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伪造技术的法律层面
1. 引言
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数字内容的制作、修改和传播方式。这一变革最显著的后果之一便是 深度伪造技术,它利用人工智能算法高度逼真地模仿或组合个人面部特征、图像、声音和表情。深度伪造技术最初被用作电影、广告、教育和娱乐行业的创新工具,但如今其应用引发了诸多重大的法律问题,涉及个人权利、隐私、数据保护、刑法、知识产权法以及数字证据的可靠性等诸多方面。
深度伪造内容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它模糊了现实与虚构的界限。它能够使一个人看起来像是说了从未说过的话、去过从未去过的地方,或者做了从未做过的事,这会对个人的荣誉和声誉、经济状况、职业地位和社会关系造成严重影响。经过篡改的图像和音频记录能够迅速传播,尤其是在社交媒体平台上,从而造成巨大的伤害,并使侵权行为的后果无法挽回。.
深度伪造技术不仅需要从个人权利的角度,也需要从公共秩序和社会民主秩序的角度进行评估。它可以利用伪造的政治人物图像和演讲来影响选举进程、误导公众舆论、制造社会紧张局势或散布虚假信息。同样,模仿公司高管的声音发出支付指令、发布误导投资者的虚假声明以及操纵内容以损害商业声誉,都构成了一种新型的经济犯罪和复杂的欺诈手段。.
尽管土耳其法律缺乏全面独立的法律框架来规范深度伪造技术的各个方面,但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使用该技术的行为可能产生各种法律和刑事后果。这些后果包括:根据《土耳其民法典》和《土耳其债法典》对个人权利的保护;根据第6698号《个人数据保护法》对生物识别和个人数据的处理;以及根据《土耳其刑法典》对侵犯隐私、非法获取或传播个人数据、诽谤、威胁、敲诈勒索、欺诈和淫秽等行为的处罚。此外,还可以根据第5651号法律采取内容删除和访问封锁等措施。.
对深度伪造技术进行法律评估的主要挑战之一是确定哪些个人或实体应承担责任。不同的责任制度可能适用于内容创建者、开发或分发深度伪造软件的平台、发布内容的社交媒体账户以及促进内容传播的服务提供商。此外,人工智能系统的技术特性、内容创建者的身份识别、证据的保存、从境外平台获取信息以及彻底删除非法内容等都带来了巨大的实际困难。.
另一个重要问题是深度伪造内容在审判中的应用。音频和视频录制内容易于篡改,因此必须对数字证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更严格的审查。所以,仅仅因为图像或音频录制内容看起来很逼真,并不足以使其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可靠证据。文件的元数据、创建日期、源设备、哈希值、数字完整性、传输链以及专家鉴定等因素都必须综合考虑。.
本研究将概述深度伪造技术的技术结构;在土耳其法律框架下,探讨其在个人权利、数据保护、刑法、损害赔偿责任、知识产权和数字证据法等方面带来的问题。此外,本研究还将评估现有法规是否足以预防与深度伪造相关的违法行为并赔偿受害者;并探讨在技术进步的背景下,必要的法律和制度解决方案。.
2. 深度伪造技术的概念
2.1. 什么是深度伪造技术?
深度伪造技术是一个总称,指的是利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尤其是深度学习算法,以高度逼真的方式模仿、修改或组合个人的图像、声音、面部表情、手势和动作的技术方法。“深度伪造”一词是由英文单词“deep learning”(深度学习)和“fake”(伪造)组合而成。.
这项技术可以将一个人的脸叠加到另一个人的图像上,模仿一个人的声音使其听起来像是说了从未说过的话,或者对现有图像进行不准确的修改。生成的内容可以采用视频、照片、录音或实时图像的形式。.
深度伪造内容是利用人工神经网络、面部识别系统、语音合成技术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创建的。这些系统分析目标人物的大量图像或音频数据,学习他们的面部特征、表情、语音模式、语调和动作;然后利用这些特征创建新的、逼真的内容。.
深度伪造技术在电影、广告、教育、艺术、游戏和娱乐行业可以合法使用。然而,如果未经数据主体知情和同意而使用,则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问题,例如侵犯个人权利、侵犯隐私、非法处理个人数据、欺诈、敲诈勒索、名誉损害、散布虚假信息以及制造伪证。.
