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损伤中的过失致伤或致死:比赛风险还是犯罪?
1. 引言
体育运动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足球、拳击、篮球和赛车等领域发生的伤亡事故通常被认为是“比赛性质所固有的”。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行为可能触犯土耳其刑法典第85条和第89条,构成过失致人受伤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本文将详细探讨体育活动中发生的身体伤害的法律界限、同意和比赛合法性的概念、过错与因果关系以及土耳其最高法院的现行判例。
2. 法律依据
2.1. 土耳其刑法典
-
土耳其刑法第 85 条: 过失致人死亡者,处以二至六年有期徒刑。
-
土耳其刑法第 89 条规定: 过失致人受伤者,处三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或罚款。
-
土耳其刑法典第 22/2 条: 过失是指违反注意义务和勤勉义务而实施犯罪的行为。
2.2 合法性案例
体育运动的独特性质 双方自愿承担 的风险因素
在此背景下, “ 比赛风险”的概念成为限制刑事责任的依据。
然而,一旦超过这一限度,运动员、教练或组织者 因疏忽或可能的故意行为 。
3. 运动损伤中责任的判定
3.1.缺陷和可预见性
过失责任的构成需要三个要素:
-
违反注意义务和勤勉义务
-
行为与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
结果应该是可以预见的。.
最高法院第十二刑事庭,案件编号 2019/274,判决编号 2020/1937:
“被告在职业足球比赛中对对手实施的不符合体育道德的行为,超出了体育风险的限度,构成过失伤害罪。”
3.2 缺陷程度
-
简单过失: 未能预见可预见的后果。
-
疏忽大意: 行为人无意中接受并容忍了可预见的后果。
在体育比赛中, 故意疏忽 往往是问题所在。
例如,一名足球运动员高速滑铲,击中对手膝盖而非球,“并非有意造成这种结果,而是预见到了这种结果”。
4. 游戏同意书(Volenti Non Fit Injuria)
4.1 法律性质
运动员参加比赛即被视为事先同意承担一定程度的风险。只要没有违反规则,这种同意即可免除刑事责任。
土耳其刑法典第26/2条:
“任何人不得因经同意而实施的、与其有权处置的权利相关的行为而受到惩罚。”
然而,这条规则 并非绝对;特殊、过分和故意的行为超出了同意的界限。
4.2 最高法院诉讼程序
最高法院第四刑事庭,案件编号 2018/371,判决编号 2019/2451:
“被告在篮球比赛中,球出界后击打对手面部的行为,超出了比赛中双方同意的界限;这是故意伤害,而不是过失。”
因此,“游戏的性质”这一借口 非法攻击行为 。
5. 组织和俱乐部责任
5.1. 教练和俱乐部经理
土耳其刑法典第85至89条不仅适用于运动员,也 适用于教练员和组织者 。
如果俱乐部在危险场地或安全措施不足的情况下举办比赛, 因过失致人死亡/受伤承担责任 。
最高法院第九刑事庭,案件编号 2020/1261,判决编号 2021/347:
“允许在不合适的场地进行训练的俱乐部经理应对运动员的受伤承担疏忽责任。”
5.2 观众安全
根据第6222条第4款,比赛组织者有责任确保观众安全。
看台上或场地周围发生的伤害也被视为“体育组织范围内可预见的风险”。
6. 因果关系和风险评估
在过失责任中,因果关系 符合正常事件发展过程 。
也就是说,损害必须与肇事者的行为合理相关。
例如,一名足球运动员故意用肘部打断他人的下巴,这是一种直接的因果行为。
然而,突发心脏病导致的死亡 一种不可预测的事件 。
最高法院第十二刑事庭,案件编号 2021/1654,判决编号 2022/934:
“在足球比赛中,对方球员因突发心脏病死亡并不构成过失,因为肇事者的行为与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7. 体育运动中的死亡事故与刑事责任
