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足球运动员合同中的违约赔偿条款
1. 引言
职业足球不再仅仅是一项体育活动;它已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经济领域,其中交织着各种合同关系。而职业足球运动员合同正是这一体系的核心,这些合同受到土耳其《债务法典》(TBK)和国际足球法规(特别是国际足联《球员身份和转会条例》)的复杂法律制度的约束。
这些合同中经常包含的 违约金条款 是俱乐部和球员用来确保双方履行合同的一种保障措施。
然而,违约金条款,尤其是金额较高的条款, 《土耳其债法典》第182条最后一款规定的 ,并可能由法官酌情减免。
2. 违约赔偿条款的法律性质(土耳其债法典第179-182条)
2.1 定义
土耳其债法典第179条:
“如果债务人未能妥善履行其债务义务,则必须向债权人支付的金额称为违约金条款。”
根据该条款,违约金条款是对合同义务的保障。
在职业足球运动员合同中,违约金条款通常以两种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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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足球运动员单方面终止合同,则需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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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俱乐部不公平地将球员排除在球队之外或未能支付款项,将受到处罚。.
2.2 功能
惩罚条款旨在阻止球员或俱乐部的“任意行为”。
然而,在实践中,许多此类条款 合同自由和经济压力 。
3. 国际足联和土耳其足协的观点:合同义务原则
3.1. 国际足联规则与程序第17条
“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一方有义务向另一方支付赔偿金。确定赔偿金额时,将考虑合同期限、球员薪资、转会费和竞技因素。”
这项规定明确表明,处罚条款须遵循比例原则。因此,与土耳其《义务法典》的系统性做法相一致, “减少过高处罚条款”的原则在国际足联的实践中也同样适用。
3.2. 土耳其足球联合会职业足球运动员身份和转会规定(PFTT)
土耳其足球协会(TFF)第28条规定了球员在“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情况下的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确定的赔偿金额过高, 争议解决委员会(DRB) 或 (CAS) 可以减少赔偿金额。
4. 费用控制过严以及法官减免费用的权力
4.1. 土耳其债法典第182条/最后一段
“法官可以主动减轻他认为过重的处罚条款。”
这项规定是强制性的。
因此,任何声称双方“剥夺法官减刑权”的合同条款均无效。
4.2. 过度的标准
最高法院认为,判断价格过高的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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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债务金额和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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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员或俱乐部的经济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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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条款的严厉程度与损害程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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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条款超出其威慑目的,并具有了惩罚性质。.
最高法院第九民事庭,案件编号 2017/16843,判决编号 2019/5342。.
“职业足球运动员合同中规定违约金相当于剩余所有薪水的条款过高,应根据《土耳其债法典》第182/3条予以降低。”
5. 过度偏袒足球运动员的薪酬控制
5.1. 对俱乐部有利的过高处罚条款
俱乐部经常利用合同自由权设置高额违约金条款,这对球员极为不利。
例如:
“如果球员单方面终止合同,他同意支付100万欧元的赔偿金。”
根据《土耳其债法典》第 27 条(与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和第 182 条/最后一段的规定,该条款可能被认为是不公平的。
最高法院第九民事庭,案件编号 2018/11213,判决编号 2020/4355:
“罚款条款金额高达球员月薪的20倍,这太过分、太离谱了。”
5.2. 有利于球员的处罚条款
有些合同包含有利于球员的违约赔偿条款,如果俱乐部未能履行其义务,球员可以获得赔偿。
然而,即使是这种条款,如果被认为赔偿金额过高,也可以进行调整。
HGK 2016/9-1575 E.,2019/718 K.:
“规定违约金为合同价格两倍的条款被认为不公平,因此予以降低。”
6. 违约赔偿条款与补偿的关系
没有实际损害,也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但是,如果损害较小,法官可以根据《土耳其债法典》第182/2条的规定减少违约金。
最高法院第十五民事庭,案件编号 2021/4578,判决编号 2022/1363:
“与损失不成比例的惩罚条款构成对合同自由的滥用。”
这种做法也符合国际足联和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惯例:
“赔偿金额应与违约的严重程度和损害的程度相称。”(CAS 2017/A/5157)
7. 违约赔偿条款的类型
| 类型 | 应用示例 | 法律后果 |
|---|---|---|
| 绩效处罚 | 如果他不能按时上场,每场比赛他将支付 10,000 欧元罚款。 | 如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则会提出要求。 |
| 退货罚金 | 如果该足球运动员提前终止合同,他将获得 20 万欧元。 | 它源于终止 |
| 以履行合同为由进行处罚 | 若付款延迟,将给予一定补偿。 | 无需提供损坏证明。 |
8. 实践中的平衡问题
职业足球运动员在合同谈判中处于比俱乐部更弱势的地位, 公平性 问题
因此,审查违约金条款不仅应考虑金额,还应 合同订立时的条件 。
例如,在资金转移压力或时间限制下签署的惩罚条款 土耳其债务法典第 28 条(gabîn) 。
9. 处罚条款和禁止滥用权利
土耳其《债法》第二条规定的诚信原则也适用于违约赔偿条款的执行。(最高
上诉法院第九民事庭,案件编号2022/1837,判决编号2023/3144)
“俱乐部在实际上已经终止球员合同的情况下,要求执行处罚条款,这构成滥用权利。”
因此,对惩罚性条款的诉求 公平和比例 。
10. CAS案例法中的处罚条款
CAS 2018/A/5747 – 俱乐部诉球员X
“如果球员因俱乐部未支付工资而被解雇,则其提出的罚款要求将被驳回。”
CAS 2015/A/3909 – Al Arabi SC 诉 PlayerM.
“100万美元的违约金条款是合同价格的十倍,被认为过高,因此被减至10万美元。”
这些决定表明,比例原则(类似于土耳其法律中《土耳其债法典》第 182 条的适用)已在普遍层面得到采纳。.
11. 折扣申请及实施
即使法院没有主动要求,也可以提出处罚条款过重的论点。然而,在实践中,通常更倾向于以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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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和解: 部分支付罚款,放弃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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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庭请求减刑: 根据土耳其债法第 182/3 条获得专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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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CAS/UÇK 面前的辩护: 根据 FIFA RSTP 第 17 条提出的“比例性”论点。
12. 税收和执法方面
如果罚款条款得到执行,俱乐部可以将这笔款项计入 收入 球员 预扣税和所得税 。
此外,由于罚款条款 具有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 ,因此不能直接强制执行;必须提起宣告性判决或强制执行诉讼。
13. 结论与评价
职业足球运动员合同中的处罚条款必须谨慎执行,在合同自由与公平之间取得平衡。 《土耳其债法典》第182条赋予法官减轻处罚的权力,确保了体育运动固有的竞争性受到经济正义的保护。最高法院、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和国际足联的实践都遵循“具有威慑力但不过度”的处罚条款原则。
总之,足球法中的处罚条款应该保护当事人,而不是惩罚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