因此,深度伪造不应仅仅被定义为图像或声音改变的技术方法,而应被定义为一种多维人工智能技术,它使得区分真实内容和人工内容变得困难,并可能对个人基本权利、公共秩序、商业安全和司法程序产生影响。.
2.2 深度伪造技术的应用领域
深度伪造技术并非仅仅是用于生成虚假图像或声音的工具。这项人工智能技术可应用于诸多领域,包括电影、电视、广告、教育、医疗保健、艺术、数字通信和安全。然而,深度伪造技术的应用是否合法,取决于其用途、当事人是否同意以及最终结果。.
2.2.1. 电影和电视行业
深度伪造技术最常见的应用之一是在电影和电视行业。这项技术使得让演员看起来更年轻或更年长、让已故演员在特定场景中“复活”、在配音过程中调整口型以适应不同语言以及以数字方式修正拍摄错误成为可能。.
深度伪造技术能够以更快的速度和更低的成本完成昂贵的视觉特效制作,使其成为制作公司的重要工具。然而,未经授权使用演员的面部、声音或身体图像可能会引发关于个人权利、版权、表演者权利和合同权利的纠纷。.
2.2.2 广告和营销活动
深度伪造技术可应用于广告和营销行业,用于创建个性化内容。例如,在广告中让同一个人说不同的语言,在产品推广中使用名人的数字图像,或制作针对特定消费者的广告信息。.
然而,未经本人同意,在商业广告中使用他人的面部、声音或其他可识别特征可能构成侵犯个人权利。未经授权使用知名人士的图像也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非法处理个人数据以及未经授权利用其图像牟利等法律问题。.
2.2.3. 教育和培训活动
深度伪造技术可应用于教育领域,例如使历史人物栩栩如生地呈现在眼前、在语言教学中创建逼真的语音示例、培养虚拟教师以及将课程内容适配到不同语言环境中。这些应用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并提升教学材料的有效性。.
例如,让历史人物以人工智能的口吻说话,有助于更清晰地讲述特定时期的事件。然而,在此类内容中,必须明确区分真实事件和虚构叙事。否则,可能会出现错误信息的传播、历史事实的篡改以及对学生的误导。.
2.2.4. 艺术与文化领域
深度伪造技术可用于制作数字艺术作品、提升博物馆和展览体验,以及重塑历史人物或艺术家。艺术家可以通过结合不同个体的面部、语音和动作数据,创作出全新的视觉或听觉作品。.
虽然这种使用方式可能受到言论自由和艺术自由的保护,但它也可能面临关于作者权利、人格权、商标权和个人数据保护方面的法律限制。尤其是在涉及可明确识别个人身份的内容中,是否获得同意、使用目的以及内容向公众呈现的方式都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2.2.5. 游戏和虚拟现实应用
在电脑游戏、增强现实和虚拟现实应用中,深度伪造技术可用于创建更逼真的角色。这包括将玩家的面部信息转移到游戏角色上,同时在数字环境中反映面部表情,以及创建个性化的虚拟角色。.
随着元宇宙应用的发展,将人们的面部和语音数据应用于数字虚拟形象的做法日益普遍。在此背景下,生物识别数据的处理、用户的明确同意、数据安全以及防止数字身份滥用等问题变得愈发重要。.
2.2.6. 健康与医疗应用
深度伪造技术可应用于医疗保健领域,用于教育、康复和沟通等目的。例如,它可以为医学生创建逼真的病人模拟模型,利用数字模型治疗影响言语或面部运动的疾病,以及帮助残障人士进行沟通。.
例如,可以利用失语者过去的录音,制作出与其声音相似的人工语音。然而,由于健康数据和生物识别数据属于特殊类别的个人数据,因此在处理此类数据时必须确保高度的数据安全,并且必须获得数据主体的知情同意。.
2.2.7. 新闻、媒体和新闻活动
媒体机构可以将深度伪造技术用于纪录片、动画、配音和视觉叙事。将新闻内容改编成不同语言或用代表性图像叙述过去事件,都是该技术在新闻报道中的合法用途。.
然而,将深度伪造内容当作新闻片段发布会误导公众,导致虚假信息迅速传播。因此,必须明确标注使用深度伪造技术制作的内容,并告知观看者该图像系人工生成。.
