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亲子关系和保护继承权的诉讼”
亲子关系鉴定申请
值班家事法庭,
例如:伊斯坦布尔
原告 :…(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号码:…)– 地址
代表 :律师… – 地址 – 电话
被告 :… – 地址
主题 :亲子关系鉴定请求。
客户们一生中从未怀疑过父亲的身份;死者的名字在人口登记册上被登记为他们的父亲,因此他们认为自己享有继承权。然而,在……去世后申请继承权证明时,他们发现由于没有正式的婚姻关系,人口登记册上已将父子关系认定无效。这种情况导致客户们丧失了部分继承权。.
死者……与委托人的母亲……曾多年同居,原告正是在此期间出生。证人证词和即将进行的DNA检测将明确证实死者……是委托人的生父。此外,正如最高法院既定判例(最高法院第十八民事庭,第2019/3452 E.号、第2020/2673 K.号判决;最高法院第八民事庭,第2017/2865 E.号、第2019/4032 K.号判决)所述,即使没有正式婚姻关系,也不影响亲子关系的推定;亲子关系可以通过同居关系、证人证词和DNA检测来确定。.
在本案中,原告针对死者的叔叔阿姨等继承人提起诉讼,需要做出决定以确定原告的亲子关系,并保护其合法继承权。.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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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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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检测和专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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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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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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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律证据
证人:
1- …(土耳其身份证号码:…)– 地址
2- …(土耳其身份证号码:…)– 地址
法律依据: 土耳其民法典第 4721 号第 301、302、303、304 条及相关法律。
结论和请求:
基于上述理由,我谨请求并要求法院裁定死者……是委托人的父亲,并据此更正人口登记记录,且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
原告律师
,……
签名
雨水永不疲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