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法要求退回错误通知”
请求退回与我的客户无关的通知
文件编号: …/…
… 致执法局
………
债权人:
姓名 – (土耳其共和国身份证号码:…) – 地址
律师:
律师姓名 – 地址
债务人:
姓名 – 地址
由(第三方)退回:
姓名 – 地址
律师:
律师姓名 – 地址
收据日期:
…/…/…
请求事项:
请求退回与我的客户无关的强制执行通知。
解释
-
送达程序错误:
上述文件编号所示的强制执行通知本应送达给债务人 …公司 ,但却送达 给了我的客户…,即该企业的所有者…, 。 -
公司与个人混淆:
我们提交的 税务证明 和 商号文件 可以看出 ,即……公司, ,这一点可以从涉案支票背面的印章及其商业登记记录中看出 。 -
通知送达错误:
我方客户的一名员工误将通知视为债务人的姓名,并收到了该通知。 法律、商业或个人关系 。因此,我方客户不参与任何强制执行程序。 -
法律依据:
《通知法》第十条及后续条款, 通知必须送达接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送达错误人员 不合规通知 。最高法院第十二民事庭在2019/1549 E.号和2019/3722 K.号判决中指出,“向与债务人无关的第三方发出通知属于不合规通知,必须退回。”
法律依据
《通知法》、《执行与破产法》、最高法院判例和相关法律。.
结论与请求
基于上述原因;
-
我请求退回错误送达给我客户的强制执行通知,该通知与债务人没有任何关系。
-
请确保贵单位执法部门采取必要措施,将通知送达实际收件人。
我谨此请求并要求尽快作出决定。.
…/…/…
律师姓名及
签名
最高法院判决
土耳其最高法院第十二民事庭,案件编号 2019/1549 E.,判决编号 2019/3722 K.,2019 年 4 月 18 日:
“向与债务人无关的第三方发出的通知无效,不能根据此类通知采取任何行动。”
YAĞMUR YORULMAZ,法学院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