当地的协会、基金会或工会开展合作项目,但无需在土耳其设立实体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在这种情况下, 合作协议,需要获得土耳其内政部的批准

3.3. 对外国非政府组织的活动禁令和管制

内政部公民社会关系总局对在土耳其运营的外国协会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实行非常严格的行政和财务控制。.

  • 禁止政治活动: 严禁外国社团干涉土耳其国内政治、影响选举或从事违反公序良俗或公共秩序的活动。
  • 超出设立范围的活动: 如果外国协会偏离其设立宗旨和提交给内政部的活动计划, 将自动撤销 ,终止其活动,并启动清算程序。

外国公民可以在土耳其成立协会吗?

是的,他们可以成立社团。但是,根据土耳其《社团法》第5253号规定,外国人必须持有土耳其有效的居留许可才能在土耳其成立社团并担任创始人或成员。.

总部设在国外的基金会或协会如何才能在土耳其开设办事处?

境外非政府组织 内政部许可, 可以在土耳其开设分支机构或设立代表处

没有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是否完全不能参加任何社团活动?

没有土耳其居留许可的外国人不能成为协会的正式会员,也不能在会员大会上投票。但是,如果协会章程中有相关规定, 荣誉会员

 社团的收入来源、财务审计以及接受国际资金/援助的限制(社团法第21条)

社团能否实现其章程中规定的理想目标,取决于其是否拥有可持续的财务基础设施。然而,由于社团属于非营利组织,其收入的筹集和支出,尤其是从国外筹集资金的过程,都受到国家非常严格的财务监管。.

对于协会,特别是那些开展国际项目或与外国合作伙伴合作的协会而言,财务流程中的一个程序错误可能会导致巨额行政罚款,甚至根据第 5253 号《协会告知义务法》,协会管理人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4.1. 社团的合法收入来源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会可以获得以下收入,用于资助其章程中规定的用途:

  • 会员费: 入会费和年费(金额按章程规定确定)。
  • 经济企业收入: 协会为实现其宗旨而开展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利润,例如商业场所、本地企业、课程、出版社或赞助活动。
  • 捐赠和捐款: 个人或法人实体向协会提供的自愿性财务捐款。
  • 协会资产收入: 协会拥有的房地产的租金收入或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2. 国际资金和外国援助接受制度(社团法第21条)

国际非政府组织(NGO)(例如欧盟拨款、领事基金、外国基金会援助等)是协会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然而,在土耳其,接受外国援助 事先通知

根据《社团法》第21条的规定,规则非常明确:

协会 可以从国外的个人、机构和组织那里获得实物和金钱援助,但前提是他们事先通知当地行政机关

4.2.1. 对外援助的程序和“银行”要求

  • 通知表格: 接受国外资金的协会 “接受国外援助通知书” ,并在资金转入账户或收到实物援助之前,将其提交给相关地方当局(通过 DERBİS 系统以电子方式提交)。
  • 银行转账要求: 所有现金(货币)捐款 通过银行 。严禁以任何方式(包括专人递送、快递或非官方途径)从国外向协会金库输送现金。银行转账通知单上的信息(汇款机构、金额、项目用途)必须完全一致。

从国外获得资金/援助的流程:

[与外国基金/组织的协议] ───> [通过 DERBİS 向地方当局进行初步通知]

                                                   

                                                   

【转账至合法银行账户】<──────────────────┘(严禁收取现金)

       

       

【支出必须符合既定的项目目标】

4.3. 社团财务审计和簿记原则

根据透明原则,协会有义务在每年的前四个月内(4 月 30 日前)向当地行政机关提交协会声明,详细说明其上一年的活动、收入和支出情况。

  • 商业会计原则: 年收入低于法定限额的小型协会可以使用简化的方法(收入-支出分类账)来保存记录。
  • 资产负债表法(日记账和总账): 年度总收入超过部委规定的限额的协会,以及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协会, 按照资产负债表法 (像公司一样)记账,并接受财务顾问的审计。
  • 收据: 协会收入通过“协会收入收据”收取。通过银行网点收取的收入,以银行对账单作为收据。协会支出以发票、零售收据或费用凭证记录。

4.4. 公益协会的地位

对于一个协会而言,最负盛名的财务里程碑是通过总统令获得“公益协会”地位。

  • 要求: 该协会必须已运营至少一年,其宗旨必须是提供社会效益,并且必须涵盖广泛的受众。
  • 财务优势: 获得此项殊荣的协会可享受显著的税收优惠。例如,捐赠给这些协会的款项可从捐赠者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中扣除(减税)。此外,这些协会还可能获得政府的土地分配或公共资金的直接资助。

协会可以接受以欧元或美元支付的国外拨款吗?

