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DAO?及其法律结构探讨
入口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涌现出超越传统公司和协会结构的新型组织模式。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去 中心化自治组织(DAO) 结构。DAO 是无需中央机构即可通过智能合约进行自我管理的数字社区。智能合约是一种计算机程序,能够可靠且一致地执行匿名参与方之间的交易和协议,从而杜绝任何形式的更改。
DAO(去中心化自治组织)是完全基于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结构,不符合传统公司法的理解。然而,一些国家或地区在其法律体系中已率先采用了这种结构。例如美国(怀俄明州、田纳西州、佛蒙特州)、德国、瑞士、马耳他等。.
土耳其法律体系中并未直接涉及DAO(企业所有权声明)的概念。然而,可以 《土耳其债法典》(TBK) 和 《土耳其商法典》(TTK) 。
一、什么是DAO?
1. 定义
DAO(去中心化自治组织)是一个透明且去中心化的组织,它通过区块链上编写的智能合约运作,并由参与者投票治理。传统公司设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或管理层等机构,而DAO的决策过程完全基于数字投票机制。.
2. 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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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中心化: 决策由社区成员投票做出,而不是由中央权威机构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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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性: 该组织根据智能合约中编码的规则自主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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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度: 所有交易均记录在区块链上,并可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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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代币的参与: DAO 成员按其持有的代币数量比例参与投票和收益分享。
3. 与传统建筑的不同之处
DAO 与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协会等传统组织结构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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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没有实体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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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没有代表或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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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是否获得法人资格尚存争议。.
二、从土耳其债法角度对DAO进行评估
1. 合同性质
根据土耳其《债法》第一条,合同由当事方双方的意愿声明而成立。DAO成员通过智能合约参与系统,实际上就成为了合同的当事方。该合同并非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存在,而是通过区块链上的代码来订立。.
2. 与普通合伙企业的相似性
土耳其债法典第 620 条及后续条款中规定的 普通合伙制 被认为是与 DAO(直接商业协会)最接近的模式。
人员集合: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利用区块链技术取代个人之间的信任。一个由特定群体(小圈子或大圈子)组成的社群。
资本: 可投入普通合伙企业的资本。加密资产的无形资产和实物资本性质。开发者、创建者、审计师和成员的出资方式各不相同。
合同基础: 普通合伙制需要以公司协议为基础。招股说明书可被视为合同基础。即使购买代币也表明有意受合同约束。
共同目标: 在普通合伙制中,个人为了实现共同目标而走到一起。对于这个目标应该是理想目标还是经济目标,存在不同的观点。直接投资合伙制(DAO)可以同时满足理想目标和经济目标。从根本上讲,DAO 涉及将募集的资金分配到特定项目,从这些项目中产生利润,并将利润分配给合伙人。
协作(努力): 需要积极参与。DAO 合作伙伴通过投资获得的 DAO 代币,对 DAO 资助的项目进行投票。这些活动的执行确保了 DAO 的正常运作。此外,DAO 审计员通过监督投资参与运营,开发人员则通过对 DAO 代码进行技术工作参与其中。
参与者共同投入劳动和资产以实现共同目标。这种合伙关系不具备法人资格。
类似地,在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中,成员汇集其资金和投票权。因此,根据土耳其法律,DAO 可能受普通合伙企业的条款约束。
3. 责任
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土耳其《债务法》第632条)。同样,在DAO(数字投资基金)中,参与者可能因任何损失或债务承担个人和集体责任。这种情况使DAO投资者面临重大风险。.
三、从土耳其商法的角度评估DAO。
1. 公司类型比较
根据土耳其商法典(TTK),商业公司只能通过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商业登记处登记的方式成立(TTK 第 124 条、第 339 条及后续条款)。然而,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创建于区块链之上,无需在任何商业登记处登记。因此,DAO不能被视为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2. 资本结构
在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资本遵循一定的原则。然而,在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中,资本是通过成员贡献的加密资产提供的。但是,这种出资方式并不完全符合土耳其商法典中“现金资本”或“实物资本”的定义。.
3. 管理和决策
土耳其商法典(TTK)规定公司设有董事会或管理机构。然而,在公司治理组织(COO)中,管理是通过智能合约中编码的规则来实现的。因此,COO 与 TTK 中的公司治理模式截然不同。.