2.2.8. 政治传播与公众舆论形成
深度伪造技术可用于政治竞选、选举过程和舆论操控活动。伪造视频,例如捏造政客言论、传播可能影响选举结果的虚假信息以及制造可能扰乱公共秩序的虚假声明,都是这项技术最危险的用途。.
此类内容可能影响选民意愿,损害政治人物声誉,并加剧社会两极分化。因此,应从言论自由、选举安全、个人权利和公共秩序等方面对政治深度伪造内容进行评估。.
2.2.9. 欺诈和社会工程
深度伪造技术的非法用途之一是诈骗。例如,模仿公司高管的声音向员工索要钱财,使用家庭成员的图像或声音请求紧急现金,以及用虚假陈述误导投资者。.
实时语音模仿系统的应用使得通过电话和视频通话进行的诈骗手段更具迷惑性。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的自由意志受到欺诈行为的侵害,从而造成经济损失。.
2.2.10. 敲诈勒索、威胁和名誉损害
深度伪造技术的滥用例子包括将人脸叠加到色情图片上,使人看起来像是犯了罪,或者使人看起来像是发表了可能引起公众愤怒的言论。.
这些内容可能对受害者的家庭、工作和社交生活造成严重后果。特别是包含性内容的深度伪造图像,会严重侵犯个人的隐私、名誉、声誉和心理健康。如果发送此类内容是为了换取金钱或其他利益,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2.2.11. 身份冒用和创建虚假账户
深度伪造技术可用于模仿一个人的图像和声音,以该人的名义创建虚假的社交媒体账户,或欺骗视频认证系统。这给银行交易、电子合同、远程客户获取和数字支付系统带来了重大的安全风险。.
个人数字身份泄露不仅会导致经济损失,还会侵犯个人权利和数据保护。因此,面部和语音识别系统不应仅仅依赖单一的生物特征数据点,而应辅以其他验证机制。.
2.2.12. 网络安全和安全测试
深度伪造技术既可用于恶意攻击,也可用于测试安全系统的抵御能力。银行、政府机构和科技公司可以进行受控测试,以确定其面部识别或语音验证系统抵御深度伪造攻击的安全性。.
这些应用有助于及早发现攻击手段并开发防护系统。然而,用于安全测试的个人数据必须合法获取,使用限制必须明确界定,且从测试结果中获得的数据必须受到保护。.
2.2.13. 诉讼领域和数字证据
深度伪造技术对法律程序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它允许通过篡改视频和音频记录来制造虚假证据;另一方面,深度伪造检测工具可以用于调查证据的真实性。.
仅仅向法庭提交图像或音频记录并不能自动证明其准确性和可靠性。数字内容的来源、创建时间、元数据、哈希值、证据链以及是否被篡改等信息,都必须通过技术专家鉴定才能确定。深度伪造技术的发展,更需要以更加谨慎和技术性的方法来评估数字证据。.
总体评价
深度伪造技术的应用范围日益广泛。这项技术在教育、医疗、电影、网络安全等诸多领域都能带来显著益处。然而,未经许可使用该技术,将伪造内容伪装成真实内容,以及误导第三方,都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因此,在评估深度伪造技术的合法性时,应考虑内容的制作目的、数据主体是否同意、内容是否经过明显的人工标记、内容的公开呈现方式以及是否造成任何损害。虽然该技术本身并非违法,但其使用方式、目的和后果构成了判定法律责任的根本标准。.
3. 深度伪造技术的法律层面
深度伪造技术利用人工智能模仿或篡改人的图像、声音、面部表情、语调和动作。虽然这项技术在电影、教育、艺术、广告和医疗保健等领域有合法用途,但未经本人知情和同意而使用,可能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在判断深度伪造内容的合法性时,不仅要考虑所使用的技术,还要考虑其制作目的、相关人员的同意情况、内容的发布方式、受众是否被误导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害性质。因此,仅仅使用深度伪造技术本身并不违法。违法性取决于技术的使用目的及其造成的后果。.
土耳其法律没有专门针对所有深度伪造应用程序的法律法规,也没有设立名为“深度伪造犯罪”的独立犯罪或责任类型。但是,深度伪造内容受现行法律法规的约束,这些法规涵盖个人权利保护、侵权责任、个人数据保护、刑法、知识产权法、不正当竞争法和数字证据法等领域。.
