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上诉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272条至第285条)
1)引言:为什么会有“申诉”程序?
上诉是刑事诉讼中的常规法律救济途径,允许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进行法律和事实方面的二次审查。其目的是探求案件真相,迅速纠正程序错误,并建立两级制度,使最高法院仅能进行法律审查。我国自2016年7月20日起有效实施上诉制度,实际由“地区刑事上诉法院” (BAM)负责审理。
上诉的精神在于其“完全重新考虑判决”的权力。在这方面,它与最高法院(最高上诉法院)有所不同:最高法院通常审查合法性,而地区上诉法院则同时审查合法性和证据评估;它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证人证词、收集新证据,并在必要时作出新的判决。
2)基础和概念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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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条款: 《刑事诉讼法》第272-285条(上诉)、第286-307条(最高法院)、第260条及后续条款(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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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管辖权: 地区上诉法院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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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一审 判决 可以提起上诉(与异议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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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普通法律救济;包括法律审查和 事实 审查。
3)上诉范围:哪些决定可以上诉,哪些决定不能上诉?
规则 3.1。
上诉 初审法院判决的 。判决包括最终决定,例如无罪释放、有罪释放、驳回起诉、不予处罚(《刑事诉讼法》第223条)、实施安全措施以及驳回案件。
3.2. 例外情况/不可上诉(实践中最容易混淆的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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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GB(暂停宣布判决):这是一个上诉程序;它不是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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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的判决: 这些判决 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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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因预付款/和解而产生的决定 大多 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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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非定罪的临时决定: 通常情况下,它们属于异议范围,而不是上诉范围。
实用建议:问问自己, “这项决定是判决吗?” 如果是判决,通常可以上诉;如果不是判决,则反对权优先。
4)谁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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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辩护律师、 法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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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已取得犯罪受害人身份)及其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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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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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经济后果而言:受害者没有取得纠纷当事人的地位,因此只能获得 依法享有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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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例如配偶、后代和祖先;以及在被告死亡的情况下利益会受到影响的人(费用/伤害等)——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
5)期限、生效日期和失效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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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时间: 7 天 (CMK m. 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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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自判决宣告之日起(当面宣告);如缺席宣告,则自通知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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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丧失上诉权的期限: 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上诉,则判决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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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理由通知: 实践中,时效期限通常 从判决理由通知 (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如果判决由当面宣读,且庭审记录表明“已寻求法律救济”,则时效期限自该时刻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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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 如果因无可辩驳的障碍而错过期限,则可适用《刑事诉讼法》第 40 条及后续条款(这是例外情况;需要具体证据)。
实用提示:如果通知中“法律救济和时限”的表述有误或不完整,则可能采纳对您有利的陈述。请查阅会议记录。
6)应用地点和方法:在哪里以及如何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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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点: 作出判决的法院书记官办公室 (CMK m. 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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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通过书面申请或 作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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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愿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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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判决编号、日期、判决法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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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身份、地址和职务(被告、辩护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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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理由 (法律违规、证据评估错误、程序缺陷、量刑不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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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判决结果 (撤诉、无罪释放、减刑、修改判决、释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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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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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支出: 刑事诉讼中的上诉 不收取任何费用通知费、专家证人费等 费用 。
注: 也可以只提交一份“申请书”,然后再提交一份更详细的“申诉书”。但是,申请书必须 至少 。
7)如何确立上诉理由?(策略)
由于上诉程序涉及对“事实和法律”的审查, 两个方面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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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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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取得的证据(《刑事诉讼法》第206/2条、第217/2条)、侵犯公平审判权、武器平等、限制辩护权(没有辩护律师、没有翻译)、法院传票不合规、未遵守法律代理的强制性条件、缺乏正当理由(《宪法》第141/3条)、违反禁止不利变更(reformatio in peius)(只有在被告提出申请时才能加重刑罚)、调查不充分、未收集证据、未满足证人对质的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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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实质内容(实质性事实)相关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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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证据的误判、基于抽象假设的定罪、违反被告人从疑罪从无原则、错误适用加重情节、在确定意图/过失方面出现错误、忽视合法性理由(自卫、行使权利等)、在确定和具体化处罚方面出现错误(土耳其刑法典第 61-62 条)、区分连续犯罪和单一行为、偏离刑罚基本下限的理由不足、对挑衅或良好行为的评估不准确等。
技术建议: 为每个理由创建一个单独的标题, 证据→法律规范→结果 ;具体说明“具体请求”(例如,无罪释放/撤销判决和重审/维持原判并进行更正)。
8)上诉的效力:是否中止判决的执行?拘留会发生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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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判决前不得执行:在刑事诉讼中,判决生效前不得执行死刑。因此,上诉实际上会延缓刑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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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拘留是一种独立的法律状态。在上诉中,地区上诉法院会根据案卷或庭审情况评估释放请求;法院可以决定继续拘留或终止拘留。应特别强调长期拘留、比例原则和合理时间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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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监督: 地区上诉法院也可以审查解除/修改司法监督的决定。
9) 地区上诉法院 (BAM) 的审查:程序、听证和限制。
9.1. 文件初步审查。
地区上诉法院首先进行可受理性和程序性审查,包括:申请的时效性、申请资格、判决性质以及申请依据的正确性。如有缺陷,可考虑驳回申请或驳回申请并予以更正。
9.2. 举行听证会的权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0条,地区上诉法院如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听证会。听证会允许进行诸如重新询问证人、现场勘查、专家意见以及对被告人进行当面讯问等程序。证据自由原则至关重要;地区上诉法院可以进行事实审理。
通常情况下,在以下情况下会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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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审法院未能收集/误判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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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评估结果不合理或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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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面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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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确定处罚方面存在明显错误。.
