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会员协议
信用卡会员协议
第一条——定义
(银行、会员、卡、附属卡、商户、账单等定义保持不变。 BDDK规章 和 第5464号法律的 。)
第二条——协议主题
本协议标的物为银行发行的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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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国内外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付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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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预支和现金提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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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卡涵盖所有法律和财务关系,包括信用卡限额、利息、费用、佣金和还款条款。
第三条——卡片的发行和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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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卡的所有权归银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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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在其信贷授权范围内有权拒绝发放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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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银行卡遗失、被盗或被滥用,必须立即通知银行。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会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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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银行卡被非法使用或违反合同,银行有权取消该卡。.
📌 最高法院第11民事庭,案件编号2012/14244,判决编号2014/5731:在银行卡被盗用的情况下,如果银行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则不能向客户追偿。
第四条——限制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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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额度由银行根据会员的财务状况和信用评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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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提高限额需要获得成员的 明确同意 (第 5464 号法律,第 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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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超过限额,银行也不能收取利息或费用。.
📌 最高法院第十三民事庭,案件编号 2013/14823,判决编号 2015/13294:未经消费者明确同意提高信用卡额度属于违法行为。
第五条——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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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必须在账单日期所示的到期日之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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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支付最低还款额,银行可能会收取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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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务未偿还,银行可以提起法律诉讼来追讨债务;但是,利率 不得超过银行监管局(BDDK)规定的最高利率。
第六条——利息、费用和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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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中明确规定了信用卡应收取的合同利息、滞纳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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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费用,也称为年费, 只要向消费者明确透明地传达,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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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会员费构成不公平条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
📌 最高法院第十三民事庭,案件编号2011/4736,判决编号2011/11579:信用卡手续费属于不公平条款,应退还给消费者。📌
然而, 最高法院第十一民事庭,案件编号2019/5224,判决编号2021/3810:已确认,手续费只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有效。
第七条——附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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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卡持卡人 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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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附属卡被注销,主卡持卡人仍需承担债务。.
第八条——安全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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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密码和银行卡信息是会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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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应对报告损失或被盗之前采取的行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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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通知后进行的交易负责。.
第九条——协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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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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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约后,该卡将被注销,但偿还未偿债务的义务仍然存在。.
第十条——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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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仲裁委员会和消费者法院对因消费者交易引起的纠纷具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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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院和执行机构对商业诉讼具有管辖权。.
第11条——生效
本协议于../../…签署,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银行(签名/盖章)
会员(签名)
YAĞMUR YORULMAZ,法学院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