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证人回避申请
致伊斯坦布尔初级民事法院
文件编号:2023/….
拒绝专家证人
原告请求提供:姓名(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号码)-地址
律师:律师姓名 - 地址 - 电话号码
被告:姓名 - 地址
请求事项:对专家意见提出异议。
解释:
1. 我了解到,在贵庭审理的案件中,于……/……/……作出了临时决定,责令进行专家鉴定,并指定会计师……为专家。当我向法庭书记员申请支付专家费用时,我听到并亲眼目睹会计师……向对方律师表达了他的个人意见,声称他们将会胜诉。.
2- 指定此人为本案专家证人引发了人们的怀疑,认为他/她可能无法保持专家证人的公正性。然而, 《民事诉讼法》第6100号第三节第36条(该条规定了“: 法官回避审理案件的资格”)规定
拒绝理由
第三十六条——(1)如有重大理由使人怀疑法官的公正性,则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任何一方都可以请求法官回避,或者法官可以主动回避。.
具体而言,在以下情况下,法官回避的理由将被认可:
- a) 向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提供建议或指导。.
- b) 在案件中,在法律没有要求的情况下,向一方当事人或第三方提供意见。
他解释过了。.
- c) 在该案件中作为证人或专家证人出庭作证的人,或者担任法官或仲裁员的人。
他确实这么做了。.
c) 该案件必须涉及四代以内的血亲。.
- d) 如果在审判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或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敌意。 这在同一部法律第272条中有所规定,该条规定了“禁止和拒绝专家证人履行其职责”的程序。据此;
“专家被禁止履行其职责并拒绝履行职责。”
第272条——(1)关于法官回避资格和回避理由的规定也适用于专家证人。但是,专家证人此前已在同一案件或事项中作证的事实,不构成回避的理由。.
(2)如果法官回避的理由之一发生在专家本人身上,法院可以在判决作出之前随时解除专家的资格,专家也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资格。.
(3)如果回避理由之一发生在专家本人身上,当事人可以请求专家回避,专家也可以主动回避。请求回避或专家回避的期限最迟应为自知悉回避理由之日起一周。回避理由的证明不得以宣誓为依据。.
(4)驳回、拒绝以及专家本人拒绝的请求,均由指定该专家的法院根据案卷进行审查和裁决。关于接受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对拒绝决定的上诉,只能与关于案情实质的决定一并提出 。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适用于法官的回避条件和回避理由同样适用于专家证人。因此,基于我无意中听到的本案专家证人的谈话,我对调查的公正性存有疑虑。故此,有必要请求指定一位新的专家证人。.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和第272条及相关法律。.
结论和请求:鉴于上述简要解释的原因,我作为原告律师,谨此请求并要求贵院接受我对贵院所指定专家的异议,指定一名新的专家,并责令该新专家提交一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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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驳回专家证人签名的原告律师姓名
(准备者:实习生 Simay ŞіRі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