7.1. 过失致人死亡(土耳其刑法典第85条)
这种罪行在赛车运动、拳击和武术运动中尤为突出。例如,如果在未经许可的格斗比赛中,由于缺乏防护装备而导致人员死亡,则组织者将因“过失致人死亡”而被追究责任。
最高上诉法院第一刑事庭,案件编号 2019/1547,判决编号 2020/2312:
“被告在组织一场未经许可的拳击比赛时,未能采取必要的健康预防措施,导致运动员死亡,这构成过失。”
7.2 运动员纪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别
施加纪律处分(禁令、罚款) 并不免除刑事诉讼程序。
最高法院第十九刑事庭,案件编号 2021/893,判决编号 2022/1341。
“对一名球员因伤害对手而被禁赛五场,并不妨碍刑事诉讼;这两个程序属于不同的法律领域。”
8. 医疗干预中的过失
如果在比赛期间或比赛后进行的医疗干预存在过失,医生也将 过失致人受伤/死亡 。
在这种情况下, 必须由法医研究所进行专家鉴定以确定过错方 。
最高法院第十二刑事庭,案件编号 2020/431,判决编号 2021/793:
“医务人员的疏忽导致运动员死亡,他们未能及时介入救助。”
9. 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形
-
比赛本身固有的风险(合法的体育风险),
-
这场事故是无法预料的。
-
无法确定医学上的因果关系,
-
经受伤方同意。.
在这些情况下,该行为可能不会受到惩罚,理由是该行为合法或未发现过错。
10. 刑法与民法的关系:赔偿与物质损害
即使有关运动伤害的刑事案件已经结案,受害者 《土耳其债法典》第 49-50 条 。
10.1. 物质损失
-
治疗费用
-
劳动力流失
-
体育收入下降。.
10.2 非金钱损失
-
身体上的疼痛和心理上的创伤。.
最高上诉法院第二十一民事庭,案件编号 2020/1173,判决编号 2021/1642:
“如果原告因运动员受伤而被终止合同,那么判给原告精神损害赔偿是合理的。”
11. 赌博是风险还是犯罪?
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该行为是否构成违规。
| 情况 | 法律评估 |
|---|---|
| 游戏中固有的主题 | 经双方同意,就不会构成犯罪。 |
| 不规则的、故意的或过度的干扰 | 故意/过失伤害罪 |
| 组织疏忽 | 因疏忽造成的伤害/死亡 |
| 体育场事故 | 组织者根据第 6222 号法律第 4 条和第 5 条承担责任。 |
该表显示,“超出体育风险限度的行为现在属于刑法范畴”。.
12. 国际方法
12.1. 体育仲裁法庭(CAS)
法庭(CAS)的裁决 纪律方面 ,并不直接涉及刑法。
但是,如果发现“严重不当行为”,则会将情况通知相关纪律机构。
12.2 普通法方法
在英国, R诉Barnes案[2004]的 判决中:
“只有在行为不符合体育道德且过激的情况下,运动中造成的伤害才会构成刑事责任。”
这一先例与土耳其法律中的“游戏风险”概念大体相似。.
13. 建议
-
体育法律意识: 裁判、运动员和教练员应接受刑法方面的培训。
-
强制性医疗监督: 立法中应明确规定,每场获得许可的比赛都必须有医生在场。
-
闭路电视证据系统: 应强制要求记录伤害事故。
-
俱乐部保险: 应强制要求购买涵盖运动员受伤赔偿的保险。
-
纪律处分协调: 联邦和检察机关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协议。
14. 结论
在评估运动伤害的刑事责任时,关键在于正确界定比赛本身固有的风险与过失或过度行为之间的界限。法律的存在并非为了惩罚体育运动,而是为了在公平竞争和维护人类尊严的基础上保护体育运动。
最高法院和法律理论现在明确规定如下:
“游戏的风险是合法的;但是,疏忽和违规行为是犯罪行为。”
因此,每位运动员都必须尊重对手的健康以及比赛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