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合同
海上保险协议
双方当事人
:一方为……………………………保险公司(以下 “保险人” ),
另一方为……………………………(以下 “被保险人” )。
第一条——协议主题
本协议涉及被保险人船舶名称为……,总吨位为……,以及该船舶所载货物的保险,以防在海上航行期间可能发生的风险,并确定双方在此范围内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保险范围和保障范围
2.1. 本保险涵盖以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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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海洋灾害,例如风暴、飓风、洪水、雾、碰撞、搁浅和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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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爆炸、盗版和第三方恶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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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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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和残值损失。.
2.2. 以下情况不在保险承保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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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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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在不适航状态下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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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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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风险和战争的危险。.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保费
3.1 保险金额根据船舶的市场价值和所载货物的申报价值确定。3.2
保险费为…………美元/欧元,可一次性付清或分……期支付。3.3
如未按时缴纳保费,保险保障将暂停。
第四条——期限
4.1. 保险期限自……日起至……止。4.2
. 保险期限可经双方书面协议延长。
第五条——被保险人的义务
5.1 被保险人有义务确保船舶在航行时适航。5.2
如发生风险,被保险人有义务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提交必要文件。5.3
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申报其投保船舶或货物的任何其他保险单。
第六条——赔偿
6.1. 如风险发生,保险人将根据专家报告确定损失金额。6.2
. 保险人将在风险通知发出后最多……天内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6.3
. 保险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但追偿金额不得超过已支付的赔偿金。
第七条——终止
7.1 若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7.2
若合同终止,且风险未发生,则未使用期间的保费将退还给被保险人。
第八条——争端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均适用《土耳其商法典》关于海上保险的规定。
伊斯坦布尔海事专门法院和伊斯坦布尔仲裁中心(ISTAC)对争议具有管辖权。
保险人 被保险
姓名 – 签名 姓名 – 签名
YAĞMUR YORULMAZ,法学院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