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决
第一民事庭,案件编号 2023/3281 E.,判决编号 2024/5433 K.
《案例法文本》
法院:科尼亚地区上诉法院第六民事庭 案件
编号:2021/509,判决编号:2023/324
判决:驳回申请
一审法院:科尼亚第二商业一审法院
案件编号:2016/733 E.,2020/647 K.
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赔偿案件审理后,一审法院决定驳回该案件。.
原告律师提出上诉后,地区上诉法院驳回了该申请。.
原告律师对地区上诉法院的判决提出上诉;在对终局性、时限、上诉条件和其他程序缺陷进行初步审查后,上诉申请被受理,并在听取审查法官准备的报告后,审查了案卷中的文件并作出了必要的考虑:
案例一。
原告律师在诉讼中称,其客户曾多次从被告银行获得不同金额的商业贷款,具体包括:一笔83,000.00土耳其里拉的商业贷款,还款期限为24个月,总还款额为98,981.67土耳其里拉;以及一笔92,000.00土耳其里拉的商业贷款,还款期限同样为24个月,总还款额为109,714.66土耳其里拉。诉讼还指出,土耳其竞争委员会在其2013年3月8日作出的编号为2011-4-91、决定号为13-13/198-100的裁决中,责令包括被告银行在内的12家银行在2017年8月21日至2011年9月22日期间串谋操纵贷款和信用卡价格。 卡特尔 经查明,涉事银行人为抬高利率,损害客户利益并牟取不正当利润。银行就此被处以的行政罚款提出上诉,但安卡拉第二行政法院于2015年2月20日驳回了上诉,案件编号分别为2014/2000 E.和2015/258 K.。银行不服驳回上诉,向最高行政法院第十三庭提起上诉,该院于2015年12月16日维持了驳回决定,案件编号分别为2015/4548 E.和2015/4616 K.。上述裁决认定,涉事12家银行抬高了利率,损害了客户利益并牟取不正当利润。裁决还认定,这12家银行提高了其信用卡/借记卡服务的利率。 卡特尔 律师辩称,由于利率由债权人共同决定,自由市场环境受到干扰,利率上升,因此,在特定时期内发放的贷款和信用卡适用异常高的利率,影响了他的客户的贷款。 卡特尔 原告声称,由于贷款在相关期间被使用,导致其支付了高额利息,从而遭受损失。根据《竞争保护法》第4054号第57条和第58条的规定,被告有义务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其客户所遭受损失的三倍,外加100.00土耳其里拉的预付利息,并保留根据《竞争保护法》第4054号第57条和第58条追讨其他款项的权利。.
二、答辩
被告律师在答辩中辩称,应等待安卡拉第二行政法院第2014/2000 E号案件的撤销诉讼最终判决;该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要求物质赔偿的条件尚未满足;截至诉讼之日,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原告也未遭受任何损害;损害与该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银行不存在任何过错,因此不承担责任;原告要求的赔偿金额(最高可达损失金额的三倍)的条件尚未满足,因此请求驳回该诉讼。
三、一审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的判决书(日期和编号如上所述)认定,原告于2008年从被告银行卡拉泰/科尼亚分行获得两笔商用车贷款,贷款总额分别为83,000.00土耳其里拉和92,000.00土耳其里拉,还款额分别为98,981.67土耳其里拉和109,714.66土耳其里拉,且这些贷款均在2008年内使用完毕。专家报告指出,被告银行向原告发放商用车贷款的利率比其他银行的平均利率低0.17%,对原告有利,因此原告并未遭受任何损失;报告还指出,每笔贷款都是原告特有的。 卡特尔 鉴于相关案件不能作为本案的先例,根据竞争委员会的决定,一些银行(包括被告和非诉讼当事人)相互串通,阻止利率在 2007 年 8 月 21 日至 2011 年 9 月 22 日期间降至一定水平以下。 卡特尔 然而,他们创造了,原告使用了 卡特尔 确定属于竞争委员会管辖范围的商用车贷款是否受其管辖至关重要。经审查专家报告的调查结果、竞争委员会的决定以及安卡拉第二行政法院和国务委员会第十三庭在撤销该决定诉讼中的裁决,最终得出结论:被告银行和其他11家银行应在其住房贷款和消费贷款业务(更具体地说,是消费者使用的这两类贷款)中适用最低利率。 卡特尔 无法指控或证明他们所进行的消费贷款交易被用于商业贷款,也无法将消费贷款案件中的先例判决适用于本案中的商业贷款,以及原告使用的商用车贷款…… 卡特尔 法院驳回了此案,理由是该案与利率无关,相反,被告银行为了原告的利益,将利率维持在低于同类银行利率的水平,因此原告不可能获得任何损失赔偿。.
IV. 上诉
A. 上诉人 原告
律师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一审法院的上述判决提起上诉。
B. 上诉理由
在上诉申请书中,原告律师总结道,他们的客户曾多次从被告银行获得不同金额的贷款,而竞争委员会裁决中提到的被告银行造成了不正当竞争。 卡特尔 律师声称,银行通过合同提高利率损害了他的客户的利益;他的客户因违法违规行为遭受损失;他的客户因银行间的合同而受到损害。 卡特尔 他辩称,他的客户不可能不受该协议的影响,而且法院试图通过采用该期间其他银行提供的平均利率来确定他的客户是否因该协议而遭受任何损失也是非法的,因为大多数银行已经提供此类服务。 卡特尔 律师辩称,鉴于贷款利率低于银行在贷款期间人为提高的利率、利率和平均利率,法院裁定客户在贷款协议下没有遭受损失是错误的,但法院没有考虑这些请求和异议。 卡特尔 被告辩称,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必须确定客户原本可以获得贷款的利率,而仅凭平均利率无法判断客户是否遭受损失,因此,本案应交由竞争管理局的专家进行评估。被告还辩称,根据第4054号法律第58条,本案已满足赔偿条件,并请求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
C. 理由和结论
地区上诉法院在其上述日期和编号的裁决中,决定驳回该申请,理由是初审法院的事实和法律评估中不存在程序或法律上的违规行为。
V. 上诉
A. 上诉人 原告
律师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上述地区上诉法院的裁决提起上诉。
B. 上诉理由
原告律师在上诉状中重申了上诉状中所述的要点,并请求推翻原判。C
. 理由
1. 争议及法律性质
本案争议涉及依据第4054号法律提出的赔偿请求。
2. 相关法律:
《民事诉讼法》第 6100 号(第 6100 号法律)第 369 条第 1 款、第 370 条和第 371 条。
第 2.4054 号法律第 57 条和第 58 条。.
3. 评估:
只有当存在第 6100 号法律第 371 条所列理由之一时,才有可能撤销地区上诉法院的最终判决。
2. 经审查,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抗辩、他们所依赖的证据文件、适用于争议的法律规则、法律关系的性质、提起诉讼的条件、审判和证据规则以及判决书中陈述的理由,被上诉的裁决符合程序规则和法律规定。原告律师在上诉状中提出的理由,不构成推翻该裁决的必要条件。.
六、决定
基于上述理由,
根据第 6100 号法律第 370 条第一款,维持被上诉的地区上诉法院的判决。
下列上诉费用由上诉人承担。
案卷将送交初审法院,判决书副本将送交地区上诉法院。
该决定于2024年7月2日一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