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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足球运动员合同中的违约赔偿条款

1. 引言

职业足球不再仅仅是一项体育活动;它已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经济领域,其中交织着各种合同关系。而职业足球运动员合同正是这一体系的核心,这些合同受到土耳其《债务法典》(TBK)和国际足球法规(特别是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和转会条例》)的复杂法律制度的约束。

这些合同中经常包含的 违约金条款 是俱乐部和球员用来确保双方履行合同的一种保障措施。
然而,违约金条款,尤其是金额较高的条款, 《土耳其债法典》第182条最后一款规定的 ,并可能由法官酌情减免。


2. 违约赔偿条款的法律性质(土耳其债法典第179-182条)

2.1 定义

土耳其债法典第179条:

“如果债务人未能妥善履行其债务义务,则必须向债权人支付的金额称为违约金条款。”

根据该条款,违约金条款是对合同义务的保障。
在职业足球运动员合同中,违约金条款通常以两种形式出现:

  1. 如果足球运动员单方面终止合同,则需支付赔偿金。,

  2. 如果俱乐部不公平地将球员排除在球队之外或未能支付款项,将受到处罚。.

2.2 功能

惩罚条款旨在阻止球员或俱乐部的“任意行为”。
然而,在实践中,许多此类条款 合同自由和经济压力


3. 国际足联和土耳其足协的观点:合同义务原则

3.1. 国际足联规则与程序第17条

“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一方有义务向另一方支付赔偿金。确定赔偿金额时,将考虑合同期限、球员薪资、转会费和竞技因素。”

这项规定明确表明,处罚条款须遵循比例原则。因此,与土耳其《义务法典》的系统性做法相一致, “减少过高处罚条款”的原则在国际足联的实践中也同样适用。

3.2. 土耳其足球联合会职业足球运动员身份和转会规定(PFTT)

土耳其足球协会(TFF)第28条规定了球员在“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情况下的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确定的赔偿金额过高, 争议解决委员会(DRB)(CAS) 可以减少赔偿金额。


4. 费用控制过严以及法官减免费用的权力

4.1. 土耳其债法典第182条/最后一段

“法官可以主动减轻他认为过重的处罚条款。”

这项规定是强制性的。
因此,任何声称双方“剥夺法官减刑权”的合同条款均无效。

4.2. 过度的标准

最高法院认为,判断价格过高的标准如下:

  1. 本金债务金额和合同期限,

  2. 球员或俱乐部的经济实力,

  3. 处罚条款的严厉程度与损害程度的关系,

  4. 处罚条款超出其威慑目的,并具有了惩罚性质。.

最高法院第九民事庭,案件编号 2017/16843,判决编号 2019/5342。.

“职业足球运动员合同中规定违约金相当于剩余所有薪水的条款过高,应根据《土耳其债法典》第182/3条予以降低。”


5. 过度偏袒足球运动员的薪酬控制

5.1. 对俱乐部有利的过高处罚条款

俱乐部经常利用合同自由权设置高额违约金条款,这对球员极为不利。
例如:

“如果球员单方面终止合同,他同意支付100万欧元的赔偿金。”

根据《土耳其债法典》第 27 条(与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第 182 条/最后一段的规定,该条款可能被认为是不公平的

最高法院第九民事庭,案件编号 2018/11213,判决编号 2020/4355:

“罚款条款金额高达球员月薪的20倍,这太过分、太离谱了。”

5.2. 有利于球员的处罚条款

有些合同包含有利于球员的违约赔偿条款,如果俱乐部未能履行其义务,球员可以获得赔偿。
然而,即使是这种条款,如果被认为赔偿金额过高,也可以进行调整。

HGK 2016/9-1575 E.,2019/718 K.:

“规定违约金为合同价格两倍的条款被认为不公平,因此予以降低。”


6. 违约赔偿条款与补偿的关系

没有实际损害,也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但是,如果损害较小,法官可以根据《土耳其债法典》第182/2条的规定减少违约金。

最高法院第十五民事庭,案件编号 2021/4578,判决编号 2022/1363:

“与损失不成比例的惩罚条款构成对合同自由的滥用。”

这种做法也符合国际足联和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惯例:

“赔偿金额应与违约的严重程度和损害的程度相称。”(CAS 2017/A/5157


7. 违约赔偿条款的类型

类型 应用示例 法律后果
绩效处罚 如果他不能按时上场,每场比赛他将支付 10,000 欧元罚款。 如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则会提出要求。
退货罚金 如果该足球运动员提前终止合同,他将获得 20 万欧元。 它源于终止
以履行合同为由进行处罚 若付款延迟,将给予一定补偿。 无需提供损坏证明。

8. 实践中的平衡问题

职业足球运动员在合同谈判中处于比俱乐部更弱势的地位, 公平性 问题
因此,审查违约金条款不仅应考虑金额,还应 合同订立时的条件

例如,在资金转移压力或时间限制下签署的惩罚条款 土耳其债务法典第 28 条(gabîn)


9. 处罚条款和禁止滥用权利

土耳其《债法》第二条规定的诚信原则也适用于违约赔偿条款的执行。(最高
上诉法院第九民事庭,案件编号2022/1837,判决编号2023/3144)

“俱乐部在实际上已经终止球员合同的情况下,要求执行处罚条款,这构成滥用权利。”

因此,对惩罚性条款的诉求 公平和比例


10. CAS案例法中的处罚条款

CAS 2018/A/5747 – 俱乐部诉球员X

“如果球员因俱乐部未支付工资而被解雇,则其提出的罚款要求将被驳回。”

CAS 2015/A/3909 – Al Arabi SC 诉 PlayerM.

“100万美元的违约金条款是合同价格的十倍,被认为过高,因此被减至10万美元。”

这些决定表明,比例原则(类似于土耳其法律中《土耳其债法典》第 182 条的适用)已在普遍层面得到采纳。.


11. 折扣申请及实施

即使法院没有主动要求,也可以提出处罚条款过重的论点。然而,在实践中,通常更倾向于以下策略:

  1. 庭前和解: 部分支付罚款,放弃剩余部分。

  2. 向法庭请求减刑: 根据土耳其债法第 182/3 条获得专家报告。

  3. 在 CAS/UÇK 面前的辩护: 根据 FIFA RSTP 第 17 条提出的“比例性”论点。


12. 税收和执法方面

如果罚款条款得到执行,俱乐部可以将这笔款项计入 收入 球员 预扣税和所得税
此外,由于罚款条款 具有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 ,因此不能直接强制执行;必须提起宣告性判决或强制执行诉讼。


13. 结论与评价

职业足球运动员合同中的处罚条款必须谨慎执行,在合同自由与公平之间取得平衡。 《土耳其债法典》第182条赋予法官减轻处罚的权力,确保了体育运动固有的竞争性受到经济正义的保护。最高法院、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和国际足联的实践都遵循“具有威慑力但不过度”的处罚条款原则。

总之,足球法中的处罚条款应该保护当事人,而不是惩罚他们。.

土耳其《义务法》和国际足联规则以及最高法院的 体育仲裁法庭的裁决国际足联《职业足球运动员合同规则问题进行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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