是的,可以转账。但是,根据《社团法》第21条规定,在将款项转入社团账户之前,必须向当地行政机关(省长办公室/区长办公室)进行正式通知,并且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

如果未提交来自国外的拨款通知书会怎样?

未经事先申报而接受境外援助,将导致协会及其理事会成员面临巨额行政罚款。此外,未申报的资金还有可能被地方当局冻结或没收。.

协会章程应何时提交?

协会须于 4 月 30日前通过 DERBİS 系统向当地行政机关

协会的终止、自愿解散、法院判决解散和清算程序(土耳其民法典第 87-98 条)

在本系列关于社团的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我们将探讨终止法人资格和清算资产的制度。社团活动的终止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创始人的自由意志;法律规定的条件自动满足(解散);或为维护公共秩序而采取的司法行动(终止)。.

在协会清算过程中,协会剩余资金或不动产的去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尤其对于创始合伙人和投资者而言;因为协会的资产不能像公司那样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5.1. 协会终止的形式

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社团的法律存在终止有三种不同的方式:

协会终止形式:

├── 1. 自动终止(解散 - 土耳其民法典第 87 条) ──> 在满足法律条件后自动终止。

├── 2. 通过大会决议解散(土耳其民法典第 88 条)────────> 由成员自愿解散(三分之二多数)

└── 3. 法院命令终止(土耳其民法典第 89 条)────────────> 因违法/不道德行为,由司法机关终止

5.1.1. 自动终止(解散——土耳其民法典第87条)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协会将自动解散,无需任何理事会决议:

  • 目的的实现或不可能: 章程中规定的目的的实现,或者该目的在法律上或实践上不再可能实现的事实。
  • 期限届满: 如果章程规定协会成立的期限为特定时期,而该时期已届满。
  • 未能召开第一次全体大会: 在成立通知发布后 6 个月内未能召开第一次全体大会并成立强制性机构。
  • 破产: 指一个组织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债务的状态。
  • 未能成立强制性机构: 无法按照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
  • 会员人数不足:协会会员人数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人数 7 人。

5.1.2. 通过大会决议终止(解散——土耳其民法典第88条)

会员大会可随时决定解散协会。但是,做出此项决定需要达到法定人数。

  • 会议法定人数: 至少 三分之二(2/3)必须出席以解散议程召开的大会。
  • 法定人数: 解散会议的决定必须 由出席会议的成员三分之二(2/3)多数通过

5.1.3. 法院判决终止(解散——土耳其民法典第89条)

如果社团的宗旨或活动违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公序良俗,则由检察机关或行政机关提起诉讼,由有管辖权的 民事初审法院 裁定解散该社团。法院可在审理期间暂时中止该社团的活动。

5.2. 清算程序和资产转移(土耳其民法典第95-98条)

当一个社团不再存在时,它不会直接解散;它首先 清算程序 。在清算期间,该法人实体仅为清算目的而继续存在,并在社团名称前加上“(清算中)”字样。

5.2.1. 资产不可分割原则

这是协会和公司之间最显著的区别。即使协会章程中包含“如果协会解散,其资产将分配给创始人”的条款,该条款也是无效的

  • 基本规则: 根据禁止利润分享的规定,协会的资金、资产和权利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转让给其成员或创始人。
  • 如果章程允许: 资产 给章程中规定的、与本协会目标最接近的、具有类似目的的另一个协会或基金会
  • 除非章程另有规定:如果解散是法院命令,或者章程中没有规定转移地点,则协会的所有资产都归国库(国家)

5.2.2. 清算程序

除非另有决定,最后一届董事会 清算委员会的 。该委员会负责收取协会的应收账款,偿还债务,并将剩余净资产转移到章程或法律规定的地方,并请求地方当局将该协会的注册从登记册中移除。

如果协会解散,金库里的钱能否在创始人之间分配?

不,绝对不能分割。由于协会是非营利组织,其解散后剩余的任何资产和资金只能转移给另一个具有类似宗旨的非政府组织,否则将归国家(国库)所有。.

如果协会成员人数少于7人,协会会解散吗?

是的。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 87 条规定,当社团成员人数少于法定最低人数七人时,该社团即被视为自动解散(终止)。.

在全体大会上,解散一个社团需要多少票?

出席大会的成员 三分之二(2/3)多数投票赞成解散。

 涉及外国因素的内部和外部法律纠纷、会员资格案件以及行政和司法纠纷。

由于其章程结构和多成员组织形式,协会经常会遇到内部(成员与管理机构之间)和外部(行政机关和第三方)的法律纠纷。特别是,对于拥有外国创始人或成员的协会,以及开展国际项目的协会而言,与地方当局的行政纠纷往往需要诉诸法庭。.