4. 法人资格问题
根据土耳其商法典(TTK),商业公司在注册后即获得法人资格(TTK第125条)。由于国际商务部(DAO)无需注册,因此根据土耳其法律,它们不具备法人资格。这给DAO可能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和法律交易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我们认为,尽管DAO的所有成员承担连带责任,但在法律事务和交易中,必须指定一名DAO成员或特定人员作为DAO的代表。然而,要求该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是不正确的;他们仅代表DAO行使该身份。每位成员仍需承担连带个人责任。我们认为,DAO的设立应指定担保人,并且该担保人应被指定为法律事务和交易的当事人,或者应授权一名具有完全资质的律师代表DAO行事。然而,正如前面提到的,我们认为,继续实行连带责任制,并且担保人/律师的角色仅限于代理情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法人资格问题。.
四、DAO的法律问题
1. 法律实体模糊不清
土耳其数字协会(DAO)缺乏法人资格,导致责任和代表权方面存在问题。例如,如果一个DAO签署合同,谁将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成员的个人责任就发挥作用了。每个成员都将承担连带责任。.
2. 投资者保护
由于土耳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通过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进行投资的个人的权利,因此在发生纠纷时,适用《土耳其债务法典》(TBK)的一般规定。然而,这些规定在实践中可能不足以解决问题。.
3. 税务问题
通过 DAO 获得的利润的征税问题也尚不明确。《所得税法》或《公司税法》中均未对 DAO 作出具体规定。.
五、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的优势和风险
1. 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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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度:所有交易均可在区块链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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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下放:民主决策机制的运作不依赖于单一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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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快捷且成本低廉:无需银行或经纪公司。.
2.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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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确定性:由于缺乏对其法人资格的承认,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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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漏洞:智能合约中的技术错误可能导致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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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监管:法律漏洞助长了 DAO 的滥用。.
六、法律辩论与未来展望
土耳其法律中缺乏对发展型合伙组织(DAO)的明确定义,导致实践中出现问题。根据《土耳其债法典》,DAO 普通合伙企业 ;而根据《土耳其商法典》, 非公司制组织 。然而,未来制定专门针对 DAO 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在欧洲和美国,一些州已经开始赋予DAO有限的法人资格。在土耳其,需要进行立法改革,使DAO符合资本市场、投资者权益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1. 美国 – 怀俄明州
2021年,怀俄明州颁布了“DAO LLC”法规。根据该法规,DAO可以以有限责任公司(LLC)的形式设立。DAO的治理规则可以通过智能合约来确定,这些智能合约被视为公司章程的一部分。参与者享有有限责任保护。
怀俄明州是第一个赋予地方自治机构特殊法律人格的司法管辖区。.
2. 美国 – 田纳西州和佛蒙特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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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纳西州:2022 年,与怀俄明州类似,田纳西州允许 DAO 以 LLC 的形式注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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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蒙特州推出了名为“基于区块链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规。类似于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的结构现在被视为基于区块链的有限责任公司。
3. 马耳他
马耳他素有“区块链之岛”的美誉, 《马耳他数字创新管理局法案》 开始认可基于区块链的组织 但其技术监管框架 承认了DAO的法律地位
4. 瑞士
瑞士以其对加密货币和区块链友好的监管政策而著称。DAO(按需购买的自治组织)以协会(Verein)或基金会(Stiftung)的形式组织,尤其是在楚格州的“加密谷”地区。DAO没有单独的法律类别;然而,由于现有结构的灵活运用,DAO可以获得法人资格。
5. 德国
德国没有关于发展机构(DAO)的专门法律。但是,DAO可以通过调整组织形式,使其符合协会(eingetragener Verein)或公司(GmbH)的形式,从而获得部分法律保护。
6. 英国
目前尚无针对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的具体法规。在英国,DAO 通常被视为合伙企业或信托之类的组织形式。
欧盟尚未赋予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直接法人资格。然而, 《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条例》(MiCA) 旨在将DAO纳入监管范围,使其成为管理金融资产的实体。
马绍尔群岛: 率先承认DAO为法律实体的岛国之一,并已发展出“DAO LLC”模式。
新加坡: 虽然不直接承认 DAO, 其公司法和基金会法 中设立类似 DAO 的组织
爱沙尼亚: 凭借其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爱沙尼亚是发展机构(DAO)设立方面最灵活的国家之一。
结论
DAO(去中心化自治组织)与传统公司模式的不同之处在于区块链技术所提供的透明度和去中心化原则。然而,土耳其法律对DAO的法律人格、责任制度和税收问题尚无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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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土耳其债法典的角度来看: DAO(直接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的条款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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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土耳其商法典的角度来看: DAO(独立企业数字协会)不被视为公司,因为它们缺乏注册和管理机构。
因此,土耳其需要一个特定的法律框架,才能使 DAO 有效运作。.
Utku Demiray(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