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事故造成的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社会保障和一般健康保险法》第5510号第13条规定,要认定为职业事故,事故必须发生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工作场所,且发生在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期间。此外,事故必须发生在雇员的保险期间内,且在工作时间内。但是,该法也将发生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工作场所之外,或在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之外,且与雇员的社交生活相关的事故,也视为职业事故。.
总而言之,要认定为职业事故,事故必须发生在工作场所,且发生在雇主确定的工作任务期间,且发生在雇员的保险期限内,并在工作时间内。.
工作场所事故的构成要素:
根据土耳其法律规定,要将某事件认定为工伤事故,必须满足某些条件。所有这些条件必须同时存在:
- 受伤者必须是根据第4/a条规定投保的雇员:职业事故是指投保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害。因此,职业事故的发生首先需要投保雇员卷入该事故。.
- 涉及被保险人的事故:要构成职业事故,被保险人必须因事故而遭受伤害。但是,并非所有事故都符合这一条件。例如,发生在工作场所之外的事故不属于职业事故。.
- 被保险人必须因事故遭受身体或心理伤害:在工作场所事故中受伤的人必须遭受身体或心理伤害。这种伤害可能包括丧失工作能力、医疗费用、永久性残疾或死亡等后果。.
- 事故与由此造成的损害之间必须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工作场所事故造成的损害必须与导致事故的事件直接相关。换言之,必须清楚地表明,事故造成的损害源于该工作场所事故。.
如果以上所有条件同时满足,则该事件可被视为工伤事故。.
向机构报告和调查工作场所事故:
如需就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失申请赔偿,必须首先向社会保障机构 (SGK) 报告事故,并由该机构确认为工伤事故。雇主或其代表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此流程。根据土耳其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规,工伤事故的报告期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雇主有义务在知悉事故发生后,于事故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保障机构提交工伤事故报告表。.
但是,如果工伤事故发生在雇主无法控制的地点,则通知义务自得知事故发生之时起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工伤事故发生在雇主无法控制的地点,雇主必须在得知事故发生后最多3个工作日内填写工伤事故通知表,通知社会保障机构(SGK)。此外,在因工伤事故引起的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诉讼中,向SGK发出通知以及SGK确认事故为工伤事故至关重要。因此,雇主或其代表务必向SGK报告工伤事故。否则,赔偿请求可能被驳回或赔偿金额可能减少。.
因工伤事故引起的经济赔偿请求:
雇主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职业健康与安全措施不足可能导致员工身心受到伤害,雇主可能因此承担经济和非经济损失。.
1- 治疗费用
2- 因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而造成的损失
因此,这些损失需要从两个主要方面进行分析:
- 暂时性工伤:工作能力的下降或丧失可能是暂时的,会导致员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例如,员工可能需要休假数周或数月才能从工伤事故中恢复。在此期间,雇主可能需要继续支付员工的工资,或者安排员工临时填补工作场所的空缺职位。.
- 永久性损害:工作能力的降低或丧失可能是永久性的,并可能导致员工彻底离开原行业或更换工作。例如,如果员工在工伤事故后终身残疾或无法从事原行业的工作,雇主可能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或为其寻找其他工作。.
3- 经济前景动荡造成的损失
身心受损者可能难以从事职业活动,甚至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这会导致收入损失,影响其经济前景。受影响者的收入可能低于正常水平,甚至完全没有收入。这会对其未来的经济状况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如果危机或动荡没有发生,这些人本应获得正常情况下预期的收入。因此,经济前景受阻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定义为受影响者的潜在损失。.
因工伤事故引起的非经济损失索赔:
非经济损失是指无法量化的实际损失。这类赔偿用于弥补心理或情感上的伤害,例如名誉、尊严或自尊受到的损害。例如,如果雇员因雇主的不公平对待而遭受非经济损失,则该雇员可以要求非经济损失赔偿,以弥补其个人价值观受到的损害。.
非经济损失赔偿与经济损失赔偿有所不同,它不仅用于补偿物质损失,也用于补偿精神或心理创伤。因此,法院通常不使用特定的计算方法来确定非经济损失赔偿的数额。相反,在审查案件时,法院会考虑受害方遭受的不公正待遇、所经历的痛苦和损失,并运用一套标准来公平地确定赔偿金额。在因工伤事故提起的非经济损失赔偿诉讼中,赔偿对象通常是工人或其亲属,以弥补他们所遭受的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由法院裁定,具体金额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损害程度、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根据这些评估结果,最终判决的金额可能因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