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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违反了保护、监督、协助或报告的义务,会发生什么?

违反土耳其刑法规定的保护、监督、协助或通知义务

土耳其刑法典(TCK)在废止的第765号法律时期分散且不完善的规定,已随着第5237号法律的颁布而得到现代化,从而为社会团结义务以及对个人生命和身体完整性的保护构建了更加系统的结构。在此背景下,违反保护、监督、协助或通知义务罪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过失犯罪,尤其体现在土耳其刑法典第98条中,该条属于土耳其刑法典第二卷第二部分“侵害人身罪”章节下的“危害生命罪”或“侵害身体完整性罪” 。

这种犯罪体现了社会成员之间应尽的最低限度的团结互助、法律关怀义务,这些义务受到刑法制裁的保障。“帮助”和“保护”等道德准则,在特定情况下,已被立法者规定须受到刑事制裁。.

犯罪的法律主体和受保护的法律价值

1. 受保护的法律价值

违反保护、监督、协助或通知义务的犯罪行为所保护的基本法律价值如下:

  • 人的生命和身体完整性: 就犯罪的物质层面而言,受害人的生命或身体健康受到直接威胁。立法者规定,当个人无法保护自己时,其周围的人或依法负有保护义务的人必须进行干预。

  • 社会团结与安全义务: 现代社会秩序的前提是,个人除了尊重彼此的基本权利外,还负有帮助身处险境者的最低道德和法律责任。这种犯罪行为正是社会团结精神的法律体现。

2. 过失犯罪的性质和结构

根据土耳其刑法 纯粹过失犯罪(特定过失犯罪) 。犯罪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未能履行其依法应尽的义务(例如提供援助、保护、监督或向当局报告)。行为人无需实施任何主动行为;其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过失)本身即构成犯罪。

土耳其刑法典第98条所涵盖的犯罪构成要件和类型

土耳其刑法典第98条在两个不同的条款中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犯罪形式:

1. 违反一般援助和通知义务(土耳其刑法典第98/1条)

根据土耳其刑法典第 98/1 条规定: “如果一个人无法向因年老、疾病、受伤或任何其他原因而无法照顾自己的人提供令人满意的帮助,或者这种情况应该立即报告给有关当局,那么如果该人没有这样做或没有向主管当局报告这种情况,则应处以监禁或罚款。”

适用本款的条件如下:

  • 受害者情况: 受害者必须因年老、疾病、严重受伤或类似原因(例如事故、失去意识、被困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而无法照顾自己或保护自己的生命或健康。

  • 犯罪者的身份和对情况的了解: 犯罪者必须知道或应当知道当时的情况。犯罪者必须有能力提供帮助(例如,如果不会游泳的人无法在水中救人,则不适用此项义务,但应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 疏忽行为: 肇事者必须亲自提供援助或立即向有关部门(例如执法部门或卫生服务机构)报告情况。未能选择其中任何一种方式均构成犯罪。

2. 因结果而加重的情节(土耳其刑法典第98/2条)

根据土耳其刑法典第 98/2 条规定,如果因未履行提供援助或通知的义务而导致受害者 受伤死亡 ,则应加重处罚。

  • 本款规定了因纯粹过失造成的犯罪的加重形式。行为人并无杀害或伤害被害人的意图;但是,如果被害人因行为人未履行其义务而死亡或受伤,则会导致刑罚加重,犯罪性质也随之改变。.

特别监督和保护义务(担保关系)

虽然提供援助的普遍义务(土耳其刑法典第98条)是涵盖社会中每个人的最低义务,但某些个人负有特殊的保护和监督义务。这些义务在刑法中通过“担保”的概念来体现。

1. 什么是担保?担保的来源是什么?

担保人是指负有防止特定法定价值财产遭受损害义务的人。如果担保人故意或过失违反此项义务,并造成损害(死亡、人身伤害),则其可能因过失行为而构成犯罪,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土耳其刑法典第83条和第88条——过失行为造成的故意犯罪)。担保关系的来源如下:

  • 法律产生的义务: 父母照顾幼子的义务、监护关系和抚养关系。

  • 合同义务: 私人保安有义务保护其负责的区域;护士有义务照顾病人;救生员有义务监督不会游泳的人。

  • 先前危险行为(自身疏忽行为)造成的责任: 当驾驶员用车辆撞到他人后,不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或提供援助,而是弃之不顾时,由此产生的担保人责任。

实际案例和争议问题

违反保护、监督、协助或通知义务的罪行在法律实践中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情境中:

1. 交通事故和弃车

如果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而不是将伤者送往医院或拨打112(紧急服务电话),这将导致对其造成事故和违反救助义务的调查(土耳其刑法典第98条)。如果事故是由于驾驶员的过错造成的,并且伤者因未得到救助而死亡,则情况可能从简单的违反救助义务升级 为过失致人死亡因过失行为故意杀人

2. 家庭监管责任和疏忽

如果幼童或老人被独自留在家中,没有得到食物,或者在严寒的冬季条件下没有得到保护,并因此遭受伤害,则有关违反保护和监督义务的规定适用于父母或监护人。.