3.1 侵犯个人权利
深度伪造内容最严重的法律后果之一是侵犯个人权利,包括物质和精神完整性。一个人的形象、声音、姓名、荣誉和声誉、私生活、职业地位和社会身份都受到人格权的保护。.
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4721号第24条,个人权利受到非法侵犯的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保护,免受侵权者的侵害。个人权利受到损害的人,在土耳其民法典第25条的范围内,可以:
- 阻止预期的攻击,
- 必须停止这种持续不断的袭击。
- 判定正在进行的袭击是否非法,
- 将更正或决定通知第三方,
- 他要求将袭击所得的利润全部归他所有。
可以提出请求。.
将一个人的脸叠加到色情图片上,将其描绘成犯了罪的人,将其发表的言论归于其名下,或将其描绘成从事了会引发社会负面反应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对其人格权的侵犯。.
即使某人之前已允许录制其图像或声音,也不意味着他们也同意将这些数据用于制作深度伪造内容。同意仅限于特定目的和使用范围。例如,演员允许将其图像用于特定商业广告,并不意味着该图像随后可以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用于其他商业或政治内容。.
3.2. 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深度伪造内容侵犯了个人权利或对个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则可能导致侵权责任。根据土耳其《债法典》第49条,任何人因过失或非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均有义务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深度伪造内容的受害者;
- 他们失去了工作或客户,
- 其商业声誉已受损。
- 广告或赞助协议已到期。
- 他们的职业活动受到了干扰,
- 由于欺诈行为遭受经济损失,
- 他们花费了费用来删除相关内容并恢复声誉。
这是有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符合相关条件,除了直接损失外,收入损失也可以作为金钱赔偿的一部分。.
根据土耳其《债法》第58条,因个人权利受到侵犯而遭受损害的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深度伪造内容的性质、传播范围、受影响人数、受害者的社会和职业地位、内容在网上停留的时间以及侵权行为对受害者的影响。.
深度伪造图像,尤其是包含性内容的图像,会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对受害者的家庭、工作和社交生活产生严重且持久的影响。不同账号在网上反复分享此类内容,也会加剧和恶化这种伤害。.
3.3. 对个人数据保护的影响
用于制作深度伪造内容的图片、视频、录音、面部表情、手势和语音特征可能构成个人数据。收集、记录、修改、传输至人工智能模型、复制和发布此类数据可能构成个人数据处理活动。.
当面部或语音数据经过特殊技术处理以唯一识别或验证个人身份时,它也被视为生物识别数据。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第6698号)第6条的规定,生物识别数据属于特殊类别的个人数据。.
为了将个人数据用于深度伪造制作,必须满足土耳其《个人数据保护法》(KVKK)规定的数据处理条件。此外,数据还必须:
- 按照法律和公平原则进行处理,
- 用于特定、明确和合法的用途
- 它必须与处理目的相关,并且是有限且相称的。
- 必须保存规定的时间。
- 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
这是强制性的。.
个人在社交媒体账户上公开分享的照片或视频,并不意味着这些数据就自动成为可以不受限制地用于任何目的的数据。数据是否被视为公开信息,只能根据个人公开的意图和目的来判断。照片公开并不意味着未经本人同意,就可以合法地将照片中的人脸插入到虚假、色情、政治或商业内容中。.
个人数据遭到非法处理的个人有权联系数据控制者,询问其数据是否正在被处理,要求了解处理目的,要求删除或销毁非法处理的数据,并就所遭受的损失要求赔偿。如果数据控制者未能履行其在《个人数据保护法》(KVKK)下的义务,个人还可以向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提出投诉,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个人数据保护机构指出,深度伪造技术的主要风险之一是对个人数据的处理和篡改;这些内容可能导致欺诈、网络欺凌和经济损失等后果。该机构还建议,人工智能系统应从设计阶段就遵循合法性、透明度、比例性、数据安全和数据保护原则。.
3.4. 从刑法角度来看的后果
土耳其刑法典并未单独列出一项仅针对制作深度伪造内容的罪名。根据犯罪和处罚的合法性原则,一项行为要构成犯罪,必须具备土耳其刑法典或相关特别刑法典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根据深度伪造内容的制作和使用方式,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犯罪行为。.