在最后一章中,我们将探讨社团法中最常见的纠纷类型、可以提起的诉讼类型以及外国人可能遇到的具体法律障碍。.

6.1. 因协会成员资格引起的争议和协会内部争议

协会内部的大多数纠纷都围绕着会员大会决议的有效性以及会员资格的不当终止展开。管辖这些纠纷的法院 协会总部所在地的一审民事法院

6.1.1. 撤销大会决议的诉讼(土耳其民法典第 83 条)

声称大会所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或协会章程的成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这些决定。

  • 提起诉讼的条件: 出席会议并投反对票且其投票 记录在案(即登记了异议意见) 均可提起诉讼。未出席会议的成员自得知该决定之日起即有权提起诉讼。
  • 诉讼时效: 撤销婚姻诉讼 起3个月内 ,且无论如何不得 超过判决之日起3年 。超过上述期限后,不得提起诉讼。

6.1.2. 针对开除成员决定的上诉和撤销案件

被董事会开除出协会的成员可以提起诉讼,辩称该决定不公平。

  • 如果章程中规定了申诉程序: 成员必须首先用尽章程中规定的内部机制。通常情况下,对董事会决定的申诉应在第一次全体大会上提出。如果大会驳回申诉,成员 起 3 个月内向
  • 如果章程没有规定申诉程序: 成员有权直接向民事初审法院提起诉讼,以撤销董事会的开除决定。

6.2. 协会与第三方及行政部门之间发生的纠纷

协会对外关系中最常见的纠纷是公共债务和地方当局(省长/区长)实施的行政处罚所引起的债务。.

6.2.1. 关于董事会成员对公共债务的个人责任的争议

如果协会法人实体的税款(预扣税等)和社会保障缴款债务未得到支付,则 第 6183 号公共应收款催收程序法 生效。

  • 追索权和责任: 财政部或社会保障机构可以直接 在公共债务产生时在任的董事会成员的个人资产, 。董事会成员之间以及董事会成员之间可以提起追索诉讼,理由是债务并非在其任期内产生,或者他们没有过错。

6.2.2. 针对行政罚款和禁止经营决定的撤销诉讼

公民社会关系局对诸如逾期提交年度申报表、会计记录保存不当或在未通知有关当局的情况下经营本地业务等情况处以行政罚款。.

  • 法律救济途径: 对行政罚款的 15天内向地方法院 。对地方当局要求暂停协会活动或修改其章程的要求, 在30天内向行政法院

6.3. 外国人在会员资格申请和协会成立过程中遇到的具体纠纷

与外国势力组成的团体须接受多方面的安全和监管审查,包括执法部门和移民管理局的介入。该领域最常见的争议如下:

6.3.1. 关于取消或不延长居留许可的争议

根据《社团法》第5条规定,外国人要继续担任社团成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居留许可。.

  • 争议点: 如果移民局撤销或不予延长外国创始人或成员的居留许可,该人士将依法丧失其在协会的会员资格。在这种情况下,协会面临会员人数低于7人的最低要求(面临解散风险)。 该外国人向行政法院提起的针对撤销居留许可的诉讼将直接影响协会的未来。

6.3.2. 拒绝或取消外国非政府组织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的许可

土耳其内政部可能会以“公共安全”、“国家利益”或“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等理由,拒绝总部位于国外的协会在土耳其开设代表处的请求。.

  • 司法救济途径: 对于该部委的驳回决定, 60天内向安卡拉行政法院 。法院将根据公共利益和服务需要审查该部委的自由裁量权。

涉及境外因素的争端中的司法地图:

居留许可注销(移民局)行政法庭(注销案件)

├── 拒绝开设代表处(内政部)─────> 安卡拉行政法院(撤销案件)

└── 未申报外国资金的处罚(州长办公室)──> 地方法院(上诉)

6.4. 关于搜索引擎优化的常见问题解答

如果一个人被不公正地逐出协会,应该怎么办?

如果协会章程有相关规定,会员必须首先向会员大会提出上诉。如果章程中没有内部上诉程序,或者会员大会驳回了上诉,则会员可以在收到开除决定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民事初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开除决定。.

任何成员都可以对协会大会作出的决定提起诉讼吗?

不,并非所有成员都能直接提起诉讼。出席会议的成员必须反对该决定,并在大会记录中记录其反对意见。未出席会议的成员可以在得知该决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

如果外国协会在土耳其的代表执照被吊销,他们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诉?

如果内政部颁发的开设代表处或分支机构的许可证被撤销或未获延期,则 在安卡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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