最高法院的实践和先例标准

最高法院刑事庭在适用《土耳其刑法典》第98条及相关保护/援助义务时,强调以下基本原则:

  • 特权与援助便利性: 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评估犯罪者是否有能力提供援助。对于那些明明有能力在不危及自身生命的情况下提供援助却逃避责任的人,必须予以惩罚。

  • 替代报告方式: 虽然指望每个人都立即提供医疗救助并不现实,但向相关部门(警察、宪兵队、112紧急呼叫中心)报告情况是法律义务。履行这项报告义务可以防止犯罪发生。

结论

违反保护、监督、援助或通知义务的犯罪行为是刑法中最重要的规范之一,体现了人际团结和对生命的尊重。这些义务在《土耳其刑法典》第98条和担保人制度的框架内得到规范,确保了社会良知的法律基础。这些规定明确了个人对处于危险中的人们漠不关心的法律后果,既增强了个人责任感,也强化了法治的保护屏障。.

最高法院关于违反保护、监督、协助或报告义务的一些判决: 

第四刑事庭,案件编号 2020/27941 E.,判决编号 2021/4925 K.

《案例法文本》


法院:初级刑事法院
犯罪:源于家庭法。 义务 违反
判决:降级

决定

地方法院的判决被提起上诉,案件经过审查,审查依据包括上诉的及时性、判决的性质以及犯罪日期:
由于没有理由驳回上诉,案件进入实质审理阶段。.
根据对审判过程中形成良心定罪的笔录、文件和推理的审查,没有其他理由被认为是合适的。.
然而;
土耳其刑法典第97条第一款对遗弃罪进行了定义,其中规定,被遗弃者的年龄…… 或者  遗弃因病丧失自理能力、因而负有保护和监护义务的人,构成犯罪,遗弃行为本身也被视为一项独立的罪行。该罪行的受害者属于老年犯罪的受害者。 或者  因病无法自理的人和犯罪者,均应按照有关此类人员的法律进行处理。 或者  根据合同,他们是负有提供保护和监督义务的人员。.
本法所保护的法律价值是生命权和身体完整权,以及确保负有保护和照顾义务的人履行其职责,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效益。.
该犯罪的实质性要素是年龄。 或者  “遗弃”是指将因病无法自理、因而负有保护和监护义务的受害者弃之不顾的行为。在本犯罪语境中,“遗弃”意味着犯罪人暂时或永久地切断与受害者的身体关系,并将受害者从其影响范围中移除,任其自生自灭。一旦发生“遗弃”,犯罪即告完成。遗弃行为持续时间较长。 或者  遗弃的持续时间可能很短。关键在于,遗弃的时间是否足以对受害者构成危险。遗弃是指受保护和监管的人在任何地方被承担此责任的人剥夺了保护。.
除了施害者之外,遗弃行为还涉及保护和监护。 义务 如果犯罪行为是在有能力实施该行为且有意愿实施该行为的个人能够主动实施该行为的方式和环境下进行的,则该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
犯罪行为的发生,需要犯罪者是能够对受害者承担保护和监督责任的人。 或者  这种行为是“将受害者弃之不顾”,使其无法得到机构的控制。 或者  遗弃发生时,这些义务将由谁承担,这一点尚不明确。.
遗弃罪只能是故意犯下的,其动机无关紧要。遗弃者是指因年老或疾病而无法自理,因而基于法律、合同或自然依赖关系而遗弃伴侣的人。 或者  犯罪者必须明知故犯,出于具体原因,故意遗弃自己负有保护和监护责任的人。换言之,犯罪者必须清楚并渴望“遗弃”该人所带来的后果。.
遗弃受害者可以通过主动或被动行为构成。遗弃罪属于实际过失犯罪,是指故意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特定强制性行为(即不遗弃)。.
土耳其民法典第 4721 号第 447 条规定:“监护人应当保护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并在其所有个人事务上为其提供帮助。” 帮助 “有义务这样做”的规定和注意义务均在同一法第445条中有所规定。据此,监护人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尽到最低限度的注意和勤勉义务,以照顾和保护受限人员。.
鉴于上述陈述,关于正在调查的事件,村长……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称被告人对死者漠不关心,……将她留在村里,没有与他们联系,……独自一人在家,最终在那里去世;宪兵队2012年11月5日的报告指出,死者努里耶·索伊达什独自居住,没有亲属探望,……无法行走;考虑到被告人将……遗弃在村里后,……的食物、饮水和药品均由村民提供,因此,基于土耳其刑法典第233/1条的无根据理由,以缺乏投诉为由驳回此案的决定,并未讨论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土耳其刑法典第97条定义的“遗弃罪”。
由于该判决违反法律,且地方检察官和高级检察官的上诉理由成立,根据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一致决定撤销该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从撤销判决之前的阶段继续进行并完成诉讼程序。.

