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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注册要求和创造性步骤的确定

土耳其和世界各地的大多数专利制度都要求一项发明必须满足三个主要条件才能获得专利保护。.

1. 新颖性

一项发明要被认定为新颖,必须从未在世界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公开披露过,无论是书面或口头陈述、使用或其他任何方式。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任何人都不应能够获取该信息。

  • 例如: 如果一种新的烤箱门锁装置以前从未在任何烤箱中使用过,或者在任何地方都没有关于这种装置的出版物, 新的

2. 创造性步骤

这是专利申请中最具争议且最常被驳回的要求。如果一项发明对于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而言并非显而易见(清晰明了) 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 简而言之: 你的发明不应该是该领域普通专家通过拼凑现有信息就能轻易得出的解决方案。 令人意想不到的影响

3. 工业适用性

包括农业在内的 任何行业领域生产或使用 。这通常是最容易满足的条件;任何在实践中可行的发明都能满足这一标准。

  • 例如: 一个软件算法 它就适用于工业领域

确定创造性步骤:“非显而易见性”限制

确定创造性步骤的过程通常是一个 客观的评价 过程,该过程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的技术

与发明最接近且包含解决技术问题的最接近方法的 现有专利、文章或产品 (优先技术)

步骤二:阐明已解决的技术问题

该发明与最接近的技术相比 有哪些优势 ,或者 什么技术问题 (例如,“降低 20% 的能源消耗”)。

步骤三:从“专家”的角度进行评估

问题是,相关技术领域的一位假想专家是否能够通过回顾已知的现有技术来解决给定的技术问题,从而轻易地得出本发明提出的解决方案。

探索阶段评估示例

📉 极有可能被拒绝的例子(显而易见)

  • 发明:在现有咖啡机中使用更厚的隔热材料,使咖啡保温时间更长。
  • 评估: 面对如何保持咖啡温度的问题,无论是专家还是普通用户,首先想到的解决方案之一就是增加保温层。这 理所当然的 工程选择,因此 并无创新之处。

注册概率高(不明显)示例

  • 发明:一种仅使用以特定频率发出振动的声波发生器来分解烤箱内表面污垢和油脂的方法,无需使用化学品。
  • 评估:目前的炉膛清洗方法采用化学药剂或高温(热解)方式。对于该领域的专家而言,将声波与特定频率相结合来解决清洗问题,是一种出人意料的解决方案,但并未明显偏离现有技术。这代表了一种创新性的进步。

结论

要想专利申请成功,你的想法仅仅新颖是不够的;它还必须产生一种出人意料的效果,让该领域的专家都惊叹:“为什么以前没人想到过这一点?”创造性是专利申请的基石,正确地界定这一要素将最大程度地提升你的想法的价值。

在此过程中 专利律师 ,可以对创造性步骤进行专业评估,从而大大提高您的注册成功率。

常见问题解答 (FAQ)

1)我如何判断我的发现是否“显而易见”?

最重要的问题是:“相关领域的专家能否 轻松 两种现有技术 叠加 (例如,在机器 A 上添加颜色 B),那么创造性就较低。如果解决方案创造了一种新的、 意想不到的功能 ,那么创造性就较高。

2)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前,我可以向别人解释我的发明吗?

绝对不建议这样做! 任何公开披露(例如发表文章、参加展会、撰写文章,且未签署保密协议都会损害您发明的新颖性事先 保密协议(NDA)

3)专利申请的费用是多少?

费用各不相同,包括官方注册费、专利律师费和法院费用。国际专利保护(PCT)的费用要高得多。通常, 数千土耳其里拉 的预算

4)实用新型和专利有什么区别?

实用新型是一种保护形式,适用于较为简单的发明,不包括化学式和工艺。 其主要区别在于实用新型注册 不要求“创造性” ,而只要求“新颖性”和“实用性”。其保护期限比专利短(分别为20年和10年)。

最高上诉法院第十一民事庭

关于因缺少清单步骤而导致专利无效的案例

专利权利要求: 通过将传统的 X 型电机与传统的 Y 型传感器相结合,提高传送带系统的能源效率。 

最高法院的判决理由如下: “经认定,该专利的主题是将相关技术领域中两个独立的、现有的、已知的解决方案元件(X电机和Y传感器)组合在一起,以实现预期且显而易见的目的(提高能源效率);根据现有技术,这种组合并未产生新的、令人惊讶的技术效果或功能;因此,对于该技术领域的专家而言,这种组合是很容易实现的。显然,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凭借其现有知识,并考虑到待解决的问题,完全可以得出这种解决方案。由于该专利不具备创造性,因此宣告其无效的判决是正确的。”

最高上诉法院第十一民事庭

因缺乏新颖性而宣告专利无效的案例

专利申请: 一种新开发的液体计量泵的技术规格。 

最高法院的判决理由如下: “经查明,被告专利权人在提交专利申请前八个月,曾在一次贸易展览会上展出了作为发明标的的计量泵,并向参观者和竞争对手详细介绍了该产品的全部技术细节(未签署保密协议)。在展览会上展出和介绍该产品构成对该发明的公开披露。由于该发明在专利申请前已被公开披露,因此已丧失《工业产权法》第6769号第83条规定的新颖性要求。维持专利无效的判决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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