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运输运营合同
沿海运输运营协议
双方当事人:
一方为……(运营方),
另一方为……(代表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部)……(管理方)。
第一条——协议主题
本协议的主题是运营商在土耳其共和国沿海运输权框架内,使用悬挂土耳其国旗的船舶在土耳其领海内进行客运和/或货物运输活动,对这些活动的监督,以及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 服务范围
2.1. 运营商将在沿海航线上定期运营……………………航线。2.2
. 航次频率、船舶类型和运力将经主管部门批准确定。2.3
. 运营商有义务遵守航次计划,并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定价政策出售船票。
第三条——运营者的义务
3.1 确保船舶及其设备的适航性符合国际海事标准。3.2
雇用足够数量的合格人员,以确保乘客和货物的安全。3.3
在航行途中发生事故时,采取必要的急救和疏散措施。3.4
定期更新船舶的维护、修理和入级证书。3.5
为船员提供培训,并遵守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规。
第四条——行政机关的义务
4.1 向运营商颁发必要的许可证和执照。4.2
监督沿海航线的运营活动。4.3
至少提前……天通知运营商任何时刻表变更。4.4
当公共利益需要时,有权临时更改航行时刻表。
第五条——薪酬和收入
5.1 客运和货运费用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5.2
运营商须从其所获收入中向主管部门缴纳%……的沿海运输费。5.3
为确定和审计收入,运营商须定期向主管部门提交财务报告。
第六条——责任与保险
6.1. 根据《土耳其商法典》的规定,运营方对运输过程中乘客和货物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6.2
. 运营方应为船舶投保综合海上保险,并为乘客运输投保强制性责任保险。6.3
. 每次航行前,保险单均应保持有效。
第七条——期限和终止
7.1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7.2
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另一方可提前……天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7.3
如公共利益需要,行政部门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争端解决
解决争议应适用《土耳其商法典》、《沿海贸易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主管机关为伊斯坦布尔海事专门法院。
管理员/ 操作员
姓名 – 签名 姓名 – 签名
YAĞMUR YORULMAZ,法学院学生