第四刑事庭,案件编号 2019/4766 E.,判决编号 2021/27502 K.

《案例法文本》

法院:初级刑事法院
罪名:遗弃
罪 判决:有罪

决定
地方法院的判决被提起上诉,该案经审查,审查依据包括上诉的及时性、判决的性质以及犯罪日期。.
由于没有理由驳回上诉,案件进入实质审理阶段。.
根据对审判过程中形成的笔录、文件和推理的审查;
1- 考虑到受害儿童与被告(母亲(其判决已生效)和父亲)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主管法院本应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4721号第426条的规定指定一名监护人代表受害儿童,并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4/2条的规定由律师协会指定一名律师,从而阻止受害儿童行使申诉权和参与案件的权利,并且判决是在起诉不完整和定性错误的情况下作出的。
2- 土耳其刑法典第97条第一款(该条款规范了遗弃罪)规定了年龄 或者  遗弃因病丧失自理能力、因而负有保护和监护义务的人,构成犯罪,遗弃行为本身也被视为一项独立的罪行。该罪行的受害者属于老年犯罪的受害者。 或者  因病无法自理的人和犯罪者,均应按照有关此类人员的法律进行处理。 或者  根据合同,他们是负有提供保护和监督义务的人员。. 义务 在确定其是否源于法律时,主要依据相关法律,特别是《第6284号保护家庭和防止对妇女施暴法》和《土耳其民法典》第4721号,同时也考虑源于条约的法律。 义务 在确定提供保护和监督的义务时,合同的范围和内容会被纳入考量。合同没有特定的形式限制,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也可以是事实上的自愿承诺。医生、护士、护理员、儿童/保姆、家政人员、导游和教师等个人,根据合同内容,可能被认定负有提供保护和监督的义务。.
本法所保护的法律价值是生命权和身体完整权,以及确保负有保护和照顾义务的人履行其职责,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效益。.
该犯罪的实质性要素是年龄。 或者  “遗弃”是指将因病无法自理、因而负有保护和监护义务的受害者弃之不顾的行为。在本犯罪语境中,“遗弃”意味着犯罪人暂时或永久地切断与受害者的身体关系,并将受害者从其影响范围中移除,任其自生自灭。一旦发生“遗弃”,犯罪即告完成。遗弃行为持续时间较长。 或者  遗弃的持续时间可能很短。关键在于,遗弃的时间是否足以对受害者构成危险。遗弃是指受保护和监管的人在任何地方被承担此责任的人剥夺了保护。.
犯罪行为的发生,需要犯罪者是能够对受害者承担保护和监督责任的人。 或者  这种行为是“将受害者弃之不顾”,使其无法得到机构的控制。 或者  遗弃发生时,这些义务将由谁承担,这一点尚不明确。.
遗弃罪只能是故意犯下的,其动机无关紧要。遗弃者是指因年老或疾病而无法自理,因而基于法律、合同或自然依赖关系而遗弃伴侣的人。 或者  一个人必须出于真正的原因,在明知故犯的情况下,自愿放弃自己负有保护和监管责任的人。.
综合以上解释及案卷内容,在本案中,受害人系被告与被告非正式关系所生,被告明知其与另一名女子存在婚外情,却将该女子遗弃于被告的合法妻子处,因此“遗弃”构成要件不成立,故不构成遗弃罪。然而,被告对受害儿童负有照料和监护的责任…… 义务 该行为因其违反而受到控告,其起诉程序在土耳其刑法典第 233 条中有所规定,该条源于家庭法。 义务 违反 基于毫无根据的理由,不考虑其是否构成犯罪,就判处遗弃罪。
3. 档案中缺少受害儿童的家庭户籍记录,
由于判决违反法律,且被告的上诉理由成立,故判决予以撤销,因为该判决与通知相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5条,法院应考虑该决定也适用于……,其判决已生效;本案发回原审法院,由原审法院从撤销判决前的阶段继续进行并完成审理;该决定于2021年11月24日一致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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