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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判决提出上诉的申请(刑事诉讼法第267条及后续条款)

对裁决提出上诉的申请

文件参考编号: 2025/312 E。通过安卡拉第五儿童法院送交值班重罪法庭


反对方(未成年人) :AK(土耳其国民身份证号码:00000000000)– 地址:Anıttepe Mah. Talatpaşa Blv. No: 00 Çankaya/安卡拉
辩护律师Selin YILMAZ 律师 – (安卡拉律师协会注册号:…)– [通知地址]
投诉人 :BD(土耳其国民身份证号码:00000000000)– [地址
受害人 :CD(土耳其国民身份证号码:00000000000)– [地址]
受害人代表 :[姓名] 律师 – [地址]
其他涉案未成年人 :EY(土耳其国民身份证号码:00000000000)– [地址]

主题:我们请求对安卡拉第五少年法庭于2025年9月25日第2025/312 E号案件作出的量刑决定提出上诉并予以撤销/推翻,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267条及后续条款;主要请求宣告被告无罪,如果无法做到,则请求将案件发回法院完成未完成的调查;此外,我们请求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进行调解程序,并讨论所有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条款


一、事件和决定概述

  1. 该文件指控嫌疑人AK违反土耳其刑法第106/1条,有威胁罪,其对受害者CD说:“我要撕掉你的舌头。” 事件发生在EYCD互相推搡/打斗的过程中; AK没有参与任何肢体冲突,仅停留在口头争论的层面。

  2. 法院对未成年罪犯AK进行了判刑然而,法院未能就威胁犯罪的构成要件证据的充分性儿童的最大利益以及有利的机构提供充分的讨论和理由。


二、程序异议

A. 法律救济和时限3. 本异议是在《刑事诉讼法》第 267 条及后续条款规定的法定时限内提出的。

B. 证明义务(《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230条) 4. 该判决未解释证据如何体现严重恐吓/构成威胁罪的适宜性要素,如何在愤怒/突发狂怒的背景下评估意图,为何未适用免除被告人疑罪从无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23/2-e条),以及如何考虑少年司法特有的原则(《儿童保护法》第5395号第4条;儿童最佳利益)。这一缺陷削弱了该判决的可复审性

C. 调解程序(《土耳其刑法典》第253-255条)
5. 《土耳其刑法典》第106/1条, 简单威胁罪 适用调解程序。本案卷宗 调解通知、会议记录和结果,且未讨论调解是否妥善进行。 缺乏调解程序本身 撤销/撤销

D. 评估儿童保育的义务6. 如果未成年罪犯的年龄在 12 至 15 岁之间根据土耳其刑法典第 31/2 条的规定,必须提交一份感知/意愿报告;档案中没有此类报告。(即使未成年罪犯的年龄在 15 至 18 岁之间),在未讨论教育评估、教育改造机会最轻微干预原则的情况下,就作出了定罪。


三、与案情实质相关的异议

A. 威胁的典型要素尚未确立(土耳其刑法典第106/1条) 7. “我要割掉你的舌头”这句话是在激烈的气氛愤怒之下说出的。威胁罪的构成要件是:有可能使受害者感到严重恐惧,以及意图造成迫在眉睫/具体的伤害。案卷中:

  • SSÇ 具体的行政行动

  • 鉴于有可能且有意履行承诺,

  • 没有客观充分的证据表明受害者经历了严重的恐惧/焦虑。这些言辞并未超出侮辱/愤怒的范畴;威胁典型要素并未具备。

B. 证据不足——疑罪从无,被告受益(《中央刑事法院法》第217条、第223/2-e条) 8. 事件发生在拥挤且紧张的环境中。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相互矛盾;没有视频/音频录像独立证人。尚未形成定罪所必需的、毫无疑虑的明确证据。疑点应作有利于被告的解释。

C. 相互争吵和不公正挑衅(土耳其刑法典第29条)
9. 这场冲突 由SCC以外的人员AK口头 摩擦。 不公正挑衅处罚的个别化 (土耳其刑法典第61-62条)尚未得到充分讨论。

D. 青少年司法原则——轻度干预10.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3条和《儿童保护法》第4条,儿童的最大利益至上。教育、指导和调解应优先考虑;惩罚应是最后的手段。然而,这些原则尚未得到具体的论证。

E. 未讨论有利的制度
11. 尽管具备必要条件 但缓刑(《中央刑法典》第231条)延期执行(《刑法典》第51条)替代性制裁(《刑法典》第50条) 以及 针对儿童的特定安全措施(《儿童法典》第11条及后续条款) 均未进行讨论。仅此一点 撤销/取消判决


四、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34、217、230、231、253-255、267条及后续条款;《土耳其刑法典》第29、50-51、61-62、106、31条;《儿童保护法》第5395号第4、11条及后续条款;《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3条 及相关法律。


五、证据

  1. 文件中包含的声明和记录,

  2. 犯罪现场及周边地区的 监控录像/HTS 录像

  3. 识别和听取独立证人的证词,

  4. 如果孩子年龄在 12-15 岁之间则需要一份感知-意志报告;否则,需要一份教育评估报告。

  5. 调解 文件和谈判记录(如有缺失,需补充完整)

  6. 根据需要 专家/顾问 报告
    我们保留提供和补充证据的权利。


六、结论与请求

基于上述原因;

  1. 上诉被接受。,

  2. 安卡拉第五少年法庭于2025年9月25日作出的案件编号为2025/312 E.的判决;

    • 首先:由于威胁罪的构成要件尚未满足,因此应撤销/推翻对被告人 AK 的无罪判决。

    • 其次:该案件将发回法院重新审理,完成缺失的调查,主要包括调解针对儿童的评估/报告独立证人调查。

    • 作为最后的手段,为了被告的利益:即使要做出判决,也应适用《土耳其刑法典》第 29 条和第 62 条,并且应从最低限度开始,通过评估所有有利的制度缓刑、延期、替代制裁、针对儿童的措施并给出具体理由来做出决定。

  3. 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由对方承担。

我们恳请并要求尽快作出决定。 2025年9月29日

儿童犯罪辩护
律师 Selin YILMAZ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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