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的工作生活
新冠疫情持续影响全球。此外,社会生活、商业和金融市场均陷入停滞。在此背景下,为防止疫情进一步蔓延而实施的限制措施也阻碍了人们继续工作。为解决雇主和雇员之间劳动合同的不确定性和争议,第7244号法律在第4857号劳动法中 增加了一项临时条款,禁止在疫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
土耳其大国民议会通过了第 7244 号法律,规定禁止解雇三个月,该法律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生效。.
4月17日在官方公报上刊登的“临时条例”如下:
临时条款24——在本条款生效之日,凡已签订劳动合同但因雇主依据第4857号法律临时条款10的规定将其安排无薪休假且无法领取短期工作津贴的劳动者,以及凡根据第51条的规定于2020年3月15日之后终止劳动合同且无法依据本法其他规定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劳动者,均可从基金领取每日39.24土耳其里拉的现金工资补贴,补贴期限为其无薪休假或失业期间,但前提是其未从任何社会保障机构领取养老金,且补贴期限不超过第4857号法律临时条款10规定的禁止终止劳动合同的期限。除印花税外,不得从该补贴中扣除任何其他费用。.
疫情期间,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雇主和雇员都需要了解各自的权利。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劳动法赋予的权利:
- 疫情期间工作场所应采取的措施
- 拒绝工作的权利
- “健康原因”与员工因正当理由被解雇的权利
- 因“不可抗力”而行使雇员与雇主之间授予的终止雇佣合同的权利
- 雇主有义务要求符合条件的员工休年假、行政假或集体假。
- 雇主向员工提供“无薪休假”
- 雇主对“白领”员工远程办公的要求
4月17日在官方公报上发布的“临时条款”中还包括“现金工资补贴”。
如果确定已被停薪留职并根据第一款领取现金工资补贴的员工实际上仍在工作,则雇主应承担由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部门分别对每位员工及其每个工作月处以的行政罚款,罚款金额等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第4857号法律第39条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已支付的现金工资补贴应连同自支付之日起计算的法定利息一并向雇主追缴。根据本条领取现金工资补贴且未参加一般医疗保险或并非第5510号法律规定的一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家属的人员,应视为该法律第60条第一款(g)项规定的一般医疗保险参保人,其一般医疗保险费由基金支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权确定现金工资补贴的支付程序和原则,并解决本条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歧义。.
雇主,
- 雇主终止试用期雇佣合同
- 雇主在未说明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终止无限期雇佣合同
- 大规模裁员
- 因雇主有正当理由终止雇佣关系以及因拘留而终止雇佣关系
- 在禁止终止雇佣关系的期间,雇主不得以健康原因为由终止雇佣合同,否则将面临处罚。.
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您可以联系我们经验丰富的劳动法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