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基于低价出售、死者保留实际使用权以及未支付价款等事实提起的诉讼。
致伊斯坦布尔阿纳多卢值班初级民事法院
原告:
姓名 – 税务登记号:…
地址:…
被告:
姓名 – 税号:…
地址:…
诉讼主题:
因死者欺诈性转让而注销并登记产权证;另请求颁布初步禁令,以阻止相关财产的转让。
解释
- 死者……于……/……/2022年去世,原告是死者的法定继承人。.
- 死者在去世前大约……个月,通过出售的方式将位于……省、……区、……社区、……街区、……地块编号的房产所有权转让给了被告。.
- 产权证上显示的售价为…土耳其里拉,与过户时的实际市场价值相比,这个价格低得惊人。当时该房产的实际价值远高于此。.
- 此外,被告并未提供任何银行对账单、收据、账户对账单或其他可靠文件,证明已将价款支付给死者。该笔转让要么是无偿的,要么只是象征性的。.
- 更重要的是,所有权转移后,该房产实际上仍由死者使用;死者继续使用该房产,从中获取收入,并将其处置。真正出售房产所应产生的经济和实际后果并未发生。.
- 证人证词和间接证据也将表明,死者因与原告之间存在家庭纠纷而意图剥夺原告的继承权,同时偏袒被告。.
- 综合考虑这些事实,很明显,表面上的买卖交易实际上是一起串通交易,其目的是以捐赠的形式欺骗继承人。.
- 由于被告有可能将财产转移给第三方,因此应立即发出临时禁令,以防止案件失去意义。.
法律原因
土耳其民法典、土耳其债法典第19条、民事诉讼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
证据
继承证明、土地登记记录、交易记录、销售合同表、银行记录、死者和被告的财务状况调查、可比价值确定、市政市场价值文件、证人、必要时的专家鉴定、现场勘查以及各种法律证据。.
结论与请求
基于上述原因;
- 已对涉事房产登记采取预防性措施。
- 因被告人欺诈性转移继承权,取消以被告人名义登记的产权证,并按原告继承份额的比例,以原告名义登记该产权证。
- 我谨请求并要求法庭责令被告支付诉讼费和律师费。
原告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