3.4.1. 侮辱
如果符合土耳其刑法典第 125 条规定的诽谤罪的条件,则将某人描述为犯有损害其荣誉、名誉和尊严的具体行为,或将其描述为说过贬损性话语。.
例如,一段虚假视频如果给人造成某人收受贿赂、承认婚内出轨或从事其他有伤风化行为的印象,就会损害受害者的名誉和声誉。通过互联网或社交媒体传播此类内容,也可能需要评估犯罪的公共性质。.
3.4.2. 侵犯隐私权
篡改与个人私生活有关的真实图像、在制作深度伪造内容时使用私密图像,或制作和发布有关个人性生活的虚假内容,可能构成违反土耳其刑法典第 134 条规定的隐私权。.
深度伪造图像完全由人工生成这一事实,并不一定意味着构成侵犯隐私权罪。但是,如果内容使用了与受害者真实隐私相关的数据,或者内容给人以与受害者隐私相关的真实事件的印象,则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3.4.3. 与个人数据相关的犯罪
非法记录、获取、传输或传播个人图像、录音和生物识别数据可能构成土耳其刑法典第 135 条和第 136 条所定义的与个人数据相关的犯罪。.
如果制作深度伪造内容的人非法获取、存储于数据库或将属于目标个人的图像或音频记录传输给第三方,则必须分别审查内容的制作过程和所用数据的来源。《个人数据保护法》第17条还规定,与个人数据相关的犯罪行为适用《土耳其刑法典》的规定。.
3.4.4 威胁和勒索
向受害者发送深度伪造内容并索要金钱、性服务、商业利益或其他行为构成敲诈勒索。诸如“汇款阻止图片发布”之类的要求,无论内容是否属实,都会对受害者施加压力。.
如果利用深度伪造的视频或音频录音来伤害受害者或其亲属,则与威胁相关的条款也可能适用。.
3.4.5. 欺诈
冒充公司高管、家庭成员、银行职员或公职人员的声音或形象进行资金转移,可能构成欺诈罪。.
尤其当信息系统被用作工具、进行虚假视频通话或通过数字平台获取利益时,应考虑有关加重欺诈的条款。犯罪分子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建立信任,通过欺诈行为影响受害者的意志,最终导致经济损失。.
3.4.6.诽谤和捏造犯罪
向当局提交深度伪造内容,虚假地将某人描绘成犯下其未犯之罪,或伪造证据以对该人展开调查,可能构成诽谤或捏造罪名。.
仅将内容公之于众可能不足以构成诽谤罪。还必须具备法律要件,例如向主管机关举报或提起诉讼,以便启动行政或司法调查,或对被指控实施违法行为的人提起诉讼。.
3.4.7. 淫秽
根据内容的性质、受害者的年龄以及制作和传播方式,包含性内容的深度伪造图像可能触犯土耳其刑法典中关于淫秽的条款。涉及儿童或儿童图像的内容可能适用更严厉的处罚和保护措施。.
3.4.8. 向公众公开散布误导性信息
如果深度伪造内容包含与国家内部和外部安全、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相关的虚假信息,则可能适用土耳其刑法典第217/A条。适用该条款的前提是,虚假信息必须以可能扰乱公共秩序的方式公开传播,其目的仅仅是为了在公众中制造焦虑、恐惧或恐慌。.
并非所有虚假或误导性的深度伪造内容都构成犯罪。犯罪者的动机、内容的主题及其扰乱公共秩序的可能性,都必须在具体案件的背景下分别进行审查。.
3.5. 关于知识产权和肖像权的影响
深度伪造制作可能使用电影、照片、音乐作品、录音、表演或其他知识产权。未经版权所有者或作者许可,复制、修改、处理或公开传播此类内容可能构成《知识产权和艺术作品法》(第5846号)规定的侵权行为。.
在新作品中使用演员以前电影片段的影像、利用人工智能模仿艺术家的声音创作新歌,或者修改和发布艺术家的表演,都应该从版权和相关权利的角度进行评估。.
《知识产权和艺术作品法》第86条中关于绘画和肖像保护的规定,对于在深度伪造内容中使用真人图像也可能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根据《土耳其民法典》,肖像权也作为一项人格权受到保护。.
