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干预婚姻关系任意管理的申请书
致伊斯坦布尔值班家庭法院
原告: 姓名 – (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号码) – 地址
律师: 律师姓名 – 地址 – 电话号码
被告: 姓名 – 地址
主题: 请求干预,反对对婚姻关系的任意管理。
解释:
- 婚姻与共同子女: 我的委托人……和被告……于……年结婚,育有一子,名为……,出生于……年。婚姻期间,双方在婚姻关系的管理上产生了分歧,导致彼此意见不合。
- 擅自管理及对婚姻关系的损害: 土耳其民法典第186条,“夫妻共同管理婚姻关系”。然而,在本案中,被告配偶未经原告知情和同意,擅自使用其月薪。被告配偶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购买新家具,并决定搬迁至另一处住所。此等行为妨碍了婚姻关系的正常维系,并对我方委托人造成了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害。
- 干预的必要性: 鉴于被告的专断态度和行为,有必要请求贵院介入,以消除婚姻管理中的专断行为,从而保护婚姻关系并维护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请求贵院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婚姻关系的健康延续。
证据:
- 人口记录,
- 目击者证词
- 其他法律证据。.
证人:
- 姓名 – (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号码) – 地址
- 姓名 – (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号码) – 地址
法律依据: 第 4721 号法律第 186 条及相关法规。
结论与请求: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恳请并要求接受我们合理的诉求,并要求被告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婚姻管理中的任意性。……/……/……
原告
律师姓名及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