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缴债券金额的通知
-粉色纸条-
签发人:
姓名 – (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号码) – 地址
律师:
律师姓名 – 地址 – 电话号码
收件人:
姓名 – 地址
主题:
要求支付已签发的本票款项,并警告称,否则将提起法律诉讼。
解释
- 作为我方客户提供服务的回报,对方已签发日期为…/…/…、付款日期为…/…/…、金额为…土耳其里拉的本票,作为我方客户财务权利的担保。.
- 尽管上述本票已到期,但贵公司仍未支付任何款项。这种情况对我的客户(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因此有必要启动法律程序。.
- 本票金额必须存入以下账户:…银行,…分行,IBAN:…,最迟不得晚于…/…/…。逾期付款将导致强制执行程序和法律诉讼,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利息和律师费将由您承担。
- 本通知既是偿还债务的最后提醒,也是正式通知,表明将开始法律诉讼程序。.
公证申请
尊敬的公证员:
我请求将此通知的副本通过邮政服务(PTT)送达收件人,副本保留在贵办公室的档案中,副本送达给我。
…/…/…
警告
律师姓名和姓氏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