3.6 商业声誉与不正当竞争
深度伪造内容也可能给公司和企业带来法律后果。例如,如果伪造内容让人误以为公司高管发表了虚假声明,声称公司破产、产品不安全或已做出某项投资决定,则会对公司的商业声誉和经济运营造成负面影响。.
根据土耳其商法典关于不正当竞争的规定,制作关于竞争对手的误导性深度伪造内容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果通过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诽谤竞争对手的产品或商业活动;如果消费者受到欺骗;如果市场竞争秩序遭到破坏,则可能涉及不正当竞争的认定、预防、消除其后果以及赔偿请求。.
如果将深度伪造内容与品牌、标志或商号结合使用,导致消费者误以为该内容已获得权利持有人的认可,则也可能构成商标和商号侵权。.
3.7. 从互联网上删除内容
深度伪造内容主要通过社交媒体、视频分享平台和网站传播。为了保护受害者,必须迅速删除此类内容,并将其认定为非法内容。.
第5651号法律第9条规定了因侵犯个人权利而删除内容和封锁访问的程序,该条款已被宪法法院以E.2020/76、K.2023/172号判决宣告无效,该判决于2024年10月10日生效。因此,根据现行法律,仅以一般侵犯个人权利为由,依据旧第9条向地方法院提出申请的做法是无效的。.
反之,如果互联网内容直接侵犯隐私权,则可适用第5651号法律第9/A条规定的程序。此外,还可以联系内容提供商、托管服务提供商或社交网络提供商;根据《土耳其民法典》提起诉讼以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民事诉讼法》申请初步禁令。关于隐私权的第9/A条机制在现行法律文本中仍然有效。.
在不同国家的平台上同时分享内容会增加执行删除令的难度。因此,应立即识别内容的网址、用户名、分享日期和屏幕截图;如果可能,应通过公证、时间戳或数字取证等方式保存证据。.
3.8. 深度伪造内容的证据价值
从法律角度来看,深度伪造技术最显著的后果之一是,它引发了人们对音频和视频录制可靠性的质疑。.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照片、影片、图像、录音和电子格式数据均视为文件。但是,接受数字内容作为文件并不必然意味着其准确性和未被篡改的保存状态得到最终认可。.
在刑事诉讼中,法官可以根据在法庭上提出和讨论的合法证据作出判决。虽然证据可以自由评估,但定罪必须基于确凿无疑、毫无疑点的证据。.
在评估一段被指控为深度伪造的音频或视频录像时;
- 无论原始文件是否存在,
- 文件的创建日期和修改日期,
- 元数据信息
- 文件的哈希值,
- 获取录音的设备,
- 文件保留和传输链
- 图像中的光线、阴影和面部表情,
- 语音频率和语音特征
- 文件是否包含剪切、合并或重新编码
应该对此进行调查。.
仅仅因为视频看起来逼真或听起来像视频中的人的声音,并不能证明证据的真实性。同样,一方笼统地断言“这段内容可能是深度伪造的”也不足以完全否定证据。这一断言必须结合技术专家鉴定和其他证据进行评估。.
3.9 确定负责人
在深度伪造内容中,责任可能不仅限于视频的原始制作者。具体情况需视个案而定;
- 内容创作者
- 下达生产指令的人,
- 提供个人数据的人
- 最初发布该内容的人
- 明知故犯地转发非法内容的个人
- 将内容用于广告或商业用途的企业,
- 作为数据控制者的公司
- 内容和位置提供商
在这方面可能会产生不同类型的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仅仅分享内容就可能导致侵犯个人权利的行为持续发生,并加剧伤害。然而,在判定内容分享者的责任时,应考虑诸多因素,例如他们是否知晓内容的非法性、分享的目的、对内容的评论以及受众范围等。.
开发人工智能工具的公司不能自动承担责任。必须综合考虑该公司是否明确定义了系统的使用目的、其在处理个人数据中的角色、其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其是否知晓非法使用情况以及其对内容删除请求的回应等因素。.
3.10. 欧盟人工智能法规背景下的深度伪造技术
欧盟《人工智能条例》(2024/1689号条例)对深度伪造内容规定了具体的透明度义务。该条例第50条要求制作或使用深度伪造图像、音频或视频内容的人员披露该内容系人工制作或篡改。.
对于具有艺术性、创造性、讽刺性或虚构性质的作品,只要不妨碍作品的展出或使用,即视为已履行提供解释的义务。虽然该规定的部分条款已于此前生效,但总体而言,该规定 2026年8月2日 起适用
欧盟推行的透明度策略并非完全禁止深度伪造内容,而是明确标明内容为人工合成,防止用户被误导。对于土耳其而言,未来监管中可以考虑的方法包括:明确标注人工合成内容、开发技术标签系统以及对平台施加快速响应义务。.
总体评价
深度伪造技术是一种多方面的技术,它将现有法律规则的不同领域融合在单一事件中。单个深度伪造内容的创建和传播可能同时引发侵犯隐私权、非法处理个人数据、侵权行为、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刑事责任。.
在法律评估中,内容是否能给观众造成真实感,与内容是否为人工智能生成同等重要。明确声明内容为戏仿、虚构或人工智能产物,可能会影响对违法性的评估。反之,将内容呈现为真实、针对特定人员或旨在造成伤害或获取利益,这些因素都可能加重法律责任。.
深度伪造内容泄露事件最大的问题之一在于,此类内容传播速度极快,且难以彻底清除。因此,除了诉诸法律途径外,可能还需要同时考虑其他方法,例如快速收集证据、向平台提出删除请求、申请初步禁令、展开刑事调查以及申请个人数据保护相关服务。.
总之,深度伪造技术本身并不违法或被禁止。然而,未经同意使用该技术,将虚假内容伪装成真实内容,欺骗第三方,或侵害个人名誉、声誉、隐私和财产,都会导致严重的法律和刑事责任。虽然现行法规适用于许多违法行为,但该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传播凸显了制定更清晰、更具体的法规的必要性,以便识别、标记和删除深度伪造内容,并确定责任人。.
4. 土耳其法律中关于深度伪造的规定
土耳其法律中没有专门针对深度伪造技术进行直接和全面监管的法律。但是,深度伪造内容的制作、使用和传播可能受到现行法律的约束,这些法律涉及个人权利、数据保护、刑法、知识产权和互联网法等领域。.
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24条和第25条,非法使用他人的肖像、声音、名誉和声誉可能构成侵犯人身权利。受害人可以要求制止或阻止此类侵权行为,确定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并在必要时要求删除相关内容。此外,受害人还可以根据《土耳其债法典》要求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用于深度伪造制作的面部、语音、照片和视频录像可能构成个人数据。非法收集、处理或传播此类数据可能违反《个人数据保护法》(第6698号法律)的规定。尤其是在出于身份验证目的处理面部和语音数据时,生物识别数据的相关规定可能适用。.
虽然土耳其刑法典没有单独规定深度伪造罪,但根据具体案件的性质,可能会构成诽谤、侵犯隐私、非法获取或传播个人数据、威胁、敲诈勒索、欺诈和诋毁等罪行。.
如果深度伪造内容使用原创作品、照片、电影、录音或艺术家表演素材制作,则《知识产权和艺术作品法》也可能适用。针对商业企业或品牌的误导性内容可能构成《土耳其商法典》规定的不正当竞争。.
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的深度伪造内容,可以向平台提出删除请求,可以向民事法院申请初步禁令,如果侵犯隐私,可以利用第 5651 号法律规定的补救措施。.
总之,虽然土耳其法律中没有专门针对深度伪造技术的单一法规,但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将现有的法律规则结合起来适用,以保护受害者并确保追究责任人的法律或刑事责任。.
5. 结论
随着人工智能的进步,深度伪造技术能够将图像和声音内容修改到高度逼真的程度。虽然这项技术在教育、艺术和娱乐领域具有潜在的应用价值,但也带来了严重的法律风险,例如侵犯个人权利、侵犯隐私、欺诈、敲诈勒索、损害名誉以及伪造证据。.
虽然土耳其法律没有针对深度伪造技术的具体规定,但现有法律可适用于特定情况。根据《土耳其民法典》、《土耳其债法典》、《土耳其刑法典》、《个人数据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可能产生法律和刑事责任。.
然而,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深度伪造内容迅速触达大量受众的能力,使得现有法规难以始终充分有效。因此,必须明确识别深度伪造内容,确保迅速删除非法内容,并制定专门法规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总之,与其禁止深度伪造技术,不如确保其合法、透明和可审计的使用,这对于保护个人基本权利和公众对信息的信任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