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诉讼中的送达程序危机:如何将被告的完整地址通知法院?
应用文本:
致土耳其共和国……安卡拉初级商业法院
文件编号: … / …
原告 :…食品物流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人 :律师… – 地址
被告 :…纺织服装制品有限公司
代理人 :律师… – 地址
主题 :通知法院被告公司送达法律文书的明确地址。
解释:
1. 客户公司向被告公司的服装店批发产品,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供货协议以赊销方式进行销售;但是,被告未能支付货款。.
2. 因此,委托人依据一份本票,通过编号为…E.的…执行办公室,在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启动了强制执行程序。尽管付款令已依法送达,但并未有人提出异议。随后,由于法律条件已满足,委托人向贵院对被告公司提起了债务和破产诉讼。.
3. 根据贵院于…/…/…日作出的初步命令和于…/…/…日作出的临时决定,我们被要求提供被告公司送达法律文书的明确地址,并为此设定了明确的期限。.
4. 通过我们对MERS信息系统、税务登记和商业登记的查询,我们找到了被告公司运营的地址,该公司在官方记录中仍被列为活跃公司:
被告公司地址:
…邻里,…街道,门牌号:…内门号码:…
Küçükçekmece/ISTANBUL
结论与请求:
基于上述理由,我谨代表我的委托人请求并要求将被告公司上述地址登记在法院记录中,作为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并据此进行诉讼程序。…/…/…
原告律师
,……
签名
YAĞMUR YORULMAZ,法学院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