9.3 审查的范围和局限性
通常情况下,地区上诉法院不受申请理由的约束;它可以依职权审理违反公共秩序的案件。但是,请注意禁止不利变更的规定:如果申请完全有利于被告,地区上诉法院不得加重刑罚或以任何方式加重犯罪性质,从而对被告造成不利后果。
10)BAM 决定的类型(CMK 第 280-285 条)
地区上诉法院在上诉审查结束后,可能会得出以下结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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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正确,驳回上诉。该判决可能因地区上诉法院的裁决而生效,或者根据具体情况,仍可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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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并纠正(确认并纠正):纠正判决中的错误/遗漏(例如,计算错误、权利剥夺过度/不足、没收中的实质性错误),并确认判决结果而不改变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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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原判并重新裁决: 上诉法院推翻一审法院的裁决,并 作出自己的判决。这是上诉法院作为“二审法院”的最重要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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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和发回重审:如果存在严重的程序错误或本应在初审时执行的程序(例如,未听取辩方意见就作出判决),法院撤销该案并将其发回初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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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审铺平道路的调查结果:虽然非常特殊,但可以注意到,对于严重缺陷,可能会触发法律撤销程序的评估结果,以便依法考虑(实际应用)。
上诉程序: 地区上诉法院的判决 是否可以 犯罪类型和判决结果 (见第 12 章)。
11) 禁止做出对受害者不利的改变(reformatio in peius)
这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保障措施之一。 如果只有被告人(或只有有权代表被告人上诉的人)提出上诉,地区上诉法院 就不能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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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能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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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能做出任何会加重犯罪性质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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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的后果不能扩大到对被告不利的程度。.
但是, 公诉人或原告 对该决定 ,或者 上诉 此 禁令不适用。
12) 与上诉(最高法院)的关系:哪些地区上诉法院的判决可以上诉?
上诉 最终解决途径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地区上诉法院的判决 上诉至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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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判决 (监禁): 5 年或 5 年以上的 刑罚 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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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犯罪类型 某些决定依法可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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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判决: 一般来说,可以上诉;但是,重要的 是地区上诉法院作出的判决的性质 以及法律中的具体规定。
实用清单: 已公布/已通知的裁决中的可上诉/不可上诉; 15 天的 上诉期。
13)上诉案件中的证据制度和审判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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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自由:地区上诉法院可以重新审查证据并收集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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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听证程序:尽可能遵循面对面诉讼和对抗式裁决的原则。地区上诉法院没有义务仅限于“依据案卷材料”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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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证人证言:如果初审证人没有被听取证言,或者没有进行对质,则可以在地区上诉法院听取证人和被告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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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现场调查: 对于复杂的技术犯罪(网络犯罪、金融犯罪、工伤事故等),可以进行专家意见/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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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法律代理和翻译: 如果在需要法律代理的案件中存在缺陷,地区上诉法院 可以纠正;否则, 推翻/撤销 。
14)上诉对判决执行和犯罪记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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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生效前不执行: 在地区上诉法院作出 最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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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记录: 最终定罪 在犯罪记录中 ;如果上诉程序仍在进行中,则认为尚未 最终定罪 (特殊量刑制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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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期的计算:在地区上诉法院阶段的拘留期对于计算总拘留期和合理时间审查至关重要。
15)实践中最常见的错误(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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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混淆通知和公告之间的区别而错过7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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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以 “一般性”措辞 ;没有提供具体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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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更改条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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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清晰明确地将主要程序错误列在不同的标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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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清单 ,也未能论证“应该如何收集这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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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略驱逐请求和比例原则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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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估计了等待送达判决书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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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关注“法律”叙述而 事实 错误(反之亦然)。
16)示例结构:刑事上诉申请书的框架。
以下框架应根据案件类型进行调整。(根据具体事件和证据进行定制。)
送交地区法院
……刑事庭
(转交……刑事法院)
案件编号: …/… E.,…/… K.申请人(被告/参与者):姓名、土耳其身份证号码、地址 辩护律师/代理人:律师…(律师协会注册号…),地址答辩方:检察院/被告/参与者主题:就… … 法院于…/…/20…年…月…日作出的案件编号为…/… E. – …/… K. 的判决,提交上诉及理由。
一、事件及审判过程(简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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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应包括指控、日期、地点、指控理由、初审程序、收集的证据以及判决摘要(刑期、无罪释放/有罪释放等)。.
二、上诉理由
1)程序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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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限制辩护权(例如,即使有正当理由,也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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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缺乏强制性法律顾问/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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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依据非法取得的证据作出判决(第206/2条、第217/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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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不合理/矛盾的规定(宪法第14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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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可能违反禁止不利修改等规定。.
2)实质性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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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违反了被告人因疑罪从无而受益的原则(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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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对证据的错误评估/缺乏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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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犯罪分类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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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确定和具体化处罚方面的不准确之处(土耳其刑法典第 61-6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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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对限定条件/道德要素等的误解。.
3)证据请求和听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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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听取下列证人的证词,获取下列记录,进行专家鉴定,进行现场检查等。.
三、释放/司法监督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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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逮捕的理由;违反了比例原则和合理时限;司法监督就足够了。.
四、结论与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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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判决和 无罪释放 / 较轻的量刑 / 并进行更正 / 撤销并退回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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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保留上诉权(如果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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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
附件: 授权委托书、证据清单、通知文件、光盘/U盘等。
日期 – 签名
17) 常见问题解答 (FAQ)
问:仅仅说“我要提起上诉”就足够了吗?答:从时效性的角度来看,这或许足够;但是,您必须提交一份有理有据的上诉状。提供具体的理由和证据对于地区上诉法院进行事实审查至关重要。
问:我错过了上诉期限,该怎么办?
答: 恢复原状的 条件非常有限;必须证明存在无过错的障碍。否则,判决 即生效。
问:如果我上诉,刑期会增加吗?答:只有当上诉结果对被告有利时,刑期才不会增加,因为法律禁止更改判决以损害被告的利益。但是,如果控方/参与方对被告提起上诉,则存在增加刑期的风险。
问:地区上诉法院是否有义务举行听证会?
答:没有义务; 只有在法院认为必要时 。但是,如果存在严重争议或证据不足,通常会举行听证会。
问:上诉程序需要多长时间?
答:这取决于案件数量和证据请求; 合理时间 。长期拘留会受到特别关注。
18)战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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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审查: 检查法律通知的每一行、被告的陈述、其律师是否在场以及任何程序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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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技巧:在每个部分中,首先描述事件,然后解释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土耳其刑法/宪法法院/欧洲人权法院的原则),最后请求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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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计划: 对于初审调查中缺失的每一项证据,使用“是什么、为什么、如何”三要素制定请求:“必须传唤证人 X 出庭作证,因为……;程序:传票/SEGB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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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理由:如果逃脱/藏匿的风险没有得到证实,则建议根据比例原则采取司法监督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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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是否存在不利申请: 检控方/参与方是否已提交申请?如果案卷中有 风险 分析,请与客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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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门槛:收到 BAM(地区上诉法院)的裁决后,当天勾选“是否可以上诉?”框;不要错过 15 天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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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愿书措辞:避免主观陈述;以证据和法律为重点,段落简短,并使用标题。
19)需要检查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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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决定 判决 ?(如果是,则上诉;如果不是,则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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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时间: 7天;首次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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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机关: 作出判决的法院 → 联邦刑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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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程序和基本原因分别在不同的标题下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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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提供证据和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要求是具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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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释放/司法管制 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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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做出损害政党利益的改变的规定 得到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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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 条件(例如,5 年及以上)已进行审查。
20)结论
在刑事诉讼中,上诉是纠正一审判决的主要法律途径,它允许迅速有效地纠正一审判决。上诉程序会对一审判决进行第二次事实和法律审查。上诉成功取决于:(i) 遵守时效限制;(ii)分别且有力地确立程序性和实质性理由;(iii) 正确选择证据计划和庭审策略;以及 (iv)谨慎处理不利变更禁令和上诉门槛。每个案件的目标都是推翻原判并作出新的判决,或者至少通过“纠正”判决来实现公正的结果。而这只有通过确凿的证据、清晰的法律框架和令人信服的论证才能实现。
上诉段落示例——“疑罪从无,被告胜诉”
“本案中唯一支持定罪的证据是控方在起诉阶段的陈述。没有客观证据,例如犯罪现场录像、历史电话记录、指纹或DNA 。证人A的证词基于‘传闻’,且未进行过对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7条,判决必须基于法庭讨论并被认定为合法可采纳的证据。因此,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必须宣告被告无罪;否则,至少由于缺乏充分、确凿和令人信服的定罪证据,应当推翻原判,宣告被告无罪。”
艾达·塞伦·肯迪格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