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赔偿道路施工期间造成的损失
致安卡拉值班行政法院
原告:
姓名(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号码:…)
地址:…
律师:
律师姓名
地址:…
被告:
公路总局
地址:…
主题:
道路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物质损失赔偿请求。
解释:
- 在被告管理部门对……公路进行维护工作期间,由于被告管理部门的车辆不受控制地驶入田地,导致我委托人位于……岛……地块……处的田地里的庄稼遭到损坏。.
- 事件发生后,我的委托人立即向……民事和平法庭申请了证据收集程序,专家报告确定共计造成了……土耳其里拉的损失。.
- 由于被告行政部门未对……/……/……日期提出的申请作出回应,导致必须提起本诉讼,因为行政部门的沉默被视为一种默认的拒绝。.
- 国务委员会第八庭在其编号为2020/1234和2021/5678的裁决中 指出,行政部门在道路施工过程中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可以通过全面的司法审查诉讼获得赔偿。根据该裁决,被告行政部门须赔偿我方委托人所遭受的损失。
证据:
- 交通事故报告
- …民事和平法庭的专家报告,
- 土地登记记录
- 其他法律证据。.
法律依据:
《行政程序法》第2条和第13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结论与请求:
基于上述原因:
- 被告政府应赔偿在道路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土耳其里拉。
- 自损害发生之日起,应计收法定利息,…/…/…
- 我谨请求并要求法庭责令被告支付诉讼费和律师费。.
日期:…/…/…
原告
律师姓名及
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