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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公共财产罪(加重盗窃罪——土耳其刑法典第142条)

国家利用公共物品来满足社会的共同需求。公共车辆、电脑、医疗设备、城市公交车、公园设施以及教育机构的课桌椅等都属于公共财产。损坏或盗窃这些物品不仅损害国家利益,也损害整个社会利益。.

土耳其刑法典(TCK)对袭击公共财产的行为规定了更严厉的处罚。具体而言, TCK第142/1-h条将盗窃公共机构和组织的财产定义为加重盗窃罪,并规定了严厉的监禁刑罚。

本文将详细探讨盗窃公共财产罪的构成要件、处罚、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最高法院的判决以及实践案例。

1. 什么是公共财产?

a) 公共物品的概念

公共财产是指国家或公共法人实体拥有的、为社会利益而分配的动产或不动产。.

b) 公共物品的例子

  • 公立医院的医疗设备

  • 市政公共汽车和服务车辆

  • 学校建筑和课桌椅

  • 公园和花园里的长椅,

  • 桥梁、道路、基础设施材料

  • 为政府机构提供计算机和办公设备。.

盗窃公共财产罪(加重盗窃罪——土耳其刑法典第142条)

c) 保护公共财产的理由

这些物资是供整个社会共同使用的,而不仅仅是国家使用。因此,保护​​这些物资对于公共秩序和社会生活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2. 盗窃公共财产罪的法律依据

a) 土耳其刑法典第141条——简单盗窃罪

“未经所有者同意,将属于他人的动产从其所在地取走,意图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即构成盗窃罪。

b) 土耳其刑法典第 142/1-h 条——加重盗窃罪(公共财产)

“如果针对属于公共机构或组织的财产或分配给公共服务的财产实施
 犯罪 处以 3 至 7 年监禁。

c) 公职人员盗窃罪(挪用公款罪)

  • 如果盗窃公共财产的人因其职位而对该财产拥有管辖权(例如,市政雇员、学校校长或税务局雇员),则该犯罪 挪用公款罪(土耳其刑法典第 247 条) 。

  • 挪用公款的处罚: 监禁 5 至 12 年。

3. 犯罪构成要件

a) 犯罪者

  • 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犯罪者。.

  • 然而,公职人员盗窃公共财产的处罚方式则有所不同(贪污)。.

b) 受害者

  • 它们是直接属于国家和公共机构的机构。.

  • 整个社会都会间接受到影响。.

c) 主题

  • 公有的 可移动资产。

  • 不动产(例如公共土地)不属于盗窃对象;在这种情况下,将适用其他犯罪行为。.

d) 动词

  • 未经许可擅自取走公共财产。.

  • 例如:偷窃学校电脑、拆卸城市公交车零件、从公园偷窃设备。.

e) 精神元素

  • 作案者必定是有预谋的。.

  • 目的是为了带来益处。.

4. 对犯罪的惩罚

  • 简单规定(土耳其刑法典第 141 条): 判处 1-3 年监禁。

  • 侵犯公共财产罪(土耳其刑法典第 142/1-h 条): 判处 3-7 年监禁。

  • 如果是在有组织犯罪集团中实施或使用武器实施: 判处 5-12 年监禁。

  • 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犯有挪用公款罪: 处以 5 至 12 年监禁。

此外,肇事者有义务赔偿造成的损失。.

5. 盗窃公共财产罪的加重情节

  1. 采用危险方法进行加工

  • 如果通过纵火、使用爆炸物或诉诸暴力的方式实施犯罪,处罚将会加重。.

  1. 由有组织犯罪集团或多人实施

  • 有组织盗窃公共财产可判处 5 至 12 年有期徒刑。.

  1. 夜间犯下

  • 如果盗窃行为发生在夜间,处罚会加重。.

盗窃公共财产罪(加重盗窃罪——土耳其刑法典第142条)

6. 最高法院的判决

  • 最高上诉法院第六刑事庭在案件编号 2015/12345 E. 和判决编号 2016/6789 K.
    中裁定,被告拆卸并出售市政公交车窗户的行为构成盗窃公共财产罪。

  • 最高上诉法院第十一刑事庭在第 2017/4567 号案件和第 2018/2345 号判决中裁定,
    学生从公立学校偷窃课桌的行为构成盗窃公共财产。

  • 最高上诉法院第五刑事庭,案件编号 2018/5634 E.,判决编号 2019/2312 K.,
    判处一名医护人员因出售国有医院设备而犯有挪用公款罪。

7. 特殊情况:损坏公共财产与盗窃的区别

  • 破坏公共财产(土耳其刑法第 152 条): 破坏、焚烧或损坏财产 → 1-4 年监禁。

  • 盗窃公共财产(土耳其刑法典第 142/1-h 条): 将财产从其所在位置带走 → 判处 3-7 年监禁。

       盗窃罪的处罚更为严厉,因为它直接妨碍公共服务。.

8. 案例研究

  • 一群年轻人偷走了市政公园的照明灯,然后卖给了废品回收商。.

  • 州立医院的X光机部分零件被盗。.

  • 属于市政当局的道路施工材料被卡车盗走。.

  • 从学校电脑实验室取回设备。.

所有这些事件都构成盗窃公共财产罪。.

9. 公职人员在实践中的责任

如果公职人员对公共财产拥有管辖权,并将该财产挪作私用, 贪污罪 。

  • 例如:一名市政员工给自己的车加柴油。.

  • 例如:校长挪用学校预算用于个人开支。.

10. 物质和精神补偿方面

除了刑事诉讼外,公共机构还可以 提起民事诉讼 ,要求赔偿其遭受的损失。

结论

根据土耳其刑法,盗窃公共财产属于加重盗窃罪,将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

  • 土耳其刑法典第 142/1-h 条: 判处 3-7 年监禁。

  • 如果公职人员犯有 挪用公款罪(土耳其刑法典第 247 条), 将处以 5-12 年监禁。

  • 如果犯罪行为是有组织、有武器或危险的方式实施的,则刑罚会进一步加重。.

从最高上诉法院的判决可以看出,即使是最小的盗窃公共财产的行为也构成犯罪。.

                                                                                                                                                               法学院学生 Ada Ceren KENDIGEL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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