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撤销警察纪律委员会的决定
致安卡拉值班行政法院
原告:
姓名 – (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号码:…) – 地址
被告:
……省政府代表省警察纪律委员会
案件主题:
请求撤销警察纪律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通知日期:
…/…/…
解释:
1. 我是……省警察局的一名警官,警号为……。在……年……月……日休假期间,我住在安卡拉……区一处客住房屋,一名窃贼闯入,盗走了我的……牌手枪、弹匣和弹药等个人物品。我已向警察局报案并提交了相关申请。此次事件并非由于我的疏忽造成,我没有任何过错。虽然我将手枪安全地放在家中,但盗窃事件完全超出了我的控制范围。.
2- 事件发生后不久,窃贼被抓获,我的手枪也被移交给……公共检察官办公室,案件编号为……/……。尽管如此,……省警察纪律委员会仍根据《警察组织纪律条例》第7/C-2条的规定,对我处以停职20个月的处罚。尽管我存在过失,但这一决定仍然对我不利,并给我造成了困难。.
3. 《纪律条例》第7/C-2条规定:“因疏忽导致国家财产、设备、武器和弹药丢失”。然而,我的手枪被盗显然并非我疏忽所致。盗窃是任何公民都可能遭遇的事情,除非认定受害者存在疏忽,否则对这类案件施加纪律处分是违法的。.
4. 在这起入室盗窃事件中,很明显,闯入我家的人有罪,而我在此事中没有任何过失。在窃贼有罪的情况下,我却因此受到纪律处分,这很不公平。.
证据:
1- 检察官办公室编号为…/…的文件,
2- 省警察纪律委员会的决定,
3- 各种法律证据。
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法院判决。
结论和请求:
鉴于上述简要说明的理由,我谨请求并要求撤销……省警察纪律委员会于……/……/……日作出的编号为……的决定,解除不公正施加的纪律处分,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
原告
姓名及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