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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协议与专属管辖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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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法中 管辖协议是指当事人事先约定由哪个法院审理彼此之间的争议。
这一制度,尤其是 在合同关系中, 赋予当事人选择诉讼地点的自由,从而 程序的简便性可预测性

然而,这种自由并非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案件。
在某些情况下, 专属管辖权原则 会发挥作用,当事人订立管辖权协议的权利会受到限制。

本文将详细探讨管辖权协议中专属管辖权原则的法律基础、有效性要求、范围和适用领域。.


授权协议的定义和目的

管辖权协议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书面协议,规定哪个地方法院对解决因双方法律关系而产生的争议具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对此事项有明确规定:

“商户或公共法人实体可以就其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的管辖法院的确定达成书面协议。”

这项规定赋予当事人 选择诉讼地点的自由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更快地解决纠纷,同时平衡法院的工作量。


授权协议条款

授权协议要有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某些要素:

🔹 1. 书面形式要求

授权委托书必须 书面
这一正式要求对于证明协议的真实性以及确保法律效力至关重要。

  • 电子邮件、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也被视为书面沟通的形式。.

  • 口头协议无效。.

🔹 2. 作为商户或公共法人实体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只有:

  • 商人 (根据土耳其商法典的定义),

  • 公共法人实体
    可以签订授权协议。

自然人(例如消费者)通常不属于此范围。.

🔹 3. 基于特定的法律关系

授权委托书应涵盖因特定合同引起的纠纷,而不仅仅是抽象意义上的纠纷。

例如:

“伊斯坦布尔法院对双方之间因分包协议而产生的一切争议拥有管辖权。”

🔹 4. 至少要有一个土耳其法院具有管辖权。

双方可以指定外国法院具有管辖权;但是,根据土耳其法律,至少必须有一个 土耳其法院 具有管辖权。
否则,合同 部分无效


授权协议的类型

根据当事人的意图和授予的权限类型,管辖权协议可以分为三类:

类型 解释 结论
创始权威协议 它赋予了通常情况下无权管辖的法院管辖权。. 当事人选择的法院具有管辖权。.
限制性授权协议 它仅指定了几个有管辖权的法院中的一个。. 其他法院则变得无能为力。.
扩张授权协议 它还赋予了通常缺乏管辖权的法院权力。. 双方可以指定其他法院。.

授权协议的局限性

尽管各方享有选择自由,但在某些情况下, 管辖权协议无法达成。
这些禁令旨在保护弱势一方并防止扰乱公共秩序。

🚫 授权协议无效的情况:

  1. 消费者合同
    (《消费者保护法》第6502号第73条):
    消费者不得在合同订立前通过授权协议确定对其不利的地点。
    否则,该条款 无效。

  2. 雇佣关系:包含对雇员不利的授权协议的雇佣合同无效。雇员有权在其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3. 租赁协议中
    不能约定租赁案件的管辖权;管辖权 归民事和平法院所有。

  4. 在绝对管辖权的情况下
    ,如果法律指定某个特定地方法院具有绝对管辖权,则不可能指定其他地点。


专属管辖权原则

专属管辖权原则规定,在某些案件中,只有特定的法院拥有管辖权。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不能通过管辖权协议约定其他管辖地。

🔹 专属管辖权案件:

  • 关于不动产所有权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 12 条)→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 监护事项:(
    民事诉讼法第384条)→被监护人居住地法院。

  • 破产和和解程序:(
    破产法第154条)→债务人的营业地。

  • 关于公司总部的诉讼:(
    土耳其商法典第 5 条)→ 公司总部所在地。

在这些领域内达成的任何授权协议 均无效。


最高法院实践中的管辖权协议

最高上诉法院第十一民事庭在2020/4533 E号案件、2021/2841 K号判决中指出:
“在商户之间的合同中,授权条款只有以书面形式订立才有效。但是,绝对授权的情况不属于此项自由的范畴。”

最高上诉法院第九民事庭在案件编号 2019/13245 E. 和判决编号 2020/3147 K. 中指出:
“损害雇员利益的授权协议无效,雇员始终可以在其居住地提起诉讼。”

这些先例表明,管辖权协议只有在权力平衡的关系中才有效。


专属权力与公共秩序之间的联系

专属管辖权关乎公共秩序。因此,即使当事人不反对,法官也有义务依职权将案件交由具有专属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否则,该判决可能被视为无效

例如,在涉及房地产所有权的诉讼中,即使合同中指定了其他地点,诉讼 在房地产所在地


实践中常见的错误

  1. 缺乏合同条款:
    非书面形式或非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授权协议无效。

  2. 消费者交易:
    电子商务网站上“伊斯坦布尔法院拥有管辖权”的声明经常被认定为无效。

  3. 外国因素:
    如果当事人之间存在外国因素,则管辖权协议还必须符合国际私法规则(土耳其国际私法第 47 条)。


结论

管辖权协议 尊重当事人意愿 原则的最重要体现之一
然而,只有 在公平、平衡且在法律保障框架内 运用这种自由时,它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然而,专属管辖权通过维护公共秩序来界定这种自由的界限。这两种概念之间的平衡既保障了个人寻求正义的权利,也维护了司法系统的公正性

“授权委托书是意志的体现;
专属权力是法律的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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