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在逮捕前接受讯问期间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1. 宪法和国际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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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十九条: 人身自由和安全——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经法官裁定,才有可能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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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38条: 任何人不得被迫作出对自己或近亲属不利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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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权公约》第5条: 人身自由和安全权——逮捕需要“合理怀疑”,并赋予被逮捕者在合理时间内被带到法官面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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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权公约》第 6 条: 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包括辩护权、口译权、法律顾问权和对抗式诉讼权等保障。
2.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嫌疑人权利
2.1. 权利告知(《中央民法典》第1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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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明确指出嫌疑人所犯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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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沉默的权利和获得法律咨询的权利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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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自行选择律师或向律师协会申请律师的权利。.
2.2. 禁止的讯问方法(刑事诉讼法第1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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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虐待、欺骗、承诺和威胁等手段均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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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没有法律顾问在场的情况下所做的陈述, 除非经过法官的证实,否则 。
2.3. 逮捕程序(刑事诉讼法第10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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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前的审讯是在法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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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期间,辩护律师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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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决定附有理由解释,说明了为什么司法监督不足。.
2.4. 拘留审查(刑事诉讼法第10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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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令 每四周 自动复审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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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或其律师可以申请释放。.
2.5. 司法控制的优先性(CMK 第 10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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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采取诸如定期签到、旅行禁令、居家监禁和电子脚镣监控等措施,而不是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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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必须说明为什么这些措施不足以应对疫情。.
3. 嫌疑人的基本权利——详细评估
3.1. 获得法律顾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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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 必须获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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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最低刑期超过 5 年的犯罪案件,以及涉及儿童和残疾人的案件,必须指定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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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权法院(萨尔杜兹/土耳其)的裁决认定,在没有法律代表的情况下进行讯问侵犯了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3.2 保持沉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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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强迫嫌疑人自证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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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保持沉默的权利不能作为对被告不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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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与无罪推定直接相关。.
3.3 译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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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会说土耳其语或有残疾的嫌疑人, 一名免费翻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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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权公约》第 6/3-e 条也对此作出了保证。.
3.4 获取证据和对抗式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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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及其律师有权被告知支持逮捕令申请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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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有“保密令”,也必须披露证明逮捕合理性的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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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对抗式诉讼原则,检察官提出起诉书;嫌疑人及其律师提出反驳论点。.
3.5. 在合理时间内被带到法官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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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迟 在48小时内 被带到法官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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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规模犯罪案件,该期限 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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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该人将被释放。.
3.6. 对逮捕提出上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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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更高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推翻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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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上诉是保障公平审判权的重要手段。.
3.7 尊重人的尊严和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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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审讯必须以尊重人格尊严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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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虐待、酷刑和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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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讯问过程中,应考虑嫌疑人的健康状况。.
4. 最高法院判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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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Mehmet Hasan Altan(2018): 逮捕缺乏正当理由和限制获得法律顾问的权利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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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权法院,土耳其萨尔杜兹(2008 年): 在早期阶段没有法律代表的情况下进行的讯问侵犯了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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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权法院,布扎吉/摩尔多瓦(2016 年): 逮捕的抽象理由是不够的;应该讨论替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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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刑事大会,2019/2211: 拘留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在司法监督足以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不能签发拘留令。
5. 法律实践战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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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仔细阅读提醒您享有权利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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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访问 被阻止,则必须根据宪法法院/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法指控存在侵犯人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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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逮捕审讯期间,应强调支持当事人自由的因素,例如固定住所、家庭关系、犯罪记录和就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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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出司法控制方案(签名+YÇY+电子监控等)。
6. 结论
在逮捕和审讯过程中,嫌疑人的基本权利 公平审判权 和 法治的 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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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法律顾问的权利、保持沉默的权利、获得翻译的权利、获取证据的权利、在合理时间内出庭的权利、上诉的权利以及尊重尊严的权利……
其中任何一项权利 遭到侵犯,逮捕令即失效